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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活着,就落魄了

活着活着,就落魄了

作者: 笑晚风_81ad | 来源:发表于2018-05-06 14:43 被阅读0次

       《落魄》的开头是突兀的:他为什么要到“内地”来?小说逐一揣度着一些可能的原因:或许是大势所趋,或许是干了什么丢脸的事,或许是想创一番事业,但又逐一否定了,然后便说,“反正,他就是来了。而且做了完全另外一种人。”

        这个“他”就是小说里的扬州人。在学校附近开小馆子。刚出场时,扬州人是闲雅的。尽管天涯漂泊,在外乡开馆子,但炒菜时穿一身铁机纺绸褂裤,系盘花纽扣,带银表链,雪白的细麻纱袜,浅口千层底礼服呢布鞋,这一身“行头”,显然不像一个炒菜的大师傅,小说也说“他无处像一个大师傅”。因为斯斯文文,馆子也不像一般的馆子,不仅收拾得干干净净,木架上放着两盆花,墙上菜单上的字还是一笔成亲王体的字,让那些率性鲁莽的人也不敢轻易放肆。

        从人的装扮,到他身处的环境空间的装扮,无处不透着一股闲适优雅的味道。仿佛开馆子、炒菜,并非是在做生意、求生计,倒像是闲来的一点小嗜好一般。   

          写到这里,汪曾祺并没止笔。我设想过,倘若就此止步,显然笔力不足,后面的变数会显得生硬、突兀。做人和做文章大约是一样的,前面的铺垫做足了,后面才好说话。因此他又写扬州人的日常做派,洗手、捧细瓷茶壶,慢条斯理的几句闲聊,看报纸,支颐眺望行人,遛弯,带把湘妃竹折扇,这林林总总,不数不知道,汪曾祺竟然写了这样多的小细节。人物就在这些细节里活出来了。斯文的、雅致的、好体面的,讲究生活细节的,不大像生意人的这么一个生意人就活出来了。  

         写了人,再写饭馆,写饭馆的菜很家常,然而“精致有特点”,且扬州人“不惜工本,做得非常到家”。这“不惜工本”几个字,再次见出他的不合流俗,至少不合生意人的流俗。

          然后时间就是半年以后。店门关了开,气象一新。扬州人娶了个年轻女子。尽管这女子是鸦片烟鬼的女儿。但扬州人“为她拈去头发上的一片草屑尘丝”的手势,“比一首情诗还值得一看”。这日子也可说是鲜花着锦了。好日子到头了。接下来该走下坡路了。人生大约常常如此。更何况乱世。

           这时候南京人登场了。这是一个“想把他的热情变成包子的滋味”的现实的人。他做包子的动作充满节奏感,很忙,顾不上想什么,“无一处不像一个当行的白案师傅”,但他做的早点,却淡而无味。与扬州人不同,南京人却是把早点当成挣钱的买卖来做的。

          如此时间又过去半年。汪老头调转笔去写大学生的生活变化。有的在外面兼差,有的做生意,有的靠变卖衣物维持,并且荡开一笔,写到一个嗓音脆亮的、收旧衣烂衫的中年妇女。这是大背景的变化。时局的动荡,战争的失利,必然使生计变得更加艰难。

          汪曾祺首先提到饭馆,“原来不大像一个饭馆”,“现在可完全像一个饭馆了”,并且是“太像了”。饭馆的代表换人了,“原来扬州人带来的那点人情味和书卷气荡然无存”。就这么一个过渡的段落里,那种面对大环境无能为力的悲哀,深深浸润在笔墨里。

          在这样的时局里,现实的人会变得更加猥琐,锱铢必较。南京人便是如此。买肉,搬运面粉,一边下面一边拿眼估柴的干湿分量,把丢到地下的发黄的菜叶又放回案板上,在包子里掺越来越多的豆芽菜和豆腐干,担心肉被狗吃了拿柴棒打狗,且打得很狠.....他不幻想,不聊天,不喝茶,也不喜欢花。南京人不需要与挣钱无关的一切“闲笔”。因为“他知道钱是好的,活下来多不容易,举手投足都要代价。”

         在世道的艰辛中,“钱是好的”替代了“不惜工本”。把日子过得比情诗还值得一看的扬州人,也渐渐让位给了“想把他的热情变成包子的滋味”的南京人。

         这样时间又过去两年。连收旧衣烂衫的中年妇女的吆喝也不常在学校附近出现了。开饭馆的外乡人风流云散,不知所终。这时,老爷子总结道,“绿杨饭店犹如一面镜子,照出种种变化。镜子里是变色的猪肝,暗淡的菠菜,半生的或霉烂的西红柿。”如果就此打住,议倒是议了,不过失之生硬。老爷子不是喜欢说教的人,所以他又来一句闲笔,“太阳光如一匹布,阳光中游尘飞舞。”这句闲笔我极喜欢,这样前面那句议论就不像是议论了,倒更像一幅印象派的油画,让人悚然。

         与此相映的,是扬州人的女人,“脸又黄了,头发又蓬乱了”。这样单独的一个段落,立在繁密的文字里,简直像一道铁栅栏那样醒目,见出世与世的相隔,人与人的沦落。

         扬州人也“不再那样潇洒”了,“很像是个炒菜师傅了”。汪曾祺写了他的一连串动作,尝菜、擦盘子、倒刷锅水、吸烟、搔眉毛、吐痰……,包括他坐下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都贵了,生意真不好做!”这些动作,这些话,与前面的行止做派形成让人扎眼的对比,读着让你抽气儿:人怎么活着活着,就变这样了?

         然而这样,也还不够。都说汪老的文章冲淡平和,可他下笔狠起来,那是扎得你痛都叫不出来。小说最后,扬州人脏得简直让人不忍目睹:汗衫是“黑滋滋的”,“衣裤上到处是跳蚤血的黑点”,“好脏的脚!”,“十个指甲都是灰指甲”……小说结尾是这样一句颇有深意的话,“对这个扬州人,我没有第二种感情:厌恶!我恨他,虽然没有理由。”

         没有理由吗?有的。扬州人在这样长长短短的日月里,把那点雅致、那点诗意,一点一点地败坏掉了,而且坏得体无完肤、不可收拾。他抗拒不了大环境,也护不住自己的小环境,最终是“零落成泥碾作尘”,却哪有什么“香如故”? 

          掩卷长叹。我不由想,这或许也是汪老内心的隐痛吧?那样柔和的、淡雅的、悠闲的,讲究生活格调的一个人,在狼奔豕突的岁月里,哪里经得起碾压?撑不住,就崩塌了。当然汪老不是扬州人。汪老的内心是有韧劲儿的。但扬州人,或许是另一个汪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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