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由于涉及权利的授予和限制,“开源软件”是一个法律与技术相交融的复合概念。从自由软件和开源运动发展的早期阶段至今,对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和相关许可法律定性的争论从未停止。要谈及开源软件在法律领域的进展,不可不细说那些我们虽然略知一二,但实际上也许傻傻分不清楚的那些法律术语。
开源软件在法律领域的进展03
开源许可协议
在开源软件的世界,开源许可协议代表着一种契约。用以保证终端用户可以自由运行、学习,共享和修改软件。开源许可协议的条文内容往往比普通的法律条文还晦涩难懂。
开源许可协议是对开源软件的散布授权条款。开源许可协议规定了第三方在其自己的产品中更改或再使用开源软件时需要承担的责任, 对著作权权属、软件涉及的专利权, 有相关规定。开源许可协议本质是软件的著作权许可合同, 规定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开源促进会 LOGO开源促进会OSI(Open Source Initiative)是开源许可协议的批准机构。迄今为止,OSI批准的许可协议78个。常见的开源许可协议有:MIT、BSD、3-Clause、GPL v3.0、Apache v2.0、MPLE、EPL等等。
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专利
对于这几个法律概念,多数人只是了解个大概或者根本傻傻分布清楚:
知识产权: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这几个概念中最大的一个概念,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主要是由《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三部法律来构成的。
版权:等同与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 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在我国,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也是自愿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体现公证的效力,主要用于声明著作权权属,同时使后续维权时的证据力度更大。
专利: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按照《专利法》,专利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软件专利
计算机软件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单纯的软件属于人类智力活动的方法,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你一定会说了:不对。明明就有有很多软件取得了专利!别急,这里来细说。
在我国,软件专利的起步时间比较晚。因为在2006年之前,基本上不批准软件专利,而必须软件与硬件结合后才能申请专利。随着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也不断更新,最近,软件的设计思想本身已经被允许单独申请专利,而不再要求必须与硬件结合。
那什么样的软件可以申请专利,什么样的只受著作权保护?简单来书,单纯的软件代码不能进行专利申请,属于“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必须是一套解决方案。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
违约、侵犯著作权、专利侵权
同样都是被侵权---被人使用了软件代码,到底是“侵犯著作权、专利侵权、违约“这三者哪一个?从法律的适用、救济手段的不同等方面都存在很多的区别。当然这三者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同时发生。
前面说到了,开源许可协议本质是软件的著作权许可合同。所以如果在违反了开源许可协议的情况下使用了相关软件,首先可以认定的是,该行为可以被认定是“违约“,即违反合同条款约定。那么主要的法律保护依据即《合同法》的精神,注重保护合同本身内的条款约定。其法律救济手段也多为”强制执行“及”违约责任赔偿“。
是否侵犯著作权,或者涉及专利授权,要看不同的开源许可协议具体约定来看。每种协议均对于著作权和专利相关内容都做了具体的约定。在其约定下,可以去判断著作权和专利的相关违规使用情况。然后依据不同的法律寻求保护依据。
最后
最后要说的是,在计算机尤其开源的圈子里,我们更多是看到很多国外的文献和翻译后的资料,包括美国的法律判例,使用的很多国外的开源软件和开源协议。关于司法管辖区域是个问题。少数的开源协议规定了司法管辖区域,比如MPL、MIT,但是多数是没有限制的。如果要在中国维权,那么所以法律的适用都需要综合的考虑协议的约定和我国实际的司法现状。
参考:
《著作权法》: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0-02/26/content_1544852.htm
《审查指南-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若干问题》:http://www.cypatent.com/cn/sczn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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