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可是经过我反复的认证,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
可能很多人都会认为喜欢是没有理由的,但是事实却真的不是这样的。任何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或者是一件事情,都是有它的理由。
年轻的时候,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对长的好看的人都特别喜欢。记得最清楚的是,单位有一个人事部经理,长得象周润发,我特别喜欢和他说话,直到有一次看到他写的字很难看,瞬间那种喜欢变淡了,随后就不再喜欢了。
中年的时候,喜欢上了胡歌,喜欢他缘于《琅琊榜》,那种喜欢简直是狂热的追星族一样,他给粉丝的那封信,我看了几十遍,好多我都能背下来
“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是我喜欢胡歌的理由。
现在的我,喜欢上了董宇辉,喜欢他缘于东方甄选直播间,这种喜欢是真诚的默默的深沉的,他每一次直播我都从头看到尾,每每需要购物就只在他在时才买,没有在直播间发过言,但点赞从来不少,这种支持不与人言,不求回报,只求心意。
“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悲悯情怀,真诚善良”是我喜欢董宇辉的理由。
一直以来,我酝酿着想写一篇喜欢董宇辉的文章,但充斥的东西太杂太乱,还没完全梳理出来,迟迟没有下笔。今天从东方甄选直播间出来,在抖音翻看宇辉的视频,每一个视频都让我爱不释手。特别是他的话让我叹服,我很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下面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毛姆说的很对,最开始读书是因为现实中的手足无措。书籍给了我一个可以随时抽离的虚拟世界。从平凡的世界开始,我看到的是生活中接踵而至的苦难,让人眩晕,难以喘息。
读多了,就看到了面对困境人内心燃起的斗志。那种古希腊悲剧式的哲学色彩,让青春时期的我知道了人是可以不接受命运安排的,抗争,持续的抗争,哪怕徒劳无功。书籍后来成为了应对考试的工具,博采众长,咬文嚼字,遣词造句,只要些许进步,都常常让我沾沾自喜。
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好读书,不求甚解,没有会意,便欣然忘之。再后来,书籍就像食物、茶饮和睡眠一样,必不可少。
天体行星、花鸟虫鱼、海浪季风、骤雨寒霜、王朝兴衰,英雄华发,美人迟暮,才子寡欢。古往今来,兴衰起落,人海浮沉,爱恨情仇,当你能和人类历史中那些最丰富、最深刻、最有趣、最博学、最浪漫的智者对活时,你就能穿梭于字里行间。
在时空交错中,找到另一个自己,你激情慷慨,冷静沉着,义愤填膺,或是圣人泪下,已是乾坤大,犹怜草木青,见天地,见众生,最后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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