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操作不当而扭了腰,当时没有去医院检查,只是告知了他的主管周某,说没有什么大碍。但是第二天他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后结果是腰椎损伤,他想申报工伤。
按照规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身体不适,第一时间要逐级上报的。主管周某没有及时上报,属于迟报。我接到信息的时候已经延误了,而我还没有上报给我的上级主管,后果很严重。我心里也很乱,我知道迟报的考核后果。匆匆忙忙中我也只能按照他们反馈的事情经过进行了汇报。当然上级部门也例行公事地进行迟报的追责问责。迟报处理的考核特别重,我很焦虑、懊恼。这种负面情绪当然没有意义,但应该怎么做呢?
我对周某进行了约谈,要求他时刻关注职工的身体,保持警醒,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告知,避免工作被动。同时跟职工加强沟通,问清楚病情的严重程度,如果只是静养,事情会好解决一些。
我在思考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也很是自责,严格管理上报时间,多做一些工作,进行一下协调,可能就不会出现这些麻烦。事实不可以更改,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事实的正当性而存在的。但是怎么解读事实,阐述事实,要用智慧去思考,减少事情后续的影响。
当你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你要考虑到能够预见到的后续结果,并且用思考去化解,降低这种影响,这才是一种智慧的人生。而不是单纯的例行公事、规章办事,很多时候你自认为的自责,不是对事实的误读,可能是一种更好的解决办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