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祖父祖母者,一生勤俭朴素。祖母凡育四子,八孙,另孙女五人。祖父生于一九二三,卒于二零零五,享年八十三岁。祖母生于一九一八,卒于二零零四,享年八十七岁。
凡祖母之所育也,莫不谦逊而知礼节,待人处事颇有可取。子所幼时,一贫如洗,尝劈梁柱以造萤火,偶有过之者,问曰:杨大姐,如此岂不可惜矣。答曰:无几,必归。果然,待大伯之所成人,形貌奇伟,善书法,盖有才学,多良策。初,于队中先为会计,后族亲举于乡中。待吾成后,吾曾问曰,大伯亦无人帮矣,大伯笑曰,打水扫地,举目无亲。后大伯终成家中扛鼎,善祖母之后事。伯叔四家,曾相继赡养十余年矣。待来吾家中,伙食大善。后来吾病,常思其时矣。每遇决策,祖母善识大义,大伯出乡,为其促也,曰,吾儿,总胜于家也,国家之事,或为可望。尝做一饼,俯人辎车,后竟胜于群邻矣。吾初求学,亦为祖母之所慰也。岁已廿五,尚无建事。然而吾信,终胜窝于村矣。祖母所育之人,每谆谆善导,不附强,不凌弱,尊老爱幼,不偷不盗,不欣羡他人之财物,盖骨气之所始者,唯祖母之所育欤?祖父一生多劳力,不善理家中事,祖母没时,尝为之泣。盖以此亦可见祖母乃吾家之所魂也。祖父病时,尝曰,吾不怕死。盖平生必积有豪气也。
祖父祖母,逝十年矣,初以为远游,今知不归矣,愿地下安息,佑吾家。 孙、志谨记。
2013年农历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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