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刘女婿:
1. 27%的业主签名早已经提交,15天是核实期,20天是公告期,今天是22天,这两个时间点,业委会没有核实也没有公告,那么按照规则,这27%是真实有效的,应该筹备召开业主大会;
2. 如果说业委会核实了,那核实的结果是什么?核实的流程是什么?为什么群里3位业委会委员,两位表示不知情;
3. 在业委会不做为的情况下,社区应该督促业委会立刻召开业主大会,社区进展如何?什么时候有最终结论?
4. 27%的签名议题是业主提出来的,按照议事规则是不可以修改的,所以必须按照这个议题按期召开业主大会;
投诉:
1. 世纪新城小区27%的业主联名提出议题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按照法规,签名提交后15天是核实期,20天是公告期,但已经提交22天,目前没有任何公告,业委会不做为;
2. 在业委会不做为的前提下,社区不但没有起到督促作用,还对质疑业主撒谎说业委会已经核实了签名,并建议业主修改议题,但按小区议事规则,修改议题是违规行为,社区不做为;
3. 小区业主合法、合规做事,在被没有合同的南都物业强占了多年后,提交了27%业主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小区业委会、社区不但不作为,不但不讲法规,无视签名人法律效用,还采用拖延、撒谎的手段搁置此事。
4. 投诉社区不做为,要求社区立刻按照法律、法规推动推动召开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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