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魏和祥
一、建筑企业必须为工人买工伤保险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应为本企业雇用的、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域的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域承接施工工程,其员工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参加项目所在地域的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项目所在地域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资高于项目所在地域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农民工,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其参加工伤保险,逐月缴费。项目所在地域户籍的员工也须由建筑施工企业为其逐月缴费;工资低于项目所在地域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农民工,建筑施工企业可选择以工程项目一次性缴费形式或逐月缴费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一次性缴费的标准是:按税前工程造价的0.06%计取。
以工程项目一次性缴费形式参保的农民工,在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限内发生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项目所在地域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核发工伤保险待遇。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缴交工伤保险费期间雇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及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项目所在地域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标准予以支付。对于未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查处。保险基金管已开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可上网申报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本企业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可选择以工程项目一次性缴费形式或逐月缴费,不参保的企业将被查处。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建筑工人购买什么保险
专家建议购买建筑工人保障的保险,含寿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费用,住院日额保障全面,交费又低的险种。推荐建筑工人购买的保险:安享平安E款保险卡。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 15万元。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将按条款给付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 1万元。 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医疗费用,将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住院护理津贴 20元/天。 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我们将按条款赔付每天20元的“住院护理津贴保险金。意外误工津贴 20元/天。 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我们将按条款赔付每天20元的”误工津贴保险金健康服务附加套餐。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事故,可拨打24小时紧急救援电话,可获得电话医学咨询、特需门诊预约、健康分析评估、意外住院垫付(限额10万元)的健康服务。希望给广大消费者提供参考。在此提醒广大消费,无论什么职业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给自己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十分重要。
三、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 .保险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及建筑工程管理局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①、凡公司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
②、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③、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
④、保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暂定为0.20元/平方米。
⑤、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暂时中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公司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⑥、各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⑦、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医。
⑧、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⑨、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公司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
2. 投保人办理给付手续步骤:
①、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
②、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通知建设局安监站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
③、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申请。
理赔办理程序
3.理赔办理程序
3.1 提出申请
投保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供以下单证:
3.2申请保险金种类
3.2.1 申请死亡保险金
①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验尸报告)、火化证明书
②受益人身份证明
③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④保险费收据
3.2.2申请伤残保险金:
①伤残鉴定证明
②住院诊断证明
③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④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⑤保险费收据
⑥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3.2.3 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
在理赔所需的必要单证齐全后,申领人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①伤残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填写
②死亡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填写
③在申请书“申请人签章”栏内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4、 立案
理赔人员接到申请书,且单证齐全后即立案办理核赔手续。一般简易案件应在15日内结案;死亡以及疑难案件应在60日结案。
5、 给付
接到保险公司的给付通知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代理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前来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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