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一:亲兄弟,明算账。
每年春节,我的五位舅舅就在我们家“商量”(吵架)关于外婆赡养费的问题,年年如此,似乎这是春节必过的一个程序,如吃年夜饭、看春晚一样。我屡了下他们争吵的内容,原来是外婆帮四舅带了孩子,其他舅舅认为外婆的赡养费应由四舅承担,或者他们承担小头。据了解他们每人本来应该给的赡养费是500元/年,其实外婆基本上常年在我家度过,他们争执的赡养费无非是给老人的一点零花钱,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吵了,因为这么几百块钱而伤了兄弟和气、让妯娌嫌隙、甚至让一个年迈的老人难堪。但这是事实,因为钱,谁都不愿吃那点亏。
我的分析及看法:作为一个子女,应该对父母最基本的孝敬。至于老人家帮忙带孩子,那是她自己的意愿。子女十八岁后,父母就没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何况是孙辈。带娃给不给相应补贴,那是他们之间的协议。他们不能因为自己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就可以不遵守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所以赡养费大家应该平摊,作为一个公民,应当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很多时候,人们将许多事情混为一谈,甚至偷换概念,未能抓住事情的中心思想。
金句二:站着借钱,跪着要债。
有个远方亲戚A去年向我借了1万块钱,当时口头约定一个月后归还,但约定时间到了,他未主动说明延期的原因并再次约定归还日期,甚至到现在一年过去了,也未有归还的风吹草动。期间他又向另一个亲戚B借了三千,约定一周后归还,一周后亦是历史重演,爽约了!但B并不像我,受了别人欺负就忍气吞声,B每天给A打电话催、发微信催,在A一次次打破再约定的归还日期后,B终于忍无可忍,直接在老家的亲人群里催,将事情闹的沸沸扬扬。我猜这会儿A应该后悔向B借钱了吧,就三千块,从此在老家的名誉扫地。同样因为钱,从亲戚变成了冤家。
我的分析及看法:站在A的角度,他可能觉得B催债有些不近人情,现在他已然这么穷困潦倒了,作为一个亲人,更不能像陌生人一样,坐视不理,总得伸把手吧。站在B的角度,他可能觉得A违反了当初的契约,即使再有钱,也不可能借给一个违反诺言,甚至当初为了借钱不惜连哄带骗的小人。于我而言,假如A在约定归还日期前向我言明他的困难,并约定下次还款时间,那么我会想谁没有困难的时候,但他只字未提,直至过年也未有说法,中国人通常会在年前结清债务,这让我非常难过,中间因为急用也催过几次债,但为了维护这份情谊,未大动干戈,可是你也不能给点阳光就灿烂啊,现在B出场,算是替大家教训了下不讲信用的人。古人云:你不忍就别怪我不义。所有的关系都是相互的,我现在假设A准时还了钱,并对B表示了深深的感谢,那么就是A感激B在他困的时候帮了一把,B怜惜A并为自己帮了他一把而欣慰,说不定他们就是患难之交了。可是现在剧情不按套路出牌,只能说童话都是骗人的,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世界那么大,人品好的寥寥无几。希望通过这件事我们都能明白,一个人可以穷,但不能穷的没原则;一个人可以有困难,但并不代表别人一定要帮助你渡过困难;一个人可以违约,但不能不承担违约带来的后果。
金句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去年同事向我借了几百块钱作为回家的路费,他当时未及时转账给我,再回来上班已是2个星期后,他将这个事忘记了,再也未提,我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这笔账就算是一个烂账了。后来他再向我借钱的时候,我本能的会想起那件事,脑子里的第一念想就是“他会不会又忘记了”,所幸当时口袋无现金,免去了我的精神折磨。
我的分析与看法:相信好多人都有类似的经验,虽然对方可能并不是品行不端的人,但因为一件事,让我们对一个人产生了这样的想法,那也实属正常。例如我们去面试,有些人普通话不标准,那么面试官本能的会认为这个人不善于沟通交流。这些印象就像一个标签一样,一旦贴上去,要摘下来非常难。我们不能怪别人给你贴了这样的标签,只能说我们当时做的还不够好,让别人产生了那样的误会,比如我那位借钱的同事,如果他当时能在某个地方记录下来,那么或许就没有这个误会,但是他没有这个习惯,因此不能保证下次他不会忘记。记得曾经有一个人说:也许你要做一千件事才能让别人信任你,但你只要做一件事就能让别人不信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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