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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第六本】《婚姻家庭财产法律自助手册》

【法律常识第六本】《婚姻家庭财产法律自助手册》

作者: 润苼 | 来源:发表于2020-11-12 19:32 被阅读0次

    非专业法律人士,更需要读懂法律常识。以下是我对《婚姻家庭财产法律自助手册》的摘录,望你读后有益。

    1、同居生活前或者同居生活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视为赠与行为,视为有效,一般不得收回。

    2、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属于连带之债。

    3、离婚诉讼与起诉配偶犯重婚罪两案件是否可以同步审理?

    不可以。

    因为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控告对方犯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两案件适用不同诉讼程序。

    由于是否构成重婚罪,需经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予以认定,离婚案件的审理需以刑事重婚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在重婚案尚未审结前,不宜对离婚案件作出处理。因此,对起诉离婚的民事诉讼和控告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诉讼并存时,裁定离婚的案件中止审理,待刑事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诉讼。

    3、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的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或者其他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同样,婚前其他财产的形式转化,也不影响其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另外,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4、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升值,如何分割?

    房屋因为市场价格变化并不能影响其所有权,所以婚前拥有的房屋婚后升值部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有婚前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出租、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当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补助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是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个人所有。

    6、养老补助费用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自己一方的个人财产?

    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后出租或者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上述“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8、离婚后能要求返还彩礼吗?以下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证明生活困难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生活困难情况不存在,不能要求返还)

    9、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独作出的财产赠与行为有效吗?

    分两种情况:

    1)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如果赠与物是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的婚后个人财产(法定补偿金),那么赠与人拥有对赠与物的完整处分权,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就可赠与他人,而且配偶不能撤销这种赠与。

    2)单方赠送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夫妻单方面将共有财产赠与的,需要另一方配偶进行确认。配偶另一方表示不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被赠与人应当将财产返还。

    10、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升值,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除外。房屋因行情升值的部分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前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出租、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1、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应有谁承担?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2、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吗?

    需要。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义务是一种补充性质的义务。

    13、因一方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导致婚姻无效的,另一方提出损害赔偿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

    一方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过错行为,其次,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在婚姻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提出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同。因为一方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无法治愈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无效,当然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更谈不上离婚。因此,基于上述原因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4、一方与他人发生“一夜情”,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对于一般婚外情、赌博、好逸恶劳、吸毒等原因,无论是否属于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均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因此“一夜情”属于一般的婚外情,受害方据此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来说,婚外情的程度将决定受害方是否能获得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5、强制执行与协助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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