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个佃户叫丁锦,生了一个儿子和女儿,后来还招了个倒插门的女婿,叫曹宁。他帮助这家人干活关系处得很好。
他儿子二牛生的小孩叫三宝,女儿生了一个女孩,因住在娘家,便随着排下来叫四宝。这两个小孩在同年同月出生,只差几天,姑嫂一起看护喂哺这两个小孩。
在襁褓中的他俩就已经订下了婚姻,三宝四宝又非常友爱,慢慢长大,这两个人便形影不离。
其他大人看见这两个小孩在一起玩耍,时常开玩笑说:这个是你丈夫,这个是你老婆,两个小孩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已经听顺耳了,到了七八岁,稍稍懂事,两个小孩子依然跟着二牛的母亲同睡一起也不避讳。
康熙六十年到雍正元年间,年年歉收,丁锦夫妇相继去世死,曹宁流落到京城,穷的养活不自己,便把四宝典卖到陈郎中家。
二牛跟着来到京城,赶上陈郎中需要馆童,也把三宝卖给陈家,二牛告诉三宝不要说他和四宝已定为夫妻,陈郎中家法严厉,每当打四宝时,三宝就在私下里哭,打三宝四宝,也是如此。
陈郎中生疑,并把四宝转卖给郑家,赶走了三宝,三宝又去找介绍他来陈家的老妈子,老妈子又把他介绍到另一家当馆童,过了一段时间,他打听到四宝的所在,便通过各种关系也来到了郑家。
几天之后他才见到了四宝,两人抱头痛哭,当时两人都已经十三四岁了,郑某觉得奇怪,两人便谎称是兄妹。
郑某看他们的名字排行相连,就不怀疑了。然而内外宅隔绝,两人只能出入时以此眉目传情而已。
后来年成好了,二牛、曹宁一起到京城赎子女,辗转寻访到了郑家。郑某这才知道两个孩子本来定为夫妻,便很怜悯他们,想帮助操办婚礼,所以留他们仍在郑家服役。
郑家的馆师严某是一个道学家,他不了解如今事情与古时不同便提出意义说:亲戚关系结婚是违背礼法的,也是禁令所禁止的,这一条上天也要施以惩罚。
主人想法很好,但我们这些读书人应以端正风俗,教化为己任,见了违礼乱伦的事而不阻止,是促成别人做坏事,这不是君子的行为。
他以辞职相要挟,郑某本来就善良懦弱,二牛曹宁都是乡巴佬,听说违法罪重,都吓得打消了让两人结合的念头。
后来四宝被卖给一个后补官员做妾,没过几个月,四宝便有病死了,三宝发疯跑出去,也不知去了何处。
有人说四宝虽然被迫而去,但她毁容之后不停的哭泣,实际上并没有与候补官员同房,可惜不知后来怎么回事了。
假如是真,这两人在天上人间,会再次相见的,肯定不会就此永别。只是严某做出这种罪孽,不知出于什么心,也不知道他就这样干什么。
不过天理迢迢,也不会有好报的。还有人说严某不过是拘泥于古法,也不是沽名钓誉,而是对四宝存有非分之想,妄图夺为己有。如果是这样,那么地府设立的地狱,怕正是为这种人预备的。
三宝和四宝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想到命运捉弄,经历过许许多多的磨难,最终也没能在一起。其中的严某是最大的阻碍,也他的第三者的插足,导致三宝四宝的结合失败。自古就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事事难全,但愿人长久!相信有爱的三宝和四宝在另一个世界,照样可以续前缘,没有相亲相爱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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