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想聚
【连载】茕茕白兔,郎不如故(二)白兔以为林郎不认识她。
原因是,他们从10岁就住在同一个小区,初中还在同一个学校,可他们却一句话都没说过。林郎更是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可是她却极为喜爱这个男孩儿——黑曜石一般的眼眸闪着她从未见过的光芒。
可是妈妈每每遇到他,都疾步与他擦肩而过,两个人连眼神交汇的时机都没有。
初中一年级,爸爸给白兔买了一辆自行车,是美国的一个品牌Marmot。纯白的车身一下子就吸引了白兔,她喜爱的不得了。
“兔兔,从今天起,你就要自己去学校了。你已经是大孩子了,要独立了……”
爸爸的话白兔并未仔细去听,她只知道,自己终于可以独行了,这样就有机会看他了。
带着少女的害羞和青涩,白兔每天都叼着一片面包,早早出了门,在小区的六号单元楼的拐角处偷偷的看着他骑上车子,然后在他走到二号单元楼时,再慢悠悠地骑上车子跟在他的后面,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这都是做好精确计算以及无数次试验的,日日如此,从未发生意外。
可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她的自行车丢了。
丢了倒也无碍,可就不能“跟”他一起上学了。
毕竟青春年少时,单纯不问世事,一点偷来的快乐就可以点亮她的整个世界。傻,却是这世间难得的一抹纯色。
想到自己的那点儿快乐就这么没了,我们的兔儿不由蹲在地上哭了起来。眼圈儿红红的,倒真成了“兔儿”。
“喂,怎么了?”声音透着青涩,却又不似其他孩童透着一股稚气,反倒是多了一丝清冷,但不会令人讨厌,反倒是让人觉得舒心。
声音白兔不识得,可眼前的这双黑白相间的球鞋和纯黑的自行车身她是认识的。
战战兢兢地抬起头,却又意识到自己涕泪横流的模样,又慌慌张张地把头低了下去。
“喂,你倒是说话啊!”语气明显已经带着几分不耐烦,粗声道:“再不说,我就走了!”
那双黑白相间的球鞋真的挪动了一下。
也不知道是谁给她的勇气,白兔一把扯住男孩儿的裤脚,带着浓重的鼻音嗫嚅道:“我……我的自行车……不见了……”
久久的沉默。
白兔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面前的这个男孩儿做什么。就在她松手的刹那,一张俊秀而稚嫩的脸出现在她的面前,吓得她赶忙捂住差点叫出了声的嘴。
“我帮你把自行车找回来,有什么好处?”眼神像潭水般澄澈,却是深不见底,让人读不懂他的情绪。
“你……你想要什么?”
“……把你的车子借我玩儿几天。”
白兔不懂,自己明明有车子,干嘛要她的?可是疑惑很快就被一股莫名的兴奋冲淡。只要他能跟我说一句话,我宁愿天天丢车子,这么想着,重重的点了点头。
然后,就见一只骨节分明的,属于男孩子的手掌立在她的面前。
白兔愣了愣,随即便伸出一只手,与男孩儿的手掌重叠。
“成交。”
清冷的声音随着男孩儿略略单薄的身体飘摇远逝,一切就好像梦一样,没有留下分毫的痕迹。
当然,除去三年间,那辆白色自行车上,一对少年少女那笑靥如花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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