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怼也要有理有据有力
2024年1月6日。当我发表了《大限已到 大胆上街》之后,网上阅读的读者真不少,我窃喜又让我风光了一回。看评论时,看到了一条挺让我上头的文字:请问你的三轮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停车随便一放还是停车入位?过人行横道时候有没有下车推行?有没有走逆行的时候?你以为的便利很多时候都是基于违章违法,损人利己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你愿意继续,请偷偷摸摸的,别说出来找骂,损阴德。
这话是怎么说的,问我任何问题都不是问题,可是你别说出来找骂,损阴德呀。一时间我就来气了,劈头盖脸就回怼了他:第一,我走的当然是非机动车道,因为我的车比自行车还小巧,速度还慢,你认为我应该走什么车道,便道吗?第二,我是人不离车车不离人,不存在停车入位的问题,只要有无障碍设施的场所一概畅通无阻,平时直接开进家里停放。根本不存在占道停车和停车入位的情况。第三,过人行横道遇有红灯,捏闸停车,我是双下肢残疾,寸步难行,无法下车,但是你放心我从来不闯红灯,更不会逆行,我视生命是重中之重。第四,我的便利是能够像你一样自由出行,严守交规,想必你也未必能像我一样遵纪守法!
我接着回怼:我必须利己,但绝不会损人。我既然要出行,绝不偷偷摸摸,不是阳关大道我绝不涉足,除了车水马龙的大马路,我也没有羊肠小道可行。别让我在大街上遇到你,一旦相遇,你可以破口大骂,你有这勇气吗?我可有,骂你没商量,骂你个狗血喷头,无颜见爹娘,请别在平台上撤野,免得被封号,请好自为之。也请心中充满善良,多替弱势群体仗义执言,方显你的正义之举。
看了我的回复,有读者说:一针见血。
骂我出来找骂的那个人看到我的回复,连忙说:算了,不知道你是残疾人,你特殊,不是开着老头乐只是图不规矩所以方便的那种,抱歉。
我接受他的道歉,但是不能容忍他说你是残疾人你特殊。这话说得也很伤人,我可从来没有拿残疾说事,为自己找任何不讲理的理由。于是我说:我不特殊,如果我开的是违规的,能载人拉货的电动三轮车,一定不会一意孤行顶风上路。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我开的车无疑就是一辆三个轮子的电动轮椅,你如果见过,就一定不会产生误解了。如果你知道离开这辆比自行车还小的电动车就不能出行的处境,你就明白了我的心情。他不再说话了,也许他是不屑于搭理我了,但是我觉得自己说的没错。
我觉得有必要普及一下相关的国家标准:GB/T 12996中术语和定义3.4条中明确规定:电动道路型轮椅车,是适合在普通道路上较远距离行驶的、仅乘坐一人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辆。在《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通告》中,明文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车辆。
我的电动车绝对在国家标准之内,只能我一个人乘坐,既不能载人也不能拉货。再说我倒是想拉着儿子满世界跑呢,他也不愿意呀,他开的是奔驰,他媳妇开的是保时捷,每次带我出去玩,开的是丈母娘家里的迈巴赫。我不是在炫耀,我是在讲事实。还有我这辈子也没想过拉什么捞什子的货,就我这样一辈子吃喝不愁的人,我能拉着自己瞎转闲逛,就够了不起啦。
该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在网上的评论中,有人质疑其三轮车的行驶方式和违章行为,作者进行了回应和解释,强调了自己的遵纪守法,并普及了相关的国家标准。最终,质疑者向作者道歉,作者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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