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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63套房产和抚养权归对方,自己却净身出户?离婚千万别这么做

离婚63套房产和抚养权归对方,自己却净身出户?离婚千万别这么做

作者: 8794e43eaf12 | 来源:发表于2017-07-11 10:58 被阅读0次

    近日,网上一份离婚协议遭疯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关于房屋分割一栏,涉及房产共63套,其中50套归女方所有,13套归其20岁的女儿所有。存款分割中,100万元归男方所有。另外,一辆奔驰C180轿车归女方所有。抚养权方面,女儿抚养权归女方,并且男方每月需给女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债权及债务全部由女方处理。

    网友们除了惊叹在买一套房都要花半辈子工资的房价高企年代,竟有人离婚分割63套房产以外,更加关注的是离婚协议本身,有网友更说“原来离婚协议长这样子啊!”“有的人离婚啥都分不到,有的人却能分到几乎所有的财产,每月还有抚养费”,关于离婚协议,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王幼柏律师有话说!

    一、别乱签!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一刻起生效

    离婚协议书必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能生效,所以签了协议但还没到民政局办理手续的夫妻们还有挽回和反悔的机会,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反悔。

    同时,正因为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一刻起生效,所以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定要谨慎,切忌不要为了多买房、子女就读学校等各种原因“假离婚”,一旦办理了离婚证,追悔莫及。

    天穗律师事务所最近接待到一位当事人的咨询,当事人的老公当初为了买房而办理“假离婚”,把离婚时夫妻共同所有的四套房全部协议给了男方,并且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不料,男方是有预谋的。办理了离婚证后,几年都不愿意复婚。当事人问是否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

    王幼柏律师在仔细询问了整个案情后,很不忍心告诉她:“不能”,她顿时泪如雨下。作为律师,最难过最悲哀的是,即使你满腹经纶,精通法律,即使你明知道自己客户被骗,但却不能帮助到他们。这个案件中,她办理离婚证已经三四年了,不能以欺诈胁迫等理由要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书,因为婚姻法第9条规定可以行使变更或撤销权只能在办理离婚手续一年提出。

    二、别怠慢!财产分割后要尽快办理过户

    同样是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另一位当事人的故事,当事人在2015年8月就和先生离婚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广州一套现在价值600万的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并没有要求其丈夫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还是登记在其丈夫一个人名下。

    前天她突然收到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拍卖该套房产的公告,才得知其丈夫在和其他合伙人经营公司期间,为公司一笔几百万的银行贷款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判决下来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就冻结查封了其丈夫当初离婚协议约定归其所有的房产,现在马上要拍卖了。

    当事人很着急来到律所找到王律师,她离婚以后,一个人带着一个孩子,男方一分钱抚养费不给,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承担了所有责任。并且,涉案的房产是她与尚在襁褓中孩子的唯一挡风避雨的住所。她一直要求王律师帮助她,王律师也告诉了她案件的风险,因为该离婚协议书涉及到的房产没有在房管局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登记权利人是其丈夫,因此该案有一定的风险,当然该案也有机会。

    财产分割后一定要尽快办理过户,即使是银行还有贷款没有还清,在没有凃销抵押之前不能更名,但仍然可以通过“过桥”来解决此问题,最终实现过户更名的目的。这样,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在其名下,根据最高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程序一般是不能追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人。并且,其前夫对公司债务提供的仅仅是担保责任,而担保责任一般不会让配偶另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之责任。

    三、别随意!签订离婚协议后难反悔

    有些人太想离婚,因为急迫的心情加上不良的情绪,就会不加考虑而答应对方无理的离婚要求。等到办理离婚手续后,对财产分割又开始反悔。

    这种情况如果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不会处理,除非是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一年内起诉,并且有证据证明受到欺诈、胁迫而签订的离婚协议才能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而在实践中,要提供是被对方欺诈、胁迫的证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此,办理离婚手续时,签订离婚协议书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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