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2018-09-29

2018-09-29

作者: sunny奥特曼 | 来源:发表于2018-09-29 09:50 被阅读8次

                                                         一篇文章告诉你网红与IP的区别

    我们不乏听到某网红开网店生意爆好、某女主播年收入超过明星的新闻,而知识人群在互联网上变现学识却没有那么容易,前段时间热闹登场的“分答”如今已沉寂多日就是印证之一。知识型IP变现之路看起来不是坦途,那么互联网时代谁能指点迷津?近日,秋叶做客“中欧微访谈”,分享知识型IP如何变现。

    IP(知识产权)这个概念,在文化创意行业被引入了以后,大家喜欢的小说、剧本、漫画等都被看作IP。小说和剧本的特点在于:一旦把它的改编权买下来以后,就可以对它进行多元化的开发,例如拍电影、拍电视剧、拍动画,电影翻拍等一轮又一轮的多元化开发。

    一个成功开发的IP不但可以成为好的产品,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文化现象。所以,一个国家发展到某个阶段以后,IP会成为很多拥有一定财富,追求个性化品位的人,为了给自己贴上标签而寻求的标志。

    IP的四种类型

    到底现在的IP与当年知识产权延伸过来的,文化创意和小说剧本改编过来的IP有什么区别呢?我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把IP泛化的阶段,什么叫泛化?我们来看一下有哪几类IP:

    第一类IP:故事型IP

    即把小说和剧本,包括表演小说剧本,变成大明星的剧本。小说剧本本质上就是一个好的故事,如果加上自己的想象和创作便可以成为一个新的产品、新的东西。

    第二类IP:产品型IP

    即有些产品有很多人热爱,然后围绕这些产品,延伸出了很多情感以及相应的消费。最典型的就是苹果,先创造出一个文化产品的符号,然后把它发展成产品型IP。

    第三类IP:创始人IP

    即到了个性化消费的时代,消费者希望买到的产品跟他个人的价值观、个人的品位相吻合,而最能代表一个企业的产品品位和价值观的当然是创始人。大部分创始人IP是从语录开始的,也许是一句搞笑的话,也许是一句很深刻的话,然后慢慢参加论坛、发布会、写自传,这是创始人IP发展的模式。

    第四类:知识型IP

    知识型IP有两个定义: 第一,这个人必须在某个领域拥有持续的原创内容的产出能力;第二,它必须要有一定的影响力。一个人要是很能做原创,但一个粉丝都没有,那他不可能是一个有影响力的IP,最多是影响了自己,只能算一个人的IP,这在商业上就没有价值了。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2018-09-29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qzlvo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