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骑车,那时候还流行二八大杠。
家里父亲的那辆凤凰比我的个头还要高,我尝试了几次掏裆骑法始终未遂,便作罢。
直到有一天下午,不知道是哪位亲戚把她的女士自行车放在我家。低矮的车身搭配着粉红色的车架,最让我垂涎三尺的是它没有那条高不可攀的大杠。简直是为我量身打造的。
不到半个下午,我已经骑着那辆咯吱作响的小粉在街道上兜了好几圈。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突然学会的那一刻我是怎样的心情,只记得那个下午,一个满身脏兮兮的小男孩奋力地用脚尖去踩踏板,一路过去,尘土飞扬在夏日午后的阳光下。
后来去外面读书了,车子就很少再骑,稍微远的路就打的或者坐公交。路旁边即使有共享单车,也懒得掏出手机去扫码,谁知道能在第几次找到一辆车况完好的呢?
直到前几天,我因为要搬到离公司更远点的地方去住,查了一下周围没有比较近的地铁站,就在网上买了一辆自行车以备平日通行。
车子价格很低,以至于装好之后让我如同捡到宝贝一样欣喜。类似于山地车的那种车身,但是26寸的轮胎确实是城市通勤自行车所用的那种细胎,不耐磨却能减少阻力。廉价的车把和刹车被我组装的不伦不类,但也丝毫不影响他优秀的握持感,除了需要刹车的时候我不太敢用力,生怕一个不小心把这塑料刹车给握断了。
车子骑起来很舒服,至少不用像山地车那样费力去蹬,很轻快地就跑了起来。我悠闲地像一只流浪狗,在街道两旁穿行,时而打一下铃,清脆声让道路中间的路人纷纷往两旁躲避。
车子从他们身边掠过的时候,我居然会产生一种在速度上面的优越感,一切人都要给我开道,原则上我可以在人行道上横行无阻,除非遇到红绿灯。
这个时候,我又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他敞开汗衫故意让风灌入胸膛把衣摆吹起,仿佛他拥有了无尽的能量,微微撅起的小屁股带动着双腿一左一右拼命向前冲。他不知道去哪,他也没想过要去哪。他如同小狗在追逐自己的尾巴,他只是在享受这份速度所带来的快乐。
而这种快乐,是我早已经丢掉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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