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们荒唐的大公无私
墨者顾如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本是在批利己。却被儒者和某些公知用来批墨。且不说这些人是不是对孟子做了断章取义。我们且先谈谈“大公无私”。
试问:西人之学说,是哪些人主张公人、公权为公人、公权之私?我看是没有的。公权本是众人所立,为的是担负守夜人之看护责任。这是白右的主张。公权本是众人所立,为的是为其公民服务。这是白左的主张。无论白左、白右,都没有主张公人、公权为公人、公权之私。那么“大公无私”这句话就没有错。为什么公知们要批”大公无私“呢?没有理由啊。也许公知批”大公无私“是在批要求百姓无私。他们引用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人人为私利而为之,从而也就实现了人们的互利。所以私利、为私并不是恶。也许这才是他们的本意。
那么公知们就应该批儒而不是批墨。特别要集中批孟子。为什么呢?因为孟子又曰:
“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注意到儒家君臣、父子、兄弟都是被服从者何服从者关系。孟子这句话表达了:下位者对上位者、百姓对统治者不能带私利。主张的是百姓对公权的无私。而不是公权对百姓的无私。公知应该认真地去批判这位儒家圣人。当然,儒家并非不谋求私利。《孝经》曰:“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孔子为儒者们指出了谋食之路:通过竭心尽力地孝忠君王谋食。如此则没有辜负父母给他的身子。那么此处是不是与儒家的”利合于义“说矛盾呢?在儒家学说中并没有矛盾。因为儒家之大义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就是下位者对上位者的遵从。而且上位者是利益分配者。《论语》曰:”不士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注意”大伦“这个词。遍查儒家自著经典,其中也只有一处提到”大义“一词。那是讲某人杀掉了自己想造反的儿子,儒者们指称这是”大义灭亲“。注意,大义灭亲这个词的出处就是这里。正因为儒家大义是君臣父子,所以儒家认为从君主那里获得赏赐并不是”怀私利“。怀私利,在儒家是指除了拿君王赏赐之外的收入。也就是个人利益要服从君王的分配。私利服从公利。因为在儒家是公、国、君不分的。也许有人辩解说,孟子只是指除了拿工资之外,不要贪污。这只是其中一义而已。因为孟子又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就是儒家的差等之爱。君王谋私在儒家是正义的。还有儒家的“亲亲为大”、“亲亲相隐”之类。在现代人眼里也是谋私,在儒家却不是。所以完整的理解,只能是“私利服从公利”。这才是公知们要批判的东西。
儒家这种私利服从公利的主张,也就是公知们应该去批判的主张。在墨家是没有的。现在我们一一对应前面提到的儒家思想,看看墨家是怎么说的?对应儒家的“私利害义”,墨家直接就定义:「义,利也」。在墨家看来,人们从政等等做任何事情,本质都是在谋利。在墨子书里,找不到任何指称“私利害义”的语句。公知批墨家“大公无私“是不是无事生非呢?由于墨家认为「义,利也」,义的性质是「约」——契约。如此可知正确的公义也就是人们私利的反映。所以墨家也就不可能采用”私利害义“这种提法。这种提法类似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将私利与公义对立。实际上两者根本不是对立的。
对应儒家的“利合于义”,在墨家只能说是“利不违义”。不违与合于,是有本质区别的。打个比方容易理解。义,路也。我们就以道路为比方。应该走这条路,这是合于义。走那条路都行,只要不堵住、破坏了这条路,这是不违义。用西学来说,则是哈耶克的“非正义”观点。不应该规定哪些事情是正义的,而应该规定哪些事情是不正义的。只要不是不正义的,就是正义的。儒家是要搞教化的,墨家是要除害的。搞教化是规定正义,除害是不要做不正义的事。
忠孝在先秦可以互换使用。墨子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与儒家之孝君相反,墨家认为天下人才是君王忠孝的对象。对应于儒者的干禄热情。墨家也不热衷弟子们走仕途。在墨子书中,有个一开始就以从政为目的的告子,是作为被批评的对象出现的。墨子将墨家弟子分作谈辩、说书、从事三大类。其中只有谈辩类是从政的。而儒家也分文学、政事、道德三类,全部是从政的。从政是一个职业,而墨家更主张「赖其力」。「赖其力者主,不赖其力者不主」。饭碗是别人给的,那就不是「赖其力」。
大义灭亲这种词汇,在墨家自身是没有的。前面提到儒家大义,实际就是君臣父子的等级服从。所以儒家提大义灭亲,只对臣子和百姓们有约束。对君王是没有意义的。君王无论做什么,只要于保住权位有利,那么都是在维护君臣父子的等级服从。也就是说:对君王来说,大义就是亲亲,亲亲就是大义。有人批儒家理论关于大义灭亲和亲亲有矛盾。是因为没读过儒家自著经典,顶多浏览了一下儒者们的美化之辞。其实要不要大义灭亲,就现代人的观念而言,关键在义由谁制定,量刑是否合适。并非不主张大义灭亲。只是不主张儒家的”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反对这种底子的法律滥杀。否则任何掌权者,当他的亲人犯法达到量刑程度,他也得让他的亲人去受刑。顶多是回避,而不是儒家的背起杀人犯亲人逃跑,更不是拿天下的一块地封给犯罪的亲人,让他离开了事。实际上现代人是主张了大义灭亲的。争执点只在是否法治,而法治又内含法律是由人们共同制定的。墨家恰恰主张,法律应该由人们”举公义“而生成。先秦的公统统指代君王,因为当时君、国、公不分。正因为如此,墨子书全书不用“公”字。唯一的例外是《尚贤》篇:「举公义,辟私怨」。公义是百姓举出来的。下位者从下举到上,这是“举”;上位者到下面拿,这是“取”。墨家又主张法律应该由人们”见善不善必以告“的法庭辩论方式生成。主张法律如果不符合人们的固有意识就不成其为法律。而且墨家也不主张儒家的亲亲相隐,而主张「上下通察。上有隐私遗利,下得而利之」。主张的是透明政权。这确实是大公无私,却是对上位者、公权力的要求。而不是对百姓的要求。
墨家说兼爱,也不能用儒家的爱概念理解。儒家的爱概念是与施予相联系的。兼爱就等于兼施。包括物质和道义的施于。加上兼爱的平等意味,那么物质施于的兼爱就等于某种平均分配;道义的施予就等于教化。如此就将墨家思想理解作儒家思想了。孟子就是这样说的:”兼爱之则兼养之“。儒家讲养之,就包括了物质和道义的施予,所谓教养。而墨家不这样理解爱。墨子说,「爱之则食之」。是接受,不是施予。方向恰恰与儒家相反。那么前面用儒家逻辑推理就不成立了。只能用墨家的观念推理墨家思想。接受自己,当然也包括自己的私利,包括自己的意志、性格。墨子说:「(财货)是为周生之本」。本不可以稍离啊!墨家反对官方对经济的任何干涉,这是《经下》的「买无贵」。儒者、公知们批墨经常引用的「士损己益所为」。对比儒家孔孟的”杀身成仁“、”舍身取义“。一是损,一是灭呀!儒家的义,大义是君臣父子。舍身取义,也就内含大义灭亲了!墨家说:「求为义,非为义也」。强求别人为义,是不义的。墨家说:别人不喜欢,你强要他做,那也是不义的。两句都出在《大取》篇。《大取》一半篇幅在批评儒家强求别人为义。儒者、公知们经常引用的「杀己以利天下」。其实只是断开上下文的断章取义,该段恰恰是在批评儒家号召人们”杀身成仁“”舍身取义“。《大取》篇实际是在通过批儒而护卫人们的自由意志权利,反对任何思想的强制。墨子说:「天壤之情,虽上世至圣不可更也」。荀子批判墨子说:墨子重情悦,是”俗“人。这是墨家对自己的性情的接受。爱是接受。爱自己就要接受自己。接受自己的私利、意志、性情啊!同时,兼爱也就要接受每个人的私利、意志、性情。从立法角度,则是兼取众人之义而尚同。《尚同》篇本就是在批驳儒家的大同主张。却被儒者们巧妙篡改和解释成儒家主张了。
回到孟子的”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我们需要联系上下文,不能断章取义:
孟子曰:“鸡鸣而起,孳孳为善者,舜之徒也;鸡鸣而起,孳孳为利者,跖之徒也。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为忧矣。”
这是原文连续的三段。第一段,为善是尧舜,为利是大盗。典型的儒家义利对立表述。然后第二段提杨墨,一利天下,一不利天下。孟子提出要在其中权取。两段是什么关系呢?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当然,儒家讲到利就与施予相联。而墨家讲到利,与施予是不必然相联的。这里要用儒家概念理解孟子言。儒家还是要利天下的。第三段才表明了孟子这三个段落要表达什么。”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这是说,人的饮食欲望对人是有害的。”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推移到人的欲望对人有害。”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为忧矣“。人不能纵欲饮食,不能任由内心欲望放纵。这种思想,就批杨而言,是说杨朱过于放纵自己的欲望。因为”杨朱为己“。就批墨而言,是批墨子过于幸劳。因为墨子”摩顶放踵“。幸劳其实也是对自己利天下欲望的放纵。与墨家有私无私完全没有关系。反而孟子批墨家太自私。孟子说:”杨硃、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杨墨无君无父,不愿意拿出财货公有,导致天下穷人没饭吃。注意,在儒家君、公、国是一码事。无君无父也就是不服从君王,包括了向君王献出财货、利益。墨家确实不主张官方搞福利,而主张百姓互助。被孟子批判。孟子声称什一税,实际上农业王朝税率如大清,才4-5%。在古代什一税是高税率!西方教会抽什一税,老百姓们直接躲起来抗税了!儒者、公知们脱离古代的情境,指称孟子要求低税根本就是错误的。由此解放孟子,然后从孟子的”摩顶放踵利天下”想象出墨家搞平均主义,当然也是错误的。其中不但是在用儒家爱概念理解墨家,而且无视了孔孟等要求的井田制公有。所以用孟子的话批墨家“大公无私”云云根本是无中生有。
前面我们看到,公知们反复错乱使用中文词汇。特别是用儒家概念理解墨家。其实墨子书里回避好些儒家使用的词汇。像恕、公等等,能回避的就回避。回避不了的,像仁义,就要做正名。有一位儒家的大学者写了一本书,声称:在中文范围内想批判儒家是不可能的。因为是儒家意识制造了中文的词汇。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你只要采用了儒家的词汇,那么人们自然会用儒家的概念思考。那么你想表达的东西就被扭曲了。批评墨家大义灭亲、大公无私,都属于这种情况。墨家反对儒家的整套思想,不使用”大义灭亲“这个词。甚至不使用大义这个词。因为当时儒家已经污染了这个词,墨家提大义这个词,人们就会错误理解。先秦的墨子就已经察觉了,而我们现在的公知们仍然未能察觉,是非常遗憾的。我们声称自己懂逻辑,讲逻辑。然而逻辑的初始就是对概念的正确运用。不考察概念而运用之,自然会导致颠倒错乱。导致了本文所要提出的:公知们荒唐的大公无私。
公者必须无私。大公无私这个词,只要离开儒家语境。不是反过来要求百姓无私,而是要求公者无私、权力无私,那么也就正确无疑了。有什么好批的呢?当然,公知们批大公无私,实指马教的大公无私。那么就不应该批墨而应该批儒了。但公知们恰恰引用儒家批墨。借批墨而言他。是不是太错乱了呢?也显得太懦弱了……中国历史上,只要承认儒家学说者,就等于承认君臣父子,等于声称准备为君父服务。
(文中墨家原文,可参看《墨子经义释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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