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内的《少年巴比伦》,最早刊登在07年《收获》第6期上,那本酒红色的《收货》弥足珍贵,就因为里面有《少年巴比伦》。这本《收货》我是在杭州拱宸桥,也就是京杭大运河起点边上的报亭买的。
刊登在《收获》上的文章,水平是有保证的。但是有些很厉害,不好读;有些很厉害,很好读。《少年巴比伦》属于后者。
作者名奇怪,书名亦奇怪,导致后来我每次向别人推荐这本书时说“你要看一下路内的《少年巴比伦》”,别人反问“什么?《路内的少年巴比伦》?谁写的?”。
路内太小众了。十年前,他的第一版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少年巴比伦》据说只印了三万册,当时竟然卖不出去。我有幸在杭州凤起路的外文书店购得一本。如今,这个最接近作者手稿的版本已成绝版。
后来,我又买了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版的新版《少年巴比伦》。发现删去了一些情节。
我很喜欢韩寒,不过,我认为路内可以甩韩寒十八条街。路内也比自认为有趣的冯唐有趣十八倍。
这个奇怪的书名,作者语焉不详。我不妨揣测一下。巴比伦就是那个空中花园巴比伦塔,象征的是消逝的美好,少年巴比伦,所象征的是年少时所经历过的美好的年代美好的往事美好的恋人美好的朋友。而这些所有的美好,都像空中花园一样消逝。
故事发生在九零年代。我对直白而又模糊,情感和物欲撕扯,迷惘与狂热交织九零年代满怀回忆满怀向往满怀记忆满怀忧伤。九零年代是我人生开始的地方是我梦开始的地方。
路内写九零年代,一下子拉近了我和故事的距离。
路内说这是一个“香甜而腐烂的年代”。
我至今都能感受到九零年代的马路,洒水车扬起灰尘的香甜而腐烂;九零年代的工厂,大烟囱弥漫荒烟的香甜而腐烂;九零年代的田野,红蜻蜓飞向蒿莱的香甜而腐烂。
那时候,我离长大很遥远。《少年巴比伦》里的路小路是我的哥哥,白蓝是我的姐姐。
故事发生的地点叫戴城。江苏的一个地方。
曾经很喜欢一个来自江苏的女孩,有次问她,戴城是不是在你的家乡南通,她很诧异地说,江苏根本没有叫做戴城的地方。我也很诧异,路内把戴城写得这么有质感,以致让我觉得它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我那女孩说,也许这个世界真有你所说的这么个地方,只是故事中把名字改成了戴城而已……
21岁的时候我读《少年巴比伦》,立刻爱上了这个叫做戴城的地方,因为一本书爱上一座城市,而这个城市很长时间内我根本不知道它在哪里。
直到有一天,发现一个线索,书中描写一张明信片上写着邮政编码215021,是苏州沧浪。
有座城市叫戴城,我对它的感情,就像穆斯林对麦加的感情,基督徒对耶路撒冷的感情。
其实这个叫戴城的地方并不美,跟大多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小城市的老城区一样,房子摇摇欲坠,破败阴暗,耗子蟑螂横行,行人动不动就打架,家里动不动就着火,农药厂,橡胶厂,化肥厂,糖精厂,溶剂厂,造漆厂,烟囱肆无忌惮地向外喷着毒气。路内在书中这么形容这些烟囱,像一个个gang门。
这里就是我的家,是我精神上的家园。
路内说,我喜欢这个地方,它充满了我二十岁时候的证据,而我则说,我喜欢这个地方,我要在其中找我二十岁时候的证据,因为我的二十岁也是摇摇欲坠,也是破败阴暗,也是耗子蟑螂横行,也是和这个叫做戴城的城市一个模样。
我现在挺着啤酒肚缅怀荒芜荒诞模样的青春,回头看那个看起来不屑忿恨狂妄放肆,但是骨子里悲观自卑懦弱胆小的二十岁的我。感觉有多么可笑与可悲。
我不知道那个令人讨厌令人作呕的我配不配把《少年巴比伦》当青春圣经。
故事的主人公叫路小路。出生成长在戴城,他的女朋友白蓝这样形容他,是只小疯狗。
我的概念里,路小路的形象是这样的,穿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流行的枪驳领西装,竖条纹的,近看像囚服,远看像旧社会上海百乐门的流氓,穿着太子裤,皮带松开一个扣,裤子松松垮垮地挂在胯上,露出肚脐下的一小撮体毛,读书时把抛物线比作女人的屁股和乳房,跟在别人后面打群架,打黑拳,抡黑砖,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十八九岁时,卡路里不能奉献给女孩,奉献给了那些挨打的人,二十多岁时,头发蓬乱,脸色苍白,眼神茫然,鼻孔肆无忌惮地向外喷烟,进糖精厂,倒三班,成了个性压抑,在一片胸罩下徘徊,在行将就木的二十世纪末成了个末路狂花式的人物。
在技校里游手好闲,是颗定时炸弹。在工厂里百无聊赖,是个老油条。
就这么一个勉强职业高中毕业,有着流氓痞气的愣头青,反而喜欢写诗,欣赏马原的《冈底斯的诱惑》,能唱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会读纪德的《伪币制造者》。
有句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但是,还有句话说有文化的流氓,结局注定了会是无能无力。这句话是我说的。
流氓工人即是流氓无.产者,就该旷工,迟到,翻墙,抽烟,喝酒,打人。路小路搞得这么文绉绉,不文不武,更要命的是他无法成为诗人,只能算异类。
《少年巴比伦》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之一,文笔老练流畅,故事跌宕起伏,情感收放自如。可比肩《白鹿原》。我读后,世事变幻无常如白云苍狗之感顿时而来。
一部长篇,强悍到没有一个句子是废话。我爱极了那些散发着青春荷尔蒙的句子。
“所有的故事都应该有个结尾,即使你有一个百年孤独式的开头,那个结尾也有可能很烂,但总比没有结尾要好。 ”
“博尔赫斯说,记忆总是固守着某一个点。我记忆中的二十岁,亡命之徒就是那个被固守的点。”
“很长一段日子,我都认为自己无人可爱,所以只能爱你。”
“你在河流中看到岸上的我,这种短暂的相遇,你可以认为是一种告白,我在这个世界上无处可去所以又撞见了你。”
“时间其实是很公平的,经过时间,你所爱的人,所恨的人,都会变成鬼影子,在记忆中毫无理由地走来走去。”
“假如我不曾迷失,我也就永远不会遇到她。”
“那时候我想,人活在世界上,找不到所爱的人,尚且能爱爱这个世界,可是找不到所恨的人,要去空泛地恨这个世界,这件事太荒谬。”
“我说,理想这个东西,多数时候不是用来追求的,而是用来贩卖的。否则,我二十岁的时候,怎么会对那么多的姑娘说起我的理想呢?”
一部长篇,强悍到没有一个片段是多余。我爱极了那些美极了的片段。
师姐阿英失恋后,在污水处理间安安静静地坐着,像一只报废了的水汞,观赏那些满天飘扬的污水泡沫,把它们想像成雪或花。
请白蓝去牛扒馆吃饭,路小路蹲在座椅上,牛扒馆有人拿着话筒正在唱卡拉ok,路小路乘着人声嘈杂,白蓝听不清的时候对白兰说,我爱你!
白蓝考研,路小路坐在校门口的花坛边等她,对面音像店放着张楚的《姐姐》,雪落在脸上,融化成了水珠,世界仿佛空无一人。
过了些年外出谋生,妈妈对路小路说:别去占人家小姑娘便宜,当然也别让人家占了你的便宜。路小路说他妈妈养儿子就像养一条狗,就怕他身上长跳蚤,就怕他出去招惹异性。他说他自己爱他老妈就像爱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鲜花和白云。
路小路三十岁的时候,乘火车去上海,车厢里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年,靠着座位,望着窗外,莫名其妙地哭了,泪水汹涌,哭的如此伤心,路小路心想,仿佛把我二十岁那年的伤感也一起滴落在了路途上。
《少年巴比伦》犹如一部相机,咔嚓一下,把一个时代都照了下来。
我喜欢故事里的温情,深情;我喜欢故事里的伤痛,伤感;我喜欢故事里的诗意,失意。
我喜欢故事里的理想,爱情。
我喜欢故事里的路小路,白蓝。
我喜欢故事里的戴城,一九九零年代。
我喜欢故事里白蓝在西藏寄给小路标着215021邮政编码,写着“走了几千公里路,都不能忘记你,给我的小路”的明信片。
我喜欢多年以后路小路和白蓝相逢时,他大声喊住她,她说你认错人了。这样无能为力的最后结局。
我想起了有天晚上,我在超市看哈密瓜,纳闷现在瓜怎么这么贵,一回头,看见了曾经喜欢的女孩。没有喊住她,她也没有说我认错了人。同样是个无能为力的结局。
让我回忆我的一九九零年代,我会说,我一生中最喜欢的时候,就是这一生中的最初十年,那里有我所有的心爱的事物。心爱那时的蓝天白云,老师同学。多么香甜,多么腐烂。当我的所有心爱的事物都化为尘土,而我孤零零地站在现在,好像一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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