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法则”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由某一个人发现并创造的科学规律,虽然作为一个正式的术语,诞生才不过100多年的历史,但是它背后的精神如果追溯起来,却早在古老的印度人的信仰之中就能发现。在早期的受到印度教影响的通神学著作中,吸引力法则的概念就已经逐渐出现。
1877年,“吸引力法则”作为一个专业的术语出现于布拉瓦茨基夫人(Madame Blavatsky)的关于神智学的书《除去面纱的艾西斯》(Isis Unveiled:Secrets of the Ancient Wisdom Tradition)中。两年后,也就是1879年的4月6日,在《纽约时报》上,一篇关于在科罗拉多州淘金热中吸引财富的文章里也提到了“吸引力法则”,这标志着神奇的“吸引力法则”的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了大型的报刊媒体之上。
将它引入科学著作的人是“新思维”的杂志编辑威廉姆·沃尔特·阿特金森(William Walker Atkinson),1906年,他在自己的著作《思维波动:思维世界的吸引力法则》(Thought Vibration:The Law of Attraction in the Thought World)的书中介绍了“吸引力法则”。他还著有《激发你的潜能》等作品,均是与吸引力的阐述有关。他首次将“吸引力”与人类自身的潜能结合起来。
但是真正将它系统化总结出来的是布鲁斯·麦克莱兰(Bruce MacLelland),1907年,他出版了著名的《想象力带来富有》(Prosperity Through Thought Force)。在这本书中,他对“吸引力法则”做出了最全面的总结和介绍,并提出了“你是你所想,而非你想你所是”(You are what you think, not what you think you are)的科学化的概念。可以说,麦克莱兰虽不是开山鼻祖,却是这一领域内集大成的大师级人物。从此之后,有关“吸引力法则”的研究就层出不穷,并被贴上了诸如“思维科学”“精神科学”和“新思维”等各色各样的标签,后来者纷纷对它进行更加深入地研究和阐述,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著作,包括1926年出版的欧内斯特·赫尔姆斯所著的《心灵科学的基本思想》,1949年雷蒙德·霍利维尔博士所著的《让吸引力法则伴随工作》等,但他们均未能从根本上超越麦克莱兰的范畴和高度。
“吸引力法则”从此风靡全球,到了20世纪90年代,杰瑞·希克斯(Jerry Hicks)和埃丝特·希克斯(Esther Hicks)出版了包括《亚伯拉罕的教义》《情绪的惊人力量》在内的一系列著作,由于这些书籍的畅销,“吸引力法则”被推上了更高的高度,广泛地被人们接受,而且在无数的领域内形成了一系列的科学化演义,比如个人励志和企业管理,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到了2006年,一部叫作《秘密》(The Secret)的电影,再一次把“吸引力法则”推向了高潮,让人们更加注意到了自身潜能量的强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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