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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

作者: 羊次山人 | 来源:发表于2024-07-03 06:43 被阅读0次

    柏理士

    我老是在饿着肚子。“肚子饿得想把小朋友手里的鸡块抢过来”,但是我假装已经吃过了,这是虚假的礼貌。走在街上,街巷上都散发着食物的香味。这边走走,那边瞧瞧,食物,食物,食物。没有别的。肚子饿得像螃蟹在咬。

    我不能回家,家里也没有吃的,本来就是为了避开柏理士吃午饭才出门的。

    我空着肚子坐在工作室,柏理士看了会难过。又不请我一起吃,因为他负担不起。这太糟糕了,只能饿着肚子了。

    柏理士信里说:“是你触动了我,触动了我的生命,我觉得你很接近我,经由你,我知道自己怎么死。”

    柏理士说什么战况失利,部队撤离防线。我觉得他有一种完全属于自己的语言,好像是一种高等数学的语言,简直抽象得叫人摸不着边。只有讨论死亡的时候,感觉还稍微具体一点。

    “我之所以希望你自杀,原因是我觉得当时我很接近你。我可能再也无法那么接近你,而我很害怕有一天你会回来找我,死在我身边。我死,但是我希望你一天比一天活得好。”


    卡尔和马洛

    卡尔说:“我一讲到吃饭,你就变得容光焕发!”他说的是真的,我很健康。我和我的未来之间,只摆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吃饭。

    卡尔一个礼拜休一天假,在休假日,带着我去大吃大喝,几乎把他身上的钱花光。

    接着拉我去了圆庐,我想是酒吧之类的地方。在这里碰到了醉的差不多的马洛,描写马洛的句子有点绝:“看着像一具骷髅,上面挖了两个洞,洞里粘着两个死蛤蜊。”这个比喻真是随意而可怕。

    马洛喝得很醉,唯一能说清楚的一句话是“你付账!”他神神秘秘地告诉卡尔他听来的一些闲言闲语,卡尔一次比一次绝望,不敢相信自己快要失业了。

    马洛看到卡尔绝望的样子,似乎深深受了感动,建议卡尔接下来他的那份工,刊物。卡尔和我拖着马洛,他醉得太厉害了。

    卡尔对我说:“我们就照他的话做,把他的那份烂刊物接下来,然后把他搞个鸡飞狗跳。”“把别人的稿子抽掉,全部换上我们自己的鸟东西……我们要把他搞得鸡飞狗跳,好好的搞它一期,然后让它就此完蛋大吉。”

    两个人想到这个憋着气,不敢笑的太大声。

    四个人挤在一起睡觉,马洛臭的像条熏鱼。

    卡尔认识了一个有钱的女人,爱琳。他跟她通信六个多月,我陪他到饭店门口去见爱琳,他太紧张了,凄凄惶惶地看了我一眼,像狗给套上链子的时候那种默默哀求状。

    后面终于讲到重点了,她的额头有一抹白头发,她的手又瘦又干——她太老了。“我”不嫌弃她老,叫卡尔介绍给“我”,我们三个可以一起去旅行。她七十岁我也都不在乎——总比现在这个样子强。

    卡尔怕的是“如果你娶了她,然后你变阳痿——那种事不是不可能——那你要怎么办?到时候你只好看她的脸色过日子。”

    有一天,卡尔来电报说有一个空缺。我立刻回电报给他,收到车费,我立刻奔到车站,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像俗话说的,一种法国式的告别。

    卡尔跟一个十五岁的女孩住在一起,她父母来把她带走,父亲看到卡尔看莎士比亚,感动得要死,母亲把屋子翻得乱糟糟,找女孩的手表,结果卡尔很喜欢她——女孩的妈妈。


    谢尔盖

    我在戏院门口认识了谢尔盖,他魁梧又温柔,十足的男子气概,可是有一副女人心肠。

    他邀请我教他英文,他给我提供丰盛的俄国菜,让我住他那里。

    糟糕的是,吃完饭之后,看到小狗的脚前有几条寄生虫,他用手抓了一只,放在桌子上,要我教他“寄生虫”的说法。

    晚上躺在客厅的地板上,杀虫剂的味道令我窒息。我看到桌子上各式各样的寄生虫,戏院大厅每一条缝隙都挤满了蟑螂、跳蚤和臭虫。大家拼命地抓,直抓得皮破血流。成群的蠕虫在布景上爬,像蚂蚁兵团,看到什么吃掉什么。歌舞女郎把身上的白纱戏装脱掉,全身光溜溜地奔下走道;观众也脱掉衣服,彼此也脱掉衣服,彼此抓来抓去,像猴子一样。

    这一段想象完全是因为谢尔盖捉一条虫子给“我”看引发的。专门喷杀虫剂的谢尔盖对付虫子应该很有办法才对,“我”真的讨厌虫子可以拿杀虫剂对它们大喷特喷,让它们全部死掉,就不会出现戏院里,想象中的可怕的一幕了。可是杀虫剂的味道也让“我”感到窒息,床垫浸防腐剂浸得湿漉漉的,像是虱子、臭虫、蟑螂和条虫住的停尸间。原来虫子的“尸体”“我”也怕,找了个借口,“我”逃离了谢尔盖的家。


    范诺登

    我跟印度青年分开后,来找范诺登,他一醒过来就开始诅咒自己,诅咒工作,或者诅咒人生。说什么话,前面务必加一个“鸟”字。

    他说起他的那些女人,诺玛,拖拖拉拉,他不喜欢;一个结过婚的女人,他讨厌她;丹麦女人,屁股很大,像是跟一坐纪念碑上床一样;另一个有意思的婊子,冷漠的调调他喜欢;另一个女人还有她的“画家”妈妈,范诺登要我帮忙应付她妈妈,“要是有一个有钱的女人,那该多好!”

    范诺登搬家到一个很破旧的地方,据说莫泊桑在那里住过,他觉得莫泊桑那几篇恐怖的成名小说就是在这个房间写的。“这是一间疯人院。”奇怪的邻居,屋子里凌乱的摆设,还有毫不客气的老板娘,让范诺登得出这个结论。

    范诺登的痛苦像一个昏黄的灯笼在走廊上摇来晃去,他把痛苦挂在脸上,就像上路滑,骑脚踏车的人用牙齿把灯笼咬住一般。

    这个比喻很妙,痛苦变成了一个具象的物品,而且这个比喻延续到下一句,不是单独存在的。

    范诺登提到女人的作用,“最容易使我放松,使我遗忘自己。”但是女人对他要的太多,她们想要他的灵魂。他恐惧害怕自己一个人。

    他希望他能够向一个女人投降,但她要比他优秀,必须要有脑筋,但是大多数女人“实在一个比一个蠢。”

    每次只要谈到改天他要写的书,事情就会变得荒腔走板。

    范诺登的书要绝对的原创,绝对的完美,结果他完全没有动笔。如果他有一个构想,他马上会怀疑是不是有人用过,他要跟别人不一样。他不是坐下来写书,而是一个作家的书看完接着看另外一个作家的书。结果发现没有半个人能达到他设定的完美的状态,他怀着优越感去讨论这些作家,完全忘记自己没写过半本书。

    拿到现在来看,范诺登每天读那么多书,至少算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了,至于写不出东西,只有输入没有输出,还可以像我一样写读书笔记嘛。只是这样,就不符合他作家,艺术家的身份了。

    范诺登瞧不起女人,总算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他制服,那就是贝琪。“我”觉得他们互相了解,如果他能和这个女人搞在一起的话,那他的问题应该就会化解。一个美满婚姻应该具备的条件他们差不多都有了。

    他们两个的关系非常亲密,亲密到范诺登在搞女人的时候,会故意先让她藏在衣橱里面。事情结束之后,轻松地讨论“技巧”。

    我和范诺登花了十五法郎找了一个妓女。“这就像一种战争状态:一旦开战之后,大家心里想的都是和平,想赶快把事情结束掉。”

    我根本没有半点斗志,可是她心里念念不忘那十五法郎,我不战她也要逼我战。而范诺登的态度似乎正常多了,不管我们是赢还是输,十五法郎反正一定要给。这种情势不只需要男子气概,还需要意志。

    少了那份激情,性交的场面就完全没有人的意味在。

    像一对山羊在交配,又像疯狂的机器在印报纸。范诺登的姿势,还有他的态度,让“我”想起了我的梦:范诺登发现他的老二放在人行道上,一只像扫把那么长,他若无其事地把它捡起来,随手往腋下一夹。

    我,卡尔,还有范诺登,每天走四五十分钟回到蒙帕那斯,我们很热烈地谈起各种事情,我们的想法和现实生活永远牵扯不上,我们却一点也不会感觉苦恼或不安。我们已经被东方化,已经变成白领苦力,每天为了混一口饭吃而默默工作。


    摄影师

    后来我碰到一个摄影师,他问我愿不愿意当他的模特,包括拍裸照。人离开家乡的时候,通常会比较放任自己,何况这为的是把肚子填饱,后来我就答应了。他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我们跑过的地方我大都很熟,可是由于他讲得实在饶有趣味,所以我又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眼光去看。


    克鲁格

    透过他,我认识了一个追求心灵超脱的朋友,克鲁格。他对我一见如故,他似乎认为我的火候可以进入另一种境界,他说是进入一种“更高的境界”。我随时准备进入他指示的任何境界,只要那个境界有得吃有得喝。

    大概在这段时间,克鲁格也常常来找我们。他一直坚决表示史威福特根本不懂画。他一看到东西比例不对就觉得很生气。现在我的画像就摆在画架上,虽然画里面什么不成比例,可是即使是一个部长也看得出那是一个留胡子的男人。楼下看门的女人对这幅画感兴趣,她认为画得很像,而且她很欣赏把埃菲尔铁塔画在背景上。


    史威福特

    碧丽叶舞厅后头有一个画室我也常去,画室主人名字叫史威福特,一个尖酸刻薄的爱尔兰人。他有一个模特儿是犹太女人,他们已经一起住了很多年。他的情妇人其实不错,只不过姿色变得比较差,而且没有能力再养他。她本身也是一个画家,听那些自称是懂画的人说,她的才气比他高得多。可是,她绝对不容许别人说他不是杰出的画家,在画室里面,你看不到她的画,墙上挂的全是他的画。可是你还是忍不住会喜欢史威福特,他不知疲倦,脑袋里除了画画,没有别的念头。

    后来史威福特常常来找我们,费尔摩很崇拜史威福特,他说他是天才。在史威福特的要求下我开始留胡子,他要我坐在窗子前面,背对着埃菲尔铁塔,因为他想把埃菲尔铁塔也画进去。此外,他希望打印机也出现在画里。


    费尔摩

    通过他,我认识了外交官费尔摩。他口水多过茶,而且谈的不是他自己,就是他所崇拜的作家。

    我和费尔摩搭上火车,准备去哈佛尔港和柯林斯共度周末,我们约在吉米酒吧见面。哈佛尔的港口到处都是船只,船上飘着各种鲜艳的旗子,广场都非常空旷,咖啡店的屋顶高高的,才一下子就给你留下美好的印象。

    柯林斯对喝培尔诺的建议似乎有点犹豫他告诉我们他中了镖,没什么大不了的,一点小淋病而已。他有药——“为你想”,水手治淋病都用这种药。

    我们到了吉米酒吧,店里面的人都很热情的欢迎我们。我认识了一个船长的情妇,玛赛雅,我们俩用手在桌子下摸来摸去,我原指望和玛赛雅一起走,到她悬崖上那美丽的家共度良宵,可是柯林斯早就计划好要带我们到各处瞧瞧。

    我们走出店门之后,费尔摩很严肃地抓住我们的手,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咿咿哦哦老半天才突然说:“是这样子,刚才上厕所的时候,我发觉有一点……”

    “那你中镖了!”柯林斯很得意地说。他提出他的治疗经验:千万别去看医生,不要停止喝酒,用“为你想”药就好了,心情一定要放轻松。

    我们进了扶尔泰码头的妓院,柯林斯谈到他如何喜欢上一个小男生,小男生的父母发觉之后,他如何为了避嫌惶惶不可终日。我们的房间内大概有半打女人,全都脱光光的,而且凭良心讲,每一个都长得不错。

    我们大概逗留了一个钟头,因为只有我的身体状况能消受这个地方的乐趣,所以柯林斯和费尔摩就留在楼下和那些女人聊天,他们躺在床上,那些女人在床前围成了个半圆,用最甜美的声音合唱“皮卡第的玫瑰花”。

    我们穿过红灯区,到处都是性,多得已经满出来,像潮水一样逐渐要淹没这个城市。我们打算礼拜一早上离开,因为费尔摩必须赶回去上班。

    费尔摩邀我搬去和他同住。早上费尔摩曾用力把我摇醒,然后在枕头上留下十法郎。我总是一直窝到中午才起床,除了把书写完,我没什么事好做。

    书的事我反而不急,因为我感觉没有人会接受它。反而费尔摩对这本书兴致更高,他进门第一件事是走到桌子前面,看我又写了几页。

    刚开始他的热心颇令我感到欣慰,后来我觉得很烦,尤其是写得不顺的时候。他总是到处乱翻,一定要找出新写的东西。当我没有什么新东西可满足他的时候,我感觉我就像他曾经收留过的一些婊子。

    我记得他曾经这么说贾姬——“如果她偶尔让我操操屁股的话,情况就不会搞得那么糟。”如果我是女人的话,我一定乐意给他操屁股:那比每天要喂他新稿子轻松多了。

    费尔摩希望来的女人把他当成艺术家,要给别人这种印象一点也不困难,因为租这房子给他的是个画家。可惜这些画都很超现实,并没有为他带来什么好印象。

    玛夏走了之后,我和费尔摩常常围在火炉边喝烧酒,谈一点美国的往事。我们常常整个晚上比较巴黎和纽约的各种特色。

    费尔摩满脑子关于黄金的理念。他说,那是黄金的神话。法国人把黄金藏在离地面很深的防水地窖里面。我很喜欢这个设想。他说,黄金会越来越少见,它慢慢会变成一种神话,以后会很少拿来使用。好极了!我在想,如果我们舍弃理念、服装、道德等等的黄金标准,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经过圣多明尼克街的时候,我们看到广场边的圣克罢提尔教堂,人们正要进教堂望弥撒。费尔摩也想进去望望弥撒。

    教堂里灯光昏暗,气温华氏五十五度或六十度(差不多13~15摄氏度)。这个教堂像一个巨大而阴森的坟墓,哀悼者进进出出,感觉就像通往冥界的会客室。

    在地窖深处制造的难以言喻的换歌,像无数的花椰菜在黑暗中哭泣。裹着尸衣的人脸上露出沮丧无助的神色,口中念念有辞,就像乞丐要饭时那种恍恍惚惚、口齿不清的样子。

    世界上一直存在这种事情,这我知道,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屠宰场、停尸间和解剖室那样的地方。本能上我们会避免去这些地方。

    在马路上,你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痴呆症,神父的痴呆根本没有什么特别。他们已经白痴了两千年,对这种白痴我们早就习惯了。

    可是,当你突然被放逐到他们的国度,看他们在那个小世界里面吵的像个闹钟,你的感受可能会完全不同。

    有一阵子,我几乎开始感觉到,这些滔滔不绝的咿咿哦哦似乎有什么意义在。有一件事情正在进行,好像是一场默剧,在整个基督的王国里面,在某个规定的时刻,穿着黑衣服的人匍匐在神坛前,神坛上站着神父。他一手拿着一本小书,另一手拿着一只摇铃或喷雾器,嘴里对他们念念有辞,用的是一种已经完全失去意义的语音,即使你分辨得出他讲的是那些字。

    神坛上一群穿得像天使的小男孩围着他,有的唱高音,有的唱低音。一群纯洁的羔羊。全部是穿裙子、没有性别的人,就像神父一样。

    在昏暗的灯光中,我很专心地在看,我又着迷又困惑。几乎遍布整个文明的世界,真是不可思议。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出太阳,不管打雷下雪还是落冰雹,不管战争饥荒还是瘟疫,一切还是照样进行。同样的恶劣气温,同样的咿咿哦哦,同样的高筒鞋,同样的合音小天使。出口出放着一个小小的奉献箱——为了让神圣的工作维持下去。

    我们到处走来走去,瞎走胡逛,翻着外衣的领子,除了偷偷讲两句笑话,嘴巴动也不动,而且又不跟人家书十字,样子一定特别引人注目。如果不是费尔摩坚持在仪式进行中从神坛前面走过去的话,我想大概也不会有人管我们。

    我们安然通过神坛前面,慢慢走向一道光亮的缺口,这个时候,一个神父突然从昏暗的神坛走下来,把我们两个拦住。他想知道我们要去哪里,我们想干什么。我们很有礼貌地告诉他,我们在找出口。他一句话没说,紧紧地抓住我们的手,打开一个边门,然后把我们推出去,我们跌跌撞撞地掉进白茫茫的天光中。

    事情实在太突然,太出乎意料了。走在人行道上,我们还迷迷糊糊的,没有清醒过来。我们走了几步,然后本能地回过头去:神父还站在门口的台阶上,脸白得像鬼一样,狰狞的表情看起来简直像魔鬼。他八成快气炸了。

    可是看到他身上穿着长裙,头戴着那顶瓜皮帽,那模样实在太荒谬了,所以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们两个就当着这个神父的面一直笑。

    他大概很困惑,不过隔了一下子,他突然冲下台阶,对我们挥着拳头,样子好像很当真。冲出教堂的墙围之后,他开始朝我们狂奔。我抓着费尔摩的衣服开始跑,他像白痴一样跟我说:不要,不要!我不要跑!”我对他大吼:“我们最好快一点闪,那家伙已经疯了。”然后我们一直跑到跑不动。

    日子又跟从前一样,我,卡尔,范诺登三个人一起上班。范诺登告诉我费尔摩住院了,神经好像出了点问题。她有个女友叫姬娜,怀孕了还得了淋病,费尔摩出院之后被连哄带骗跟姬娜订了婚。

    一天我碰到费尔摩,他说:“现在我只剩下半个钟头,她管我管得很紧。”我问他究竟想做的是什么?他说:“我想回去,想跟大家一起,我希望听到大家讲英文。”

    我建议他现在就走。取出他母亲寄来的钱,办好签证,马上就走。费尔摩决定给姬娜一笔钱,他最担心她会自杀。我让费尔摩给姬娜写一张明星片,我会带给她。

    答应了费尔摩一大堆事,其实只是为了安抚他,把他送走之后,我把明星片看了几次,撕成几片,扔进水沟。钱我也不可能拿给姬娜,而是留给我自己。


    柯斯林

    后来我住在克鲁格画室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故。我常过半夜三、四点才回去,而且中午以前他很难把我叫起床,在他的心目中,我已经变成一条虫。有一天我病倒了,根本下不了床。克鲁格马上要在画室举行一个重要的画展,开展那天,他想尽办法哄我下床,可我说:“我不在乎死在哪里,只要不用下床就可以,真的。”听我这样讲,克鲁格傻住了。他气得七窍冒烟,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始为我穿衣服,他叫来了柯林斯和费尔摩,他和费尔摩两个人架着我,把我给撑起来。柯斯林把我抱起来,摆平在计程车的椅座上,这让我觉得很舒服。

    他们用车子把我送到柯斯林住的旅馆,柯斯林对我说:“来,振作一点!别让他以为你快翘辫子了!”上楼之后,他们脱掉我的衣服,然后把我塞进被窝。

    他亲切地对我说:“我真他妈搞不懂你是怎么回事,过不了好日子是不是?振作一点!再过两天你就可以出去吃牛排了……”我人虽然非常虚弱,可是他讲的故事对我的情绪特别有平抚的作用,他的话让我完全忘记自己的病痛。 他讲到他去到中国汉口的经历:数以万计的人被饥荒折磨,被疾病蹂躏,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很柔,好像他受过的苦难已经把他的心灵涤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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