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我后者,必断其根。
(一)
人们说:英雄,不屑于卑劣。
当我望向那片健壮的时候,还是摇了摇头。
头有些晕,血挡了眼,看不清路,可我不能输。
看对方的体形,他有一百种方法轻易的了结我。而我,只有一次机会。
如若不能一下毙敌,国恨家仇,无以为报。
(二)
还好,剑在手。
我认得出来,那个野兽扔过剑的眼神,和杀我儿子的时候一模一样。
残暴、玩弄,仿佛一切都尽在把握,脚踩之处皆废土,不留人活处。
不过,本来对方就不是人。
它们是世界上最邪恶的物种,邪能在身,残暴在心。
紧紧手中剑,抬眼不见风沙,唯留血色。
(三)
曾经,有人告诉我:
真正的高手,在战前已经算计好一切。而战斗,只是实现计算的方式,无甚可言。
它是那该死的部落酋长,邪能魔爪上都是刺眼的绿色,
体能强化五倍,挥出的爪风,足以让人心生寒意。
不过,我不怕。
没有什么可怕的,除了一具尸体,已无甚挂念的我,
选择卑劣的活着,脸面无存心已死,还有怒火支撑我的身躯。
(四)
冲锋,下跪。
举起手中剑,既是迎敌,也是跪拜。
我拜的不是敌人,我拜的是这八千精兵八千魂。
而祭品,就是和我一闪而过的身躯,和那渐失颜色的肮脏。
人们喊这一式为撩阴剑,我更愿称它为断魂斩。
斩敌躯,斩己心,斩前生,唯断今世。
国仇家恨,踉跄脚步都是心血在滴。
此身蒙羞,染血剑身皆为失魂之意。
别了,吾儿,吾莱恩。
————洛萨蒙羞之战,未绝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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