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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一锅炖(卷三·十·李伯言)

聊斋一锅炖(卷三·十·李伯言)

作者: 国伷 | 来源:发表于2023-09-15 14:00 被阅读0次

    老李,李伯言,沂水(今属山东临沂)人,为人正直,颇有胆量。

    这日,老李得了急病,还不吃药,对家人说:“我这病不是吃药的事。阴司那边有点活,让我去做几天日结。肉身放在这,你们可别急着下葬。”说罢,咽气。

    阴司派遣卫队,引导老李进入阎罗殿。办事员工很恭敬,还伺候他穿上工作制服。

    时辰已到,老李打卡上班,翻阅案头积压的卷宗。

    第一宗,江南老汉永强,生平奸污八十二名良家女。鞠魂问来,供认不讳。依冥律,判处炮烙。堂下有一座空心铜柱,高八九尺,周长一人环抱,里面装满炽炭,烧得外表通红。大小鬼鞭挞永强,让他顺着铜柱爬到顶端。柱顶烟气飞腾,随着一声炸响,永强被崩到地上。大小鬼逼他继续攀爬,直至炸成青烟。

    第二宗,老李的亲家王某,被老翁起诉盗抢民女。原来,王某活着时候,遇到有人贩卖女奴,心里知道来路不正,仍讨便宜买了下来。

    待王某病故,魂魄寻见好友周某,求道:“烦劳你跟我去趟阴司。”

    周某惊问:“啥事?”

    答道:“早先我买过一个女婢,此事你已全程目睹。如今有人诬我霸占民女,盼你出庭作证,还我清白。”

    周某借口路远,执意不允。

    王某叹道:“我已申请证人出席,此事由不得你了。”

    次日,周某无故身死,魂魄跟着王某来到阎罗殿。

    老李一见王某,忽生偏袒之心,结果殿上梁柱无故起火。老李大惊,不明所以。

    小吏劝道:“阴司不同于人间,容不得半点私心。大人务必打消邪念,火焰方可自行熄灭。”

    老李屏气凝神,强行抑制私念。稍后,火焰果然熄灭。

    此案繁琐,由阎罗王亲自审理。

    王某嘴笨,被老翁怼得哑口无言,幸好有周某出庭,方才证实清白。

    最终,阎罗王当庭宣判:被告无罪,执行鞭刑。

    王某整个人都傻了,无罪咋要挨鞭子?

    阎罗王怒道:“明知女奴来路不正,还要低价买入,明摆着想占便宜。本王最瞧不起这路货色,今天就要抽你丫的!”话音刚落,大殿燃起熊熊烈火,吓得左右抱头鼠窜。

    大小鬼倏地近前,将王某按在地上,着实打了一顿,随后扔回人世。阴司卫队礼送老李、周某回家。次日清晨,三人同时苏醒。

    老李探视王某,见他趴在床上,后背的伤口尚且流脓淌血,叹道:“法不容私,万幸无恙。”

    王某泣道:“大王这判决,我真……真是心服口服,以后再不敢贪便宜了。”

    二十天后,王某创口结痂、掉落,只留下一道又一道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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