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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视角下中国的农地土地政策、农业现状与扶贫

国家视角下中国的农地土地政策、农业现状与扶贫

作者: 雷兆基 | 来源:发表于2017-03-09 21:34 被阅读142次

    要看中国今天的土地问题,首先要回头看看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关于土地的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就是要搞清楚土地归谁所有。中国的皇朝历史时期,土地是归皇家所有,注意还不是政府所有,政府只是皇帝聘请的治理国家的人才,这是皇帝一言九鼎的根本原因,也是皇帝能够收税的根本,国税的含义就在于人民租用了皇家的土地。中间的历史变化我们不再多说,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成为一个信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土改确定了农民(人民)对土地的所有权;在广大农村,农民实际上拥有了土地。后来中国开始实行合作化,并快速进入人民公社阶段,原本属于农民个人的土地变成了集体所的土地,而一切非集体的土地就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这成了中国最基本的一项政治基础(宪法基础),理解中国之后所有土地政策的出发点都要从这里开始。

土地确权政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认识到现在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改变社会关系,实行共产主义是行不通的。于是我们开始了改革与开放两项基本国策。改革的首要一点就是从法理上确认农民可以自己分得一块儿土地,为自己而不是集体进行耕种(人民公社时期有一小块儿的自留地)。当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叫“联产承包责任制”,现在大家习惯的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但是一开始的时候还是有过渡的,比如说以小组为单位,从村集体中承包一块儿土地来共同耕种,后来才分到了家庭,成了我们熟悉的样子。这项政策使用了一个二权分开的方法,即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并且给了农民一项权利,叫做承包权,来从法理上解决了土地怎么既属于国家和集体,又属于家庭的问题。理论上来说,这和过去的地主收租子性质差不多,应该也比较好操作。但是另外一个问题就出现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个问题好解决,承包权却不太好解决。因为中国农村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如果以市场化的“承包”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话,那么就会面临大农驱逐小农的情况。有能力的人多承包土地,没能力的人少承包土地,最终走向两极分化,那这肯定是不行的。但是我们要注意这个承包人是集体,其基本单位是原来的大队、现在的村。那作为集体的村肯定不能同意这种方式,于是本来是市场经济下的承包就变成了一种配给制度,比如说村里每人有一亩地的承包权,也就是一般说的在村里有一亩地。情况类似的还有宅基地。这种方法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没有解决继承关系。它分为两方面,第一,新生儿有没有承包权?第二,死者能不能把自己的承包权遗传给下一代?在实际应用中,这个问题中央没去管,交由地方自己解决,解决的办法是给承包权划定一个年限。比如一个村里1980年开会划分承包权,规定承包权有15年,15年后就收回。这段期间内你可以转包,互换,继承,但肯定是没有新生儿的承包权。那1995年,我们收回集体的所有土地,再次分配承包权,这时候之前的新生儿又可以获得承包权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承包其实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是以个人为单位的。我们这里还不讨论嫁娶的情况,那让问题更复杂,但是现在问题的本质未变。

    现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我们分配了承包权,并且限定了日期,在此期间内承包权本身可以被市场化运作。这时出现了新的情况,就是中国市场经济大发展。市场经济大发展产生了三个变化:第一,农民出去打工赚的钱远超于种地赚的钱,种地成了亏本生意;第二,城市大发展导致城市急剧扩张,需要大量土地;第三,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中国农业市场受到国际市场冲击。

    第一个变化导致的问题就是,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加速了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并且种地不再挣钱。农村大量人口外出,导致村庄空心化、留守化严重;土地承包权流转变快,导致了大量的不规范交易(合同);种地不再挣钱,导致了撂荒等。第一个问题国家没办法解决,先不谈。第二个问题造成了大量的糊涂账,特别是复杂的承包合同,而且导致个人难以对农田投资,这是推动本次土地确权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个问题就是大家不愿意种粮食作物,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所以国家通过取消农业税、补贴等方式来解决。

    第二个变化导致了城市房地产大发展,城市边界不断外扩。我们知道,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所以政府可以自己处理。但是农村土地,特别是在郊区,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国家,国家无权直接处理。但是国家可以通过征用补偿的方式征用集体的土地。征用之后,土地就属于国家了,国家也可以改变土地的性质了(这在农村集体是不可以的,耕地要改变用途需要政府批复同意)。现在中国发生的情况是,地方政府以极低的补偿征用郊区农村集体的土地用来招商引资,或者搞城市建设,所以出了很多群体事件。而在中央政府看来,地方政府的这一做法极大地威胁了中国整体的农业安全,于是出了各种禁令,还划下了十八亿亩红线。但是,自从国税和地税改革之后,大量的税收上交国税,地税没什么钱,下面还要养如此多的单位和人员,所以地方政府只能走征用土地这一条道路,侵害农村利益,发展城市经济(政绩上也比较好看)。中国政府划了红线以后,地方政府也想出了对应政府,就是“增减挂钩”,即我如果在本区域范围内征用了多少耕地,我就新开发出多少耕地(或林地),统计数据不变,城市也能继续发展。这导致的结果就必然是以次充好,荒山沼泽在统计数字里都被算成了耕地,于是统计数字没变,耕地却是确确实实变少了。那中央政府要想法从技术上保证耕地性质不变,于是要确权,实际上是确定耕地。从另外一方面说,农民不能够从土地上赚钱,于是他想要把土地变现或者投资,可是这从法理上来说不通。所以政府想过一些比如说办合作社、土地入股等的方式,但是都算是失败了吧。这其中有很多原因,主要的两个原因是:第一,土地不集中难以投资(兴建水利);第二,农民要失业,但是雇佣本地农民是不合算的(事实上本地农民经常算是捣乱)。于是国家说我要发展现代农业。那么现代农业是什么样呢?大抵就是美国的样子。那首先,政府就要想办法界定清楚土地的权属以便于日后的交易,而从农民角度来说呢,这是一次变现的机会,也比较欢迎。

    第三个变化是国际市场对中国农业的冲击。太多农民在小块儿地上耕作的后果有:1、大量的贫困人口;2、农民的风险过高;3、农田的质量难以提高,耕种效率逐渐降低;4、新技术上不去,浪费水和化肥;5、难以从国家层面对种植物进行控制。那么怎么办呢?首先要说,虽然我们现在不太提意识形态,但是从意识形态上来说,我们的党是一个工人阶级政党,农民是我们的统战对象,因为按照法理农民是有产者(耕地和宅基地)。所以非集体工人化的农民(身份)是一种残余力量,是要被“消灭”的。现在的贫困人口也大多是农民,从我们的百年大计来说,让这一部分人摆脱贫困,是摆在政府面的一个重任,在多年努力之下,剩下的可以说是资源禀赋最差的地方的人,这些人基本上要通过移民才能脱贫。移民之后如何解决工作呢?这一部分现在各地处置方式不一,但是不太可能直接给更好的地。基本情况是通过补贴的方式让老一辈农民,或者说“末代农民”慢慢养老,去世。年轻一点儿的就自谋出路,不再当农民。

    扯了这么一大堆,其实就想说的是为什么农民贫困还是一个问题,也讲了讲国家怎么解决。那么剩下的问题怎么办呢?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的基本特点就是规模化、机械化,很少的人种很多的地,然后提高土地质量,提高水利条件,国家再给予补贴,反正就都跟黑龙江农场差不多。要实现产业化,第一步就是土地要自由流转,然后才能够集中,才能够投资改良,才能够由公司经营,然后设想原先的农民变成“农民工人”。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也能够变得非常现代化,非常漂亮。貌似一切想法都非常好,非常合理,那么不合理的地方在哪里呢?主要有两点:第一,从法理上来说还没找到操作办法,现在有很多试点,以重庆为重(重庆搞了地票,意思就是打破农村城市的分别),但不管怎么搞,确权肯定是第一步;当然,无论以什么借口(扶贫也好,保护环境也好)将农民移出自己的土地,其实从法理来说都不通,现在估计主要在研究这个问题;第二点是,如此大基数的一个群体,究竟有多少人失地即失业,他们未来的少则二十年、多则三十年的生活怎么办?依靠年轻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农村的年轻人因为读书、结婚差不多就已经花光了家里的钱,他们的负担其实可能还很重,抚养下一代都比较困难,让他们养老不太现实。社会养老的话,那完全是凭空多出那么多人,因为他们过去从未交过养老金,社保的口袋其实一直都差钱,肯定是养不住的。就业是一个好办法,但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一出,说争取保证GDP增速在6.5%,近些年的高校毕业生每年都有七百多万,好些人找不到工作。那么这批年老力衰没文化只会种地的人怎么办呢?肯定不可能全部转成农业工人,并且即使作为农业企业的附加条件也不合规矩,企业说不定得拖垮。所以说,中国的扶贫真的是一场难打的仗,它不是点状的存在于这个国家,而是关系到可能有十分之一人口或者更多人的硬骨头。

备注:因为是今晚匆匆写就,想着先发为快,里面错误肯定很多;欢迎指正,有错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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