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关注的好几个公众号都在谈同一个社会热点,这引起了我的兴趣。
事情是这样的,一位清华美院的学姐在食堂疑似遭到了学弟的咸猪手。并在监控视频还没出来的情况下,在网络上曝光了学弟的个人信息,并扬言要其社死(社会性死亡)。
本来如果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性骚扰案,那并不会引起如此巨大的关注。但监控视频出来之后,事情出现了反转,学弟只是背包不小心碰到了学姐,自身并没有任何的性骚扰行为。如此,这位嚣张跋扈的学姐就成了各路媒体的报道对象。而在真相出来之后,这位学姐只是在朋友圈里轻飘飘地到了个歉,这种行为更适应的各路群众反感。
目前的信息是学姐已经和学弟达成了和解。学弟并没有追究学姐的任何责任。
但我想说这并不是一个好的结果。这会让人觉得网络暴力的成本很低,就算真做错了,也只需要道歉就好。
本身是以性骚扰事件受害者的身份获得关注。
女性天然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社会舆论是遭受性骚扰的女性的天然的帮手。但当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了网络暴力的施暴者。那么这就变成了现代版的“狼来了”的故事。
若这些施暴者不受到惩处,那么当真正的性骚扰来临,受害者将无人问津。
对于这位学弟,我想给他讲个故事。
春秋时,鲁国有个规定:
看到鲁人在国外受苦,能将他们赎回来,鲁国就会奖励他们一笔财富。 孔子的学生子贡自己很有钱,所以对鲁国这一笔赏金并不在意,他赎回很多鲁国人,但是没有要一分奖金。按道理孔子应该表扬他这一种高风亮节,不要钱财。
孔子却批评子贡说: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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