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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与林徽因:门不当户不对

徐志摩与林徽因:门不当户不对

作者: 海上枫泾吟客 | 来源:发表于2019-06-11 09:16 被阅读0次

    徐志摩与林徽因:门不当户不对

    蔡宏伟

       多年前,浙江省的高中语文教材用的还是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高中语文》,里面选有浙江海宁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欢喜打探名人“珍闻”的同事和学生免不了在课堂内外为徐与林徽因的“爱情”狂费口舌。我虽说已过了“学乖识趣”的年纪,但一直无心为此泼冷水。

       我很同情林徽因的生母。这位14岁嫁入林家的嘉兴姑娘,做的是林长民的二夫人。倘没有生下林徽因这样的一个好女儿,可怜的嘉兴姑娘“纵浪大化中”,生与死都无声无息。

       由此,我一直同意梁实秋先生对“徐林情事”的看法,徐攀不上林,我们宜多关注徐、林的各自成就,不必纠结于所谓的“情事”。梁先生的表述很含蓄,我想说得直白些:那就是徐与林,门不当,户不对。

       林徽因的生母不受林家待见,关键是门第。林家是东南望族,所谓“陈林黄郑蔡,东南占一半”。林的祖父林孝徇与康有为同一年中的进士,官做到知府;林的父亲林长民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担任过中华民国的司法总长。林徽因生母的娘家不过是嘉兴的商人,至多“土豪”一个。而徐志摩的家庭情况大致与林徽因的外婆家相仿,是海宁硖石的一个“土豪”。

      1898年,大约在徐志摩三周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徐申如在海宁开的一家私人钱庄平安混过一年,林徽因的爷爷来海宁担任知州。一年后,林家族人、浙江众多知名大学的创办人、杭州知府林启便把林孝徇调到杭州。这段时间,徐申如忙的是如何放债和收债。

       有了钱后的徐申如为了让儿子能有机会跻身上流社会,托人花1000块大洋,总算使粱启超答应,受徐志摩一个响头。

       梁启超是林长民的朋友,林不做司法总长,后来就由粱顶缺。

       徐志摩走到粱启超身旁问声好,得花1000大洋的“买路费”;他要娶林徽因,得献多少“投名状”才行?

       记起张爱玲小说中白丁男青年向官宦小姐求婚遭到的讥讽,那真是寒风刺骨:“再过50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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