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有暇,看了一期奇葩说,讨论是否支持人的时间可以自由买卖。
受到支持最多的观点,阐述人应当有超越金钱的不可让渡的最基本的东西,此人把这些东西称为神性的。
评委的水平不弱,但基本上都偏向于生命或者说人对人的时间虽说具有无数种可以出卖的理由,但能不卖最好还是别卖。
只有蔡康永讲到重点,我们认为的正义,究竟是不是正义。
我们连神的是否存在都不愿讨论,竟然把生命和时间赋予了不可让渡的神圣性质。
二十岁之前,我们总是觉得余生太长,专家们说,如果年轻人卖掉余生的十年二十年,是一种短视。
但专家们没考虑过,年轻人如果能将卖掉十年时间的钱作为精彩人生的启动资金,那么未必不能在他们的生命完结之前再买回来。
马克思说,资本家的第一桶金,都是血淋淋的,意思其实就是,由于起步最艰难,资本家不得不利用残暴冷酷的手段获得原始积累。
卖掉自己的一部分生命,于自身而言也是血淋淋的,但相比马克思所言文明进步得多,至少,伤害自己而不去伤害别人的行为,甚至有理由赞美它。
中国的经济学家受马克思影响太深,资本论有个最严重的错误,它并不夸虑到原始资本未必都能发展成只赚不亏的资本家。
换而言之,辩论双方都没有提过,卖掉自己时间的人如果能善用这笔钱,未必不能在将来买回更多的时间。
所以,真正公平的是市场,并且是没有强制的能够完全自由交易的市场。
诚然,坚持有点东西不能卖,是一种崇高的情感,但那些不能卖的,只基于信仰之上。
信仰是不讲理的,也是不讲科学的。
至于身体器官,国人以为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故而不可轻侮,当然更不可卖。
无论属于父母,属于国J,或者属于D,如果人连自己的身体都无有私产权,那么在这个国家便不必有人权,这是我们国民当下政治正确的信仰。
言及于此,我想到了那个从蛋壳公窝跃下的青年,如果他生活在奇葩星球,并在绝境时卖掉自已的十年寿命,也许就能好好活下去了,又也许,凭着想买回十年时间的一股倔强,在不久的未来终于功成名就。
凡是卖出去的,只要还能凭借努力买回来,这样的社会至少是给人希望的,生机勃勃的。
最可虑的,是法律乃至道德限制了你本该可以出售的东西。
孟德斯鸠说得很好,有商业的地方,就有美德。
我唯一不主张卖掉的是自由,自由的代价太高,我们从来都低估了它。
自由代表未来的无限可能,时间对于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我们可以选择如何消费时间,从而给生命赋予我们想要的意义。
并且只有自由,是卖掉后可能再也买不回来的东西,因为一个不自由的人必定失去了选择重新自由的权利。
历史告诉我们,人类在每一次夺回自由时,都要付出最惨烈的代价。
时间,生命,爱情,快乐……
所有人类最美好的情感,都依托于并源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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