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带娃去三亚旅游回来了,她抱怨说,她本想让孩子看看大海,听听海的声音,玩玩海水。孩子到了那里,对大海不感兴趣,穿了泳衣也不肯下水,只喜欢走在在海滩上玩沙子,在那里住了一周,我陪她玩了七天沙子。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根本不要巴巴地飞上万里的路去三亚,在当地随便选一个游乐场就有沙子玩啊!她的孩子只有六岁,还未上小学,她的认知旅游就是玩,海边最好玩的就是沙子。
我想起鲁迅的《社戏》,小说在结尾的时候是这样一句话,“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社戏》里那群孩子那天晚上看完戏,回来的路上偷吃了村子里“六一公公”的罗汉豆,大家吃得不亦乐乎,所以豆是好豆,这个确凿无疑。戏是在船上看的,离舞台较远,只看到灯光,还有锣鼓的声音,孩子们最喜欢“有名的铁头老生”,没有“连翻八十四个筋斗”。“我”最想看到的“蛇精”和“黄布衣跳老虎”也未上台。唯一激动孩子们的是一个穿红衣服的小丑被绑在柱子上,给一个花白胡子的人用马鞭抽打。仅此而已。所以孩子们哈欠连天,最后“骂着老旦”,离开戏台。这样的戏,能说是好戏吗?
鲁迅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大人和孩子评价好戏的标准不同,大人看的是角儿的唱腔和表演,孩子关心的戏不在舞台上,而是整个看戏的过程。《社戏》中“我”看戏的过程很有戏剧性。
“我”到外婆家作客,五里外的赵庄请了戏班唱戏,看过戏的小伙伴们“高高兴兴来讲戏”,也让我无限神往。
外祖母家没雇上船,眼看去不了,几乎绝望了。
村里早出晚归唯一的“航船”居然回来了,而经过小伙伴们一再“写保票”,外祖母和母亲居然同意由他们带“我”去看夜戏了。
摇着船去了,有说笑的,有嚷有,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声,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园 的河流中,飞一样径向赵庄前进。这些景物描完蛋透着欢快,愉悦,舒心。
戏看了会儿就回了,一离赵庄,月光又显得格外皎洁,戏台漂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然后是偷罗汉豆,生火煮豆,围在一起用手撮着吃。
孩子们的快乐,不是舞台上的演员带给他们的,而是他们自己在台下不知不觉演出的童年的戏剧,赋予台上那出戏以某种意义和美感。
去年夏天,我和外孙到山里游玩,有条涧水从山坡流下,沟底是大大小小的光滑圆润的石头,清澈的泉水在石头是溅出珍珠般的水珠,好多小朋友拿着水枪在玩。外孙用水枪吸满水,不敢对着其他小朋友射水,只能对着天上射,对着涧边的树叶射,一个人玩了会儿就没劲了。转过身,他看到有汽车在涧沟通过,觉得找到了攻击的目标,举起水枪对着汽车射击,司机慌忙关上车窗,他兴奋地笑了起来,其他小朋友也觉得有趣,纷纷转了过来,和他玩在了一起,他们比赛谁对着汽车射的快,谁能在车通过涧沟的距离内射上三枪,谁能在车身上射上一条直线......
孩子们的快乐就是那么简单,他们的乐趣就是自己去创造,去参与,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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