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是助人为乐的行为。尤其是亲戚朋友之间,更是如此。但有些忙真的不能帮,譬如把你的税号借给别人,把你的银行借给别人用,或者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譬如PR,代别人购买房子,等等……举几个活生生的例子。
一个有APR的人为不能买房的阿姨代买了一套房子。几年以后房价不错,就把房子卖了。挣了不少钱,阿姨满心欢喜。谁知一年以后税局给APR发信,要求他付资本增值税五万。APR找到阿姨要钱,阿姨要APR和税务局解释说那个房子是他的自住房,税务局拿出房子的电费,水费,电话费清单,证明居住在房子里的不是APR本人。税务局以此向APR追加两万罚款。结果阿姨很不高兴,以APR不会英语交流为由,只支付资本增值税,而不付两万的追加罚金。APR很是为难,他不能去告自己的阿姨,因为如果他是帮助买房造假,他自己应该是一种欺骗政府的行为,他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万般无奈之下,只有哑巴吃黄连,只好自己掏腰包……
一个小伙子用自己的名字和几个同学一起买了一套房子。几年以后同学天各一方,大家就把房子卖了。挣得的钱大家三一三十一地分了。2014年底,因为税务局和各个州政府地税局的咨询整合,发现了他的这笔买卖,于是一封需要交付资本增值税的信寄到了他妈妈家。白发苍苍的老人找到我们,讲了这个故事。说儿子在海外,那些几个一起买房的人已经不知去向了。因为当时房屋登记的人只是他儿子一个人,所有他儿子是唯一需要向税务局申报这笔资本增值税的人。
有人做生意,因为自己的身份不方便,就借用朋友的账号收钱。哥俩是好朋友,比亲兄弟还亲。账号是借出去了,生意的收入源源不断地进来。做生意的哥们每次把钱从朋友的账上转走,一年下来也相安无事。哥俩还是称兄道弟。但是借账号的哥们是具有很大风险的。如果税务局查他,他要向税务局解释的。如果几年后他的做生意的哥们不在了他应该如何向税务局解释的的生意?因为他的账号只负责金钱,他根本不知道支出是都少。
从一个专业的会计师的角度来看,真的替这个够哥们义气的朋友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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