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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失败的入群经历

记一次失败的入群经历

作者: 王小一_WY | 来源:发表于2018-07-08 21:59 被阅读0次

            最近因为豆友推荐,所以去下了个简书玩玩。

            起因也是讨论起来写东西,豆瓣读书的平台是比较佛系的,你写了就能发,发了就没人管。直到有了阅读量,有了销量,然后再有定价宣传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当然,这于我来说也是不着边际的事情,一是自己本来写的东西也小众,又做不到定期更新之类;二来也是本身也不会在现有的朋友圈里特别去宣传,除了几个特别熟悉的,其他都不知道我有写文。只是身边也没一起看类似书的朋友了,就突然想多看看平台,找到能一起聊书聊写小东西的同好,这也是极好的。

            然后就是注册了个简书,把豆瓣上刚写的短篇也复制粘贴过去了,还投了个稿。一开始就被短篇给拒绝了,我想想也是正常的,毕竟我是个根本不想言之有物的人……结果意外却被故事栏收了稿,挣了点阅读量。


            之后便收了条私信,大概意思是有一群都喜欢写东西的小伙伴,然后在群里分享名著看书心得之类。我承认,我心动了。然后按说明加了那位微信,顺利进了看起来挺高大上的群。

            结果一进去感觉画风与想象中相差甚远。

            先是一开篇就有人问对郭敬明的看法,说TA是很喜欢郭小四的,是TA的偶像,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不喜欢他,明明写得那么好。然后就有人认同,说不喜欢郭小四是因为看不得人家那么成功如何。

            啊?!萝卜青菜的问题唉……我不喜欢那种华而不实文风就非得是羡慕嫉妒恨了?

            之后有人展开讨论,就被人说“他是我的偶像,你们不能说他不好!”啊?!这不是你们先讨论起来的对郭小四同学的看法么?非得喜欢才是看法么?


            后来去哄没睡安稳的闺女了,便懒得爬楼。模糊记得(原谅我一孕傻三年,都记不大清昨天晚上的具体事件)是某人改讨论东野奎吾而成功转移了火力。

            不记得是郭小四事件之前还是之后,讨论了一下网文。还是个人喜好问题,我确实不爱看啊,但是我并不觉得写网文不好嘛。反正好像是写网文和写鸡汤还是别的什么体裁的人,又看不惯了掐起来了,还好火力不大。

            你喜欢写网文大方写嘛,能写好网文也是一种本事呢,至少我没这种本事,我也不酸人是吧。那还有人吟诗作对,有人对酒当歌呢。挑自己喜欢的就成了呗。

            之后就变成了互相发链接推自己作品的时间,我也没羞没臊凑了热闹……然后又开火了,起因是有人A批评了另一个人B的作品,或者叫指出了不足之处?反正我没看,我不评价。另外一个人C不乐意了,我也没注意C是不是就是B,反正C说大家应该互相鼓励而不是挑人家的刺。后面省略若干字,我遛娃去了……


            很快我不足一天的在群时间就结束了,被另一个群管理踢了出去。

            先是一个大叔,估且这么认为,因为他的头像上都没什么头发了,至少看起来是上了年纪,我们就不纠结是长得着急还是真上了年纪了。这个大叔一出现就发了另外一个好像是投资讲座之类的群链接,管理员不乐意出来警告他不能违反群规,目前为止还是正常画风。

            突然画风一转,管理员让大叔自己退群,原因是一看他就年纪大了,不适合在群里了。啊?!那到底是上了多少岁就不能在平台上写作,不能进群讨论了?作为80后小阿姨诚惶诚恐啊!

            我说年纪大了要退群?有这种规定的?那我也不是小年轻了哦。

            管理员义正言辞,“年纪大了会看错群,发错了消息是违反群规的。”

            啊?!那要不要限制一下进群的视力,近视多少度以上不得进群?年纪大就等于看不清,看不清就等于会违反群规,这逻辑走得非常漂亮!

            80后小阿姨诚惶诚恐,这思维跳跃的能力,真跟不上节奏,年纪大了果然还是早点退群了好。但是,有人问我问题了,我还是答了一发关于豆瓣这个平台的看法。没来得及看人家的回复,闺女需要我了……

            等我回来,已经通知我被先移除群组。不过还好,还是看到了问我那位小年轻的谢谢,证明这个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小阿姨还没完全脱离社会。


            写在最后。

            被踢了出去,我觉得还更加心安一些,毕竟一开始是人家邀请我的,好像就为了一句话就退群,有点不礼貌的感觉。

            就当我是马后炮,吃了酸葡萄吧,个人是不喜欢这种风格的交流。明明就是普通写手,没有代表作,也没有获得大众认可的奖项,干嘛非得称作家?至少我个人觉得,有成绩才能称大家。

            说的是交流文学名著,第一个推荐阅读是《追捕》,已经很尴尬了;第二次的推荐还是个网文。小年轻们是不是真的能理解“名著”二字?

            不过,网文能称为名著的话,写手等于作家也没毛病。

            80后的小阿姨还是带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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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小一(来自豆瓣)

    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682109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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