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大家临时起意,要到江边上散步。
江边现在维护得很好,堤坝修得也非常的好。上面本来是车行区的,现在都变成了步行区,涂上那蓝蓝的油漆。行走在这,视野开阔,路面平坦,居高临下,微风习习,临江远眺,恣意东西。
今儿个我散步的时机没有选好,还穿着高跟鞋,肯定不好散步。走上堤坝,我就着急忙慌把鞋子脱了,丢在旁边的草地里。然后开始光着脚散步。
自诩是农民的儿女,从小就与泥巴打交道。小时候经常光着脚丫子,在凹凸不平,充满砂砾,碎石的路上像风一样自由奔跑。心想这平坦的路面光着脚走还不是小菜一碟。
可是我小看了自己这么些年的“养尊处优” 。 路面上的碎石硌得脚生疼。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时候跟大家说我不走了,我要回去,是很丢面子的事。只好强撑着跟大家一起艰忍前行。
来来回回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硬是撑着走完了。坐到车上的时候,脚火辣辣的疼,这基本要废了。明天不知道这脚还能不能正常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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