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女人,相信没有几个人能敌得过花的诱惑。是的,我们都喜欢花,那些色彩,艳丽也好,清雅也罢,总让我们欲罢不能,真羡慕古代的女子,可以摘了花戴在发髻上,自带芬芳,再衣裙飘飘,宛若画中走来的仙子。
我曾经特别喜欢花,并且尤爱玫瑰,白色端庄雅致,黄色清巧秀气,粉色高贵大方,红色热情奔放,蓝色虽是染的颜色,却也是别有情趣……说不出特别的钟爱,我都喜欢。我收到的花极为有限,先生是不识浪漫的人,我心中的玫瑰也一再风干,日子浸润于琐碎,连玫瑰都是一种奢望!
而且,花哪里都有,看不到就远在天边,看得到就近在眼前。也大不必捧在手里,插在瓶里,反而无味。
后来,有了一段主持生涯,所有现场的布置都是花团锦绣的,红的黄的……各色玫瑰花被大量运用,没有花,就没有婚礼。花在花艺师的手中大显身手,新娘在花的掩映下越发娇艳,爱情在花的掩护下也显得忠贞不渝。花可以扎成束,可以铺成路,甚至可以下成雨……每次婚礼结束,我必会顺手带走一些花,不然,它们就辗落成泥了,一段时间,我的房间里到处都是花的芬芳,好像不是我的家,是一个活动的现场。
也许那些终究不是我的,也许真的只是物以稀为贵,也许我岁月见长,流于俗世,也许是我过于疲惫无暇顾及……我竟然不再钟情于此,漠然地看它们被随意丢弃,不再有丝毫恻隐之心。
无独有偶,去年春天,我竟然开始很严重地皮肤过敏,原因就是那些花粉。脸上先是痒,然后是灼烧般的疼,红肿得羞于见人。反反复复了有十次左右,真的是痛苦不堪。
后来我就离花远远的,它们所有的娇艳都让我觉得是一个诱惑的陷阱,连空气里的清香都让我觉得耿耿于怀。
我一直庆幸,在我不能拥有它们之前,还好,我已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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