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晨看到地底下冒出的一股泉水开始,总感觉会有事情发生。
一辆送孩子上学的汽车,被电动车撞上了。飞快行驶的汽车,惯性前行,电动车已经摔出几米远了。停车查看,电动车主脚趾受伤,牙齿也断了几颗,所幸人还没有什么大事。打电话报警吧!警察严谨的做出责任划分,电动车全责,但是医药费还是要汽车车主承担。理由是电动车虽然是全责,我们最多罚几十块,不能多罚。但是受伤的脚趾,断裂的牙齿远远不止几十啊!最后,警察善解人意的说,你还是报保险吧!保险公司的人来了,带去医院拍片,果然脚趾骨折。保险公司说,公司规定,像这种情况,我们最多赔偿两千,牙齿后续再算。不用害怕公司有规定。
汽车车主开玩笑的说,这到底是谁全责啊!还好电动车主好说话,不然就麻烦了。如果是,有点地位的人,这次就要难办了。
原来电动车主是工地的民工。也是交通事故的全责任人,电动车驶入了机动车道。理所当然全责,但我感觉是汽车车主全责。理不清、剪还乱。好在警察叔叔能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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