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真正爱酒之人,遇到好酒往往是舍不得牛饮的。实在遇到好时候不得不品尝一二了,还要深闻慢品、细咽回味,涓滴不剩还恋恋不舍。
酒逢知己,这知己多半也是酒。
倘若遇见好书,大约也是如此,总也舍不得一口气读完,偏要留着慢慢细赏,遇到熨贴心里的段落句子,还要回味再三。
蒋勋说红楼梦,大约可算是这样舍不得一气读完的书吧!
春节前与友人讨论,彼此规划假期间计划完成的书目。坦言一套说红楼看了许久,友人好奇,问我何不趁机一气读完再说。当下不假思索回复:舍不得。
没错,舍不得。深爱红楼,大爱蒋勋,这二者结合在一起,还不知会掀起怎样的化学反应。
原本甚是爱之,还想着不知会不会有人知我心意会送我这套书。后来自嘲自己居然如此想不开,喜欢的东西,自然是要自己送自己了,这才是洒脱现代好女儿姿态,扭扭捏捏的怎么又自我矫情起来了?当下买了送自己。
买回来之后,居然良久不敢打开,深怕辜负了自己的期望,又怕开了头就势必会有结束。彷徨许久,终于在一个晚上,伸手翻出,打开了第一页。
从此,再回红楼,一梦不肯醒。
大爱红楼,却总也不肯细究红学,听蒋勋一言方知:脱离了文学本身的所有考究,不过是将自己的想当然放到了作者的世界中,竟生生舍弃了大美的文学本身,转到细枝末节小道中意淫不止了。真真是对文学的亵渎!
文学之美,在文字、在意境、在不论时代变迁,人性永存。这精气神儿,能窥一二已是万幸,居然舍本逐末探究背后莫须有,买椟还珠之蠢流亦!
蒋勋说红楼梦,一套八辑,从翻开第一本,刻意穿插了许多其他书目,却也在今天终于翻过了最后一页。
掩卷长叹,方知读了这多年红楼,竟都未曾看到实景,隔了大约千层面纱万层雾,笼笼统看了个大概也就罢了,最为美好的细节竟是一眼也不曾看见。
惭愧,翻看无数遍的红楼如此,摆满三四个书架的那许多书,是不是也不过如此而已呢?
世间知己难寻,就如嗜酒之人难遇好酒一般,爱书之人若真的能遇上一本心底的书,庆之幸之,大约也深惋惜之,也不知值得细细翻阅品鉴的好书,日后是否还能得见若干?
又小家子气了!
得遇已是万幸,珍惜就是,何必做此小儿之态?
再反复咀嚼慢慢细赏罢了!
也不知再买的白先勇读红楼梦发到哪里了?实在忍不住再来欣赏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