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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造就了胡红梅的悲剧?

是谁造就了胡红梅的悲剧?

作者: 玩哈子 | 来源:发表于2020-03-08 14:47 被阅读0次

    据报道,3月6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对如意小学教师胡红梅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停止所有侵权行为。

    2.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

    3.撤销“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撤销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4.在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

    5.除此之外,对胡红梅已经获得其他相关荣誉称号,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

    鲜花和胡红梅

    随着这一处理结果的公布,原本就被荣誉光环笼罩的大红大紫的名师胡红梅又一次火了。不过,这把火恐怕已将她烤得焦头烂额了。

    正所谓“网友出征,寸草不生”。对于这个结果,网友们直呼大快人心,有的还嫌这个处罚力度不够,应该加以更严厉的处罚,以儆效尤。更有甚者过分解读,上纲上线,对其进行谩骂,大肆施展人身攻击。

    这个结果于胡红梅本人无疑是一场悲剧。随着鲜花和掌声的落幕,头顶的光环随之尽褪,迎面而来的只有铺天盖地的口水。一夜之间从高高的神坛跌落至深深的谷底,这心理落差可想而知。

    然而,这仅仅是胡红梅一个人的悲剧吗?学术造假、抄袭事件频频曝光,为何还不断有人重蹈覆辙?如此看来,这又何尝不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胡红梅的悲剧已经发生,叹息之余,我们不免要问,是谁造就了这场悲剧?这个悲剧又打了谁的脸?

    首先,毋庸置疑,胡红梅的悲剧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这一结果也是她罪有应得。

    抄袭丑闻历来就有,媒体曝光也不止一次两次,作为学界中人,大名鼎鼎的胡老师即便没有目睹,难道还不曾耳闻?

    于写作者而言,抄袭就是偷窃行为,是犯罪,这跟游手好闲之徒盗窃他人财物是一码事。因此,抄袭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这是写作者应有的共识。

    胡红梅第一次决定抄袭之前,心中没有经历过一番利弊权衡、考量挣扎吗?肯定会有,只不过最终侥幸心战胜了理智,而且尝到了甜头。

    不劳而获这种好事,一旦有了第一次,必然就有第二次第三次……下一次,直到自食其果的这一次。关于这个论点,胡红梅已经替我作出了最生动有力的论据和论证。

    事后,胡红梅在致歉声明中将其抄袭归因于“对著作版权上认识不够(病句,一定是笔误,名师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抄袭这种大错才值得一犯嘛)”,可是你信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胡老师信了!

    其次,这场悲剧跟出版社及授予胡红梅各种荣誉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也有莫大干系。

    尤其是出版方,你们对稿件从收稿到公开出版不是要经过层层审核、校对吗?若说偶尔涉嫌抄袭很难判定倒是实情,可整段、整篇甚至整本都原封不动加以“引用”你们都没有发现,难道是负责任的表现吗?莫非你们把工作的重心都放到过滤敏感词上去了?

    同理,授予胡红梅各种荣誉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在作出决定前,经过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考核过吗?如今东窗事发,不是打自己的脸吗?

    胡红梅头顶的光环

    此外,在胡红梅一步步爬向神坛的途中,各媒体有没有大肆渲染,争相跟风报道?广大网友有没有羡慕嫉妒恨,有没有极尽吹捧之能事?这种舆论生态大大加深了胡红梅抄袭事件的悲剧感。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名利之心,人皆有之,胡红梅当然不例外。遗憾的是,胡红梅在争名逐利的路上选了一条前途注定是深渊的捷径——抄袭,这既让她提前体验了功成名就的荣耀,又让她加速尝试了身败名裂的苦果。

    最后,希望所有写作者都引以为戒,洁身自好,别让同样的悲剧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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