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比较经典或者说常见的社区发展模型.
那就是通常来说,一个社区早期的起步主要是由一些核心成员的贡献.
毕竟对于一个兴趣垂直领域来说,尤其是小众题材的,能聚集到一起并形成一定热度的,都需要有一定的内容产出和支撑.
有讨论和观点的碰撞才有话题性热度延续.
而逐渐的,活跃度会吸引一些次级的以及新鲜的贡献者加入.
从而不如一个相对大范围的或者规模化的传播形式.
随着大众化普及带来的就是一种微型社会的结构缩影.
这时候通常会有troll的增多以及早期核心贡献人员的流失为某种程度的标志.
一般地,就社区本身的意义来说,这就意味着开始衰退了.
尽管从其他更广义的角度来说,可能是更成功和大众化的.
但就初始的兴趣社区概念来说,是失败了的.
这里的核心冲突在于专业程度的降低.
早期文化繁荣的原因在于一定程度的专业化.
毕竟在一片内容荒野上,能够共同生存下来的,都是具有类似思维方式和专业素养的人.
不然的话,没有高质量的内容产出是很难维系和培养一个有活力的社区的.
专业化的降低则是大规模量产之后带来的一种必然折中.
因为从传播角度来说,在人群基数一定的情况下,即使参与率低也能在绝对数量上形成一定的优势.
简单地说就是类似种群数量优势.
生存下来的未必是单体生存能力强的.
这里带来的问题就是专业度降低带来的议事能力的偏差.
以及由此带来的可能影响范围更广的政治正确压迫.
专业度降低的一个结构就是所带来的看问题的角度和立场的缺乏多样性.
以及非专业性带来的情绪化影响.
非专业性带来的后果就是道德审判多于实际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启发和反思.
比如疫苗事件.
很容易地能够指制度问责.
然后一个直接的诉求就是指向习惯负责人和相关厂商渠道.
在没有得到这个期望的道德结果之前就拒绝讨论问题的根源造成.
从而使得即使在得到既望的结果之后,也不会有什么进一步的补救预防措施.
因为问题的根源可能在于每一片雪花的原罪.
或者说选择.
也就是说,这个道德审判的最终指向可能是每个发起指责的人自身.
而把问题约束在一个离自己远的地方,则更具有一种政治正确性.
政治正确的一个问题在于,它是一种单向的绝对权威约束.
从moral的层面你很难去或者说根本不能够提出质疑.
因为质疑本身意味着政治正确的对立面.
也就是政治不正确.
它的一个结果就是所谓的回响.
一个论调或者说观点在一个封闭环境下的反复增强.
比如国内的这个所谓me too话题.
一旦出现一点关于性骚扰原罪话题的所谓理中反应,就会被遭受一大片的政治正确指责.
因为可能大多数人希望讨论的并不是性骚扰的定义和界限以及其他一些具体问题.
而只是为了强化性骚扰是原罪的道德审判欲望.
于是在这个基础上衍生出的,metoo是种女权运动,是对男权结构的反抗和觉醒之类的分化方向也不存在任何疑问.
这个立足点的出现恰恰反映着问题本身已经偏离了一个 适当讨论 的范畴.
因为它被转化偷换成了性别差异带来的权力结构的不对等问题.
而随着这个问题的深化和延伸,前缀的性别差异约束也可能被抹掉.
成为纯粹的权力结构的不平等问题等其他更泛化的问题的讨论.
在这种情况下,就变成了一个对于更宽泛问题的纯道德审判的狂欢现象.
或者简单称为仇富仇贵的纯粹社会情绪.
这个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
metoo本身应该是一种实际事实的陈述.
它可以有指向型和情绪化.
但核心应该是更类似于非暴力不合作的案例陈列.
它提供的应该是一种性骚扰的模式和形态多样性的反映.
而不应该是一种纯粹的针对性别或者额外形态的针对.
因为一旦脱离了具体的定义,问题观点的讨论深化就很容易不在一个频道上.
比如,性骚扰的主题和客体并不一定是既定的男女,也可能是同性或者其他情况.
对于何为性骚扰的行为的确定也可能因人而异.
尤其第二点.
就类似于所谓的邮件礼仪和公文形式.
一定程度上来说,用语规则也是为了避免一些歧义和文化问题所提供的一种折中具体表达.
并不是说就一定不能用某种表达方式素材或者表情包什么的.
只是说在存在不确定的文化和接受程度不对等的情况.
所以同样地,在进行道德规约的时候,一旦问题离开的界限的定义,就很容易互相驳斥.
这也就是为什么me too讲究的是一种陈述.
而不是一种更激烈和攻击性的形态.
归根到底来说,道德审判能达到的最后的结果也不外乎是道德门槛的变化.
而也仅仅是道德门槛的变化.
所谓的道德约束,对于一部分来说,是没有门槛高低点区别的.
当然,也不能说道德约束没有任何作用.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道德压迫是对于纯法制硬性条文更为弹性的一种socially optimal策略.
比如疫苗问题的生产流通过程,哪怕一个环节都可以say no.
比如一个性骚扰者可以被如同带上犯罪记录一样被拒绝录用.
但对于不正常的社会.
say no的结果可能是明天不用来上班,还不了房贷车贷奶粉钱.
开掉一个存在作风问题的人可能给公司减少若干的客户资源和收益.
这是一种很戏剧化的事情.
它背后的核心逻辑在于,道德审判并不具有实际的或者说对等的利益代偿关系.
或者说道德成本还不足以到有实际影响力的层面.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博弈的objective function考虑的是loss function.
而不是reward propagate.
对于个体来说,考虑的不是等下绿灯,准时赴约,少发语音,不爽就辞带来的社会效应.
而更看重少等几分钟,自己不急,个人方便,习惯稳定等单体收益.
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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