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知识每周分享201812
一、贵州茅台酒商标的演变
1953年,由于东南亚市场出现了香港伪造的茅台酒,影响了贵州茅台酒的销售,贵州省工业厅通知茅台酒厂尽快注册商标。由于“工农牌”商标不能用,国家工商局建议了若干商标名称供选择,即“金轮”、“星华”、“时轮”、“前进”、“粱麦”、“红星”、“金轮五星”等品牌。
1954年5月1日,地方国营茅台酒厂生产的“贵州茅台酒”商标正式注册,商标名称“金轮牌”,注册证号19666,专用年限20年。“金轮牌”,在很多时候也称为“车轮牌”。
1954年11月,茅台酒厂向国家工商局报告,更名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并完成换领商标手续。(后来茅台酒厂又更换过几次厂名,但由于在工商局备案的关系,内销茅台酒标上面的“地方国营茅台酒厂”一直使用到1986年)
1954年2月,由贵州省人民印刷厂印制“贵州茅台酒”商标20万套。4月19日,茅台酒厂还专为“贵州茅台酒”商标中的“苔”字去掉草字头特向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业厅申报备查。
茅台知识每周分享2、 为什么将商标中的“苔”改为“台”呢?
答:茅台村、茅台镇、茅台酒的写法,历来的文献大多都以“台”字为主,“茅苔”的叫法属于误写和个别学者的见解,并没有得到公认。现在见到的1953年、1954年的酒标中的“苔”字,在1955年版的酒标中就已更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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