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写这篇文章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娱乐,更是为了警戒自己,也给其他喜欢喝酒的朋友作为反面教材。
今天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2006年,真实率100%。
我的四位下属,有一天聚在一起喝酒。也不是偶然聚,而是隔三差五就聚的那种。你想啊,他们是一个班组的,那个时候上的班是四班三倒,上两个白班,早8点到下午4点;再上两个中班,下午4点到半夜12点;再上两个夜班,半夜12点到次日早8点;然后休息两天。这种班次安排的很不错,大家有大把的自主时间,只可惜现在很少有单位安排这种班次了。
有了大把的时间,就有不少有共同爱好的人经常聚在一起。有一起钓鱼的,一起跑步的,一起骑行的,一起打球的,一起玩游戏的,还有爱喝酒的,总之是过得很潇洒。
这兄弟四个那天晚上一起喝酒喝到半夜,喝的真是尽兴。散场的时候才想起,来的时候是开车来的,那个时间没有代驾这一说。喝酒的地方在经区,家在高区,离家也不近,四个人想也没想就开车回家。
大家可以回忆一下,2006年尽管也禁止酒驾,但是执法力度绝对没有现在这么大,酒驾不出事基本就没事,这四个人想必也是抱着侥幸心理。
结果还真出事了,开到环山路李家夼附近,把一个下夜班的女工给撞了。事故倒不大,而且是由于对方闯灯横向穿道。如果识相的话直接让那女的走,也就没后边的事了。但是由于酒后冲动,有一个伙计下车冲着那女的就嚷嚷。对方害怕吃亏,干脆没给协商的余地,直接报了警。
这哥四个吓得顿时酒醒了一大半,慌乱间又做了件傻事,他们打电话给家住附件的一位宋同事,问清那位宋同事没喝酒就叫他去顶包。宋同事也没多想,立马打车去了事发地点。偷偷绕到那四人背后,那五个人现场简单碰了碰台词,刚好交警也到了。
交警把几个人叫过来,了解事故经过。结果哥几个浑身浓浓的酒味,拿出酒精测量仪,五个人这么一吹,好嘛,四个人喝了酒,就自称是司机那位没喝。人家被撞那女的感觉不对劲,怎么好像多了个人,就跟警察讲了。警察意识到事故没那么简单,就把五个人带回交警队,一去就将五个人分开了,然后是挨个问话。
这下子可领教了警察同志的侦查手段。五个人,分别问了同样的问题,而且是很具体的问题。
“你们今晚点了几个菜?都有什么?上菜顺序?”
“今晚喝的什么酒?多少度?都喝了几杯几瓶?”
“主食点的什么?各自吃了多少”
“走的时候谁开的车?五个人都坐在车的什么位置?”
喝酒那兄弟四个一看这架势,知道完了,宋同事肯定要露馅。
宋同事果真是蒙圈了:来的时候也没交代的这么详细呀?我哪知道点了几个菜,点的什么菜?还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酒?只能乖乖地跟警察坦白,自己是被叫来顶包的。
后来,五个人被狠狠教育一番,事故全责,给人家修车,还罚了钱,写了保证书,通知家属第二天去领人。至于酒后驾车那位,拘留是肯定的了。
这真是:美酒虽好不多喝,喝酒之后不开车。以身试法须担责,不可叫人来顶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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