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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作者: 爱看星星的鳗鱼 | 来源:发表于2018-02-05 00:42 被阅读33次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为梦想灼伤了自己,也不要平庸的喘息”。

    ——《缝纫机乐队》插曲《都选C》

    最近我又听到这首歌,突然想起去年国庆档看过的那部电影《缝纫机乐队》。

    电影主要讲述一个从小就喜欢摇滚的男孩胡亮(乔杉饰),长大后通过保卫家乡象征“摇滚不死”的“大吉他”雕像,千辛万苦组建了“缝纫机乐队”,向自己的梦想不断靠近的故事。

    当时这部电影的票房,远远不及同一时间上映的开心麻花作品《羞羞的铁拳》。

    我和我老公都觉得很惋惜,因为《缝纫机乐队》真的太燃了。

    然而作为一部商业电影,错就错在太过于小众,所以不得不说,有很多观众只能get到其中的笑点,却get 不到那些燃点和泪点。

    其实我很懂那种感受,不是因为摇滚情怀,只是因为那个根植在心中的很小的梦想。

    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有一本《金榜作文》,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每天都抱着它,坐在炕沿上,一边陪我妈烧炕,一边念给我妈听。

    有一天我读到一篇文,名叫《碗糕》,只觉得字里行间的香甜软糯,竟能透过纸张扑面而来,馋得我天天跟我妈要碗糕。后来我妈没办法,带我去村里的小商店,花了七块钱买了个碗装冰淇淋。

    冰淇淋不是现打的,就是直接冻在冰箱里的那种,特别硬。我咬了一口,就推到一边,“不行,这不是碗糕。”然后我在商店风风光光的挨了一顿揍,抽着鼻涕把冰淇淋吃了。

    我想这也是我长大以后喜欢碗装甜点的原因。只是至今为止,我吃过了好多甜点,也始终没有尝过《碗糕》里描述的那种味道。

    在那本作文书里,我对文字产生一种特别的钟爱,它好像是一只魔盒,打开它,就能打开对外面世界的美好向往。

    我喜欢那些带字的纸张,喜欢那些有句子的小本。所以每次我和我妈坐火车去镇里,看到车站旁边摆着漫画书的那些摊贩,我都想缠住她,给我买几本回去。

    后来我上了小学,作文课简直是我的一生所爱,每学期一发课本,我都要快速翻一遍每单元后面的作文题目,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

    我喜欢写人物关系的作文,比如《我的同桌》,讨厌写《家乡的杨树》,这也是我现在写作上的短板。

    我记得大概是三年级的时候,有一篇命题作文,名叫《二十年后的我》,我第一次在作文里写:长大后想当作家。

    上四年级时,我想写日记,所以把本该买汽水的钱留起来,花两块买了一本很小很薄、但封面图案很美的日记本,又花了一块五毛,买了一根粉色的圆珠笔。

    每天晚上回到家,只要有机会,我就一头钻进自己的小屋里偷偷写日记。

    再后来我上了中学,迷上了周杰伦,第一次知道歌词还可以这样写,文字原来也可以像电影一样,拥有如此美丽的画面感。于是我学着方文山写歌词,学《男生女生》和《花火》写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学着韩寒写忧伤的新概念作文。

    高中时有了QQ空间,我在空间里写日志。

    大学时有了微博,我又在微博上写文章。

    大学毕业工作后,我利用下班时间在起点网注册作者专栏,连载过古风小说,连载了几万字,感觉故事内容太扯,中断。

    2016年,我注册了这个公众号,当时取名叫“阿曼摘书”,但是感觉自己还不够成熟,文章只有个人情感,没有立意观点,于是放弃。

    今年年底,我通过微信媒介学习了新媒体写作课程,每周听一节,认真做笔记划重点,希望能收获一个新的方向。

    这一系列的想法,根本也不是一时兴起,是我从来都不能够割舍的初心。

    我也不得不承认,我想当作家,实在不行,当个作者也行。

    尽管我已经有了一份自己很喜欢的工作,但还是忘不了这个执念。

    我曾经想过,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自己还有什么后悔的吗?

    “没有留下一丝丝关于写作的痕迹,甚至连一篇文章的作者也不是。”这让我感到难过。

    今年,我开始试着以公众号的形式写一些公号文,这也是我除了平时那些乱七八糟的散文随笔之外,初具雏形的一些文章。

    至今为止,我只有不到二百个粉丝,但我还是想要认真写下去,因为我终于有了属于我自己的读者,真的感谢大家愿意关注我。

    我的梦想是,有生之年,笔耕不辍,成为一个优秀的作者,如今我已经迈出了一小步。

    “为梦想灼伤了自己,也不要平庸的喘息”。说得好。

    之前连续五天,我每天都昼夜坐在电脑前,尽全力写一篇保质保量的千字推文,对于一个新手来说简直绞尽脑汁。所以我前两天给自己放了两天假,找找灵感,也找找素材。

    我不能说我累,因为真的有太多人比我累一百倍;我也不能说我压力大,因为在这条路上,我终于有了一个曾经梦寐以求的开头,高兴还来不及。

    都说行行出状元,但是状元只有一个,那你还要去试试吗?当然要,只要你喜欢。

    我庆幸自己从来没有放弃过,才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平台,虽然很小,但是总算是有了,我感激命运,让我即使身在小镇上教书,也能行走在梦想的路上。

    《老男孩》的歌词里说,“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相信你已经在文中找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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