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登讲论语》
原文: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译文:
参加国家祭祀典礼后分到的祭肉,最好当天就食用,不放过夜。实在吃不完,留存也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要吃了。
:
不宿肉:即使是祭肉也不能过夜食
孔子很重视祭肉,《孔子传》当中就记载过孔子因为“胙肉(即祭肉)不至”而周游列国的故事。但即使是这么重要的祭肉,孔子也有自己的讲究,那就是不能放过夜,最好当天就吃掉。如果当天实在吃不完怎么办?那也不能放超过三天,过了三天,天子的赏赐也要扔掉。别说那时没有冰箱,即使是放到今天,我们也要学习孔子的饮食习惯,不管是多么名贵的食材,也要尽量做到当日食用完毕,如果存放超过三天,为了健康,还是扔掉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