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人民政府:
尊敬的付守利县长:
我是西门外村民孙井文,我紧急求助县政府为父亲孙国忠的林地确权,以保障我父亲当作身家性命的这份合法权益。
下面简述一下事情经过:
1、该林地的由来:从解放以来该地就是西门外大队大水渠边的一条子荒地,由西门外人自发的栽树。当事人孙国忠(今年88岁)在六十年代就响应国家植树造林的号召,就在此地上栽了树,并取得了该地的使用权。当时的政策是:谁种植,谁所有,土地归谁使用。七十年代改造更新成农田防护林至今。
2、86年,林西镇北街一队与当事人争夺该地块儿,由当时的农业''局、林业局裁决,裁判确权给了当事人。并由当时的林业局长任景方于87年发了林权证,该证明确注明“该地森林林木、林地归孙国忠所有”。99年换发了林权证,10年又给集体办了一个林权证。
3、2011年林西镇征地期间,北街四队社员王文化强行在当事人的树地上围起了围墙,堆上了垃圾,砍了小树。40多年的大树砍伐卖掉了六十多棵,其余的近十年来都被旱死。王文化任何林地、林木手续都没有,就是个村匪恶霸,要霸为己有。
4、2011年起当事人就多次找林业公安局、派出所、林西镇、林西县政府解决。
5,2017年由林西县法治办裁决,后来都要下裁决书了,不知什么原因,又不给下裁决了。我又找了田县长,后来田县长的秘书交到信访局,信访局又帮我联系法院起诉王文化。法院驳回,还是让我找县政府裁决。
恳请付县长百忙之中给过问交办,确权我父亲林地林权,保障合法当事人的财产生命权益。
求助人:孙井文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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