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出生以前的记忆不能说是一点儿也没有,至少在我的记忆里,如同地上的碎玻璃,空中飘洒的碎纸一样的记忆里,是混沌和黑暗,几乎什么也没有,同时又感觉像泡在什么东西里,让人喘不过气,从医学的说法可能是羊水,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会感到一缕光,极其细小可却如此明亮,然后紧接着就是你小时候模糊的记忆,这段记忆,可能是你第一次被打,或者被什么烫到,被扮鬼的哥哥吓到之类的,这只是我个人的扯淡,不过尼格玛杵着下巴看着飞机窗外的一片望无边际的云海,阳光并没有让他感到刺眼,他喜欢阳光,以及一切会发光的东西,哪怕是荧光棒,他开始害怕黑暗,尤其是水底的黑暗,自从他被迫从中国西南边疆逃到缅川,又到绕了一圈从香港跑美国,他就一直再做那个梦,在梦里,说是在水里更贴切,那感觉如此逼真,他浑身湿冷得难受,水压使他呼吸困难,他越往下面沉,光明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黑暗,尼格玛喝了一口桌板上的咖啡让自己清醒一点,他拿出手机,看了看镜面中的自己,多帅的人啊,中英混血,至少在香港和东京时,他很受小姐姐们的欢迎,“差点忘记自己到底是谁了。”他喃喃自语,自他从医院辞职以来已经五年,温斯顿是他用的第一个假名,其余什么张三丰、乌瑞恩、米奈希尔什么的,“光泡妞就不知换了多少个,更不用说其它的,我试图用过逐日者,可我还是喜欢布鲁斯。”他一边嘟囔一边放下手机,拿出了一本蝙蝠侠的漫画翻了起来,“他们把我扔到这个和哥谭差不多的地方,我还真希望能见到蝙蝠侠,可惜.....”他合上书继续打盹,“没有哪家富豪会如此傻逼,明知道身处罪恶之城而出门看戏不带保镖的。”飞机在六点到达圣洛都机场,他戴上一副偏棕色镜面,白色边框的墨镜,走出机场的大门,一个穿着白衣,戴着大金链子的黑人,向他迎来,大摇大摆的动作贼鸡巴浮夸,感觉随时会有一段bgm响起,说唱腔似的开口脆,“兄弟来自哪里?”尼格玛回答,“先是密支那,然后是香港。”“跟我来。”他一扭头指着路边停着的一张黑色肌肉车,尼格玛跟他上了车,汽车应该开始往城里的方向前进,“老兄,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我不介意你睡会儿。”“不用,飞机上睡够了。”两个人说完话,就这样沉默了大概有半个小时,天色越来越黑,旁边的路灯却迷一般的少,圣洛都是一座繁华的城市,一到夜晚,天上的繁星相比地上的灯火通明,也是暗淡无光,怎么可能像小情侣约会打炮的地方如此昏暗,朦朦胧胧车震圣地,那就是他在城边绕路,或是说哪黑他往哪走,“我的朋友让你安排我到哪?”“嗯,肯定是酒店了,在市中心,不急不急。”尼格玛听他说完,斜着眼看着他,虽然也看不出什么来,反正黑人在他印象里没几个好看的,数他是自己见过的最丑的,于是他把车上的点烟器拔了出来,点了一支香烟,白色的烟雾从他那张性感的口唇中缓缓吐出一个个圈,“我听说每天有不少像我这样的亡命之徒来到圣洛都,付钱让你们安排,干你们这行,挺赚的。”那个黑人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睛瞧了瞧四周,车速感觉开始慢了下来,尼格玛也下意识的瞟了一眼一条刚路过的小巷,“如果谁在这杀人....”他刚这样想,那个黑人就开口了,“是的,拉玛靠这个倒是赚了不少,有的差事甚至可以赚的更多。”“哦?比如说。”尼格玛丢掉了香烟,红彤彤的点烟器被他的三根手指紧紧的捏着,他的左手下意识的摸着座位的底部。“比如说趁这个机会帮谁杀人。”那个黑鬼突然从方向盘下面摸出一把枪直指尼格玛,“砰”的一声,他扣动了扳机,响亮的枪声并没有惊动这一片像死猪一般的寂静,反而渐渐的消失在漫长的黑夜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