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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密码破译,社会基因解析,一切社会现象的终极揭密(3)

人性密码破译,社会基因解析,一切社会现象的终极揭密(3)

作者: yzd001yzd | 来源:发表于2017-12-06 00:33 被阅读0次

            生 存 原 理

                  五、人性品质

      知道了人性品质的形成原理,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人性品质的基本组成部分。

      欺诈、贪婪,是最有利生存的品质。无论是交换还是掠夺,欺诈都是极有效的手段,它能使获得最多,付出最少。贪婪是追求物质利益的基本原动力,只有贪得无厌,才能驱使人不知疲倦地使出一切手段,最大限度地获取财富。反之,诚实、善良、清廉,只能使付出最多,得到最少,生存力极低,在生存斗争中处于最先淘汰的边缘。因此,就如大家都看到的那样,贪婪欺诈,在人类社会中就象空气一样无孔不入,种种卑鄙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穷奢极欲,铺张挥霍,这表面看来,似乎不利于生存。因为这样并不能增加收入,反而加大支出,如节俭一些,已到手的物质财富能更有效地维持生存,暴露的财富还会招来盗贼劫匪,损失财物,危及生命。而现实中人群的这个品质却非常突出,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作用机理要更深入一层。首先,这种强烈的表现欲望,使物质财富又增加了一层精神作用,花天酒地的挥霍,铺张奢侈的炫耀,甚至摆开比阔斗富的擂台,直接抛撒、毁弃财物,这些并不是自身的实际需要,而是做给别人看的。这种形式的物质支出,能给精神上带来极度的兴奋与舒畅,它就象鸦片烟瘾一样,驱使着人不遗余力地去追求这种满足。正是这种追求,才成为主观方面的财富源泉。其次,在名利场中,财富就是荣耀,就是地位、权势,它能赢得人们的垂涎景仰、崇拜与敬畏,能在社会生存中占据有利地位。而隐蔽的财富除了物质本身的作用外,不具有此种功效。因此,铺张炫耀是有利性状。这个现象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什么是基因决定的行为规则,就象其他所有动物一样,基因决定的本能就是一种无需理智支配,也不受理智控制的自发的冲动。例如一只美国红雀,孵出幼鸟正在采食喂养的时候,失去了孩子,它就叼着食物四处寻找,看到一条金鱼张开的嘴,很象幼鸟的嘴,就把食物喂给了金鱼,就这样一连喂了几个星期(初中《生物》课本)。这说明外界的变故不能阻止本能的冲动。

      追求权势、地位的欲望,有着与炫耀财富类似的作用机理,权势地位本身不能吃、不能用,但它可以带来能吃能用的物质财富,和安全保障。有了权势地位,就可以凌驾于众人之上,使人畏惧,或有求于己,财富自然滚滚而来。还能聚拢一些趋炎附势的分子,前来效力卖命,双方互相利用,组成共生体系。若要全凭理智,则先要弄懂权势地位的作用原理,还要学习操作运用的技能,再比较各种生存手段的长短利弊,然后选择确定。指望这样去谋求权势,就隔了几层间接的屏障,追求的动力会大大削弱。若权势地位能直接产生精神作用,情形就大不相同了。人一旦有了一官半职,就觉得高人一等,那感觉就如飘浮在天空的云雾中一般高高在上,令芸芸众生可望而不可及。“啊!瞧,我们这样的家庭,我们这样的地位,天下谁人不敬仰,世上哪个不垂涎!”那种如真魂出窍,飘飘欲仙般的感觉,是语言无法形容的。有了这样的精神动力,追求权势地位才能直截了当。

      幸灾乐祸,落井下石,这不能直接带来利益,有什么作用呢?正如前文讲的,通过各种途径的影响作用,只要使同类之间的生存态势产生差别,造成增长率的差异,就能产生优胜劣汰的效果。历经千年万代的生死搏斗,能够存留至今的生物,哪个没有两下子?如果不顾情势状况,贸然出手伤人,必遭反击,大多无益,一旦人落井,则定无还手之力,趁机下石,绝无隐忧,可立于不败之地。反之,挺身而出,救人危难,常常自取灭亡。所以,乘人之危,落井下石,也是有利生存的优秀品质。

      嫉妒,阴损,在社会环境中,如果能抓住一切机会,给其他同类造成损害,这对自身的生存是极为有利的。损人利己,这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当然很好解释,既损了人,又利了己,完美两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同样普遍的是,即使不能利己,也要损人,甚至为了损人,宁可损己也在所不惜,这又是为何?损人损己,两败俱伤,有什么好处呢?这依然只能循着生存的轨迹去寻找答案,损人利己也好,损人损己也罢,都是通过生死存亡的改变而起作用的。假设一个种群中有A、B两个品系,它们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相同,那么无论这“二率”的具体数值是大是小,两者都处于均等地位,没有优劣之分。假定二者的死亡率都是1%,如果A表现出某种品质,能使B的死亡率上升为2%(损人),同时自己的死亡率也上升为1.5%(损己),那么A就在生存竞争中战胜了B,长此下去,种群就会成为A的天下,B就会变成稀有品种。因为损人是一种主动行为,损己是附带产生的效果,损人时就可以预先防范,所以总能做到损人大于损己,可见,在生存的角斗场中,只要能损人,付出代价是值得的。如果这种本领是理智性的,则需要先设计谋划,推敲论证一番,有利则行,无利则罢。这样看似周密,万无一失,实际难以奏效。因情势瞬息万变,机会稍纵即失,稍有迟误,就会坐失良机,根本不容思考。再说即使思考判断,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正确无误。只有以本能反应的方式表现出来,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种本能的表现,就是一种无法扼制的冲动,只要得以实施,就能产生一种打喷嚏般的舒畅快感,而不管能带来什么实际的好处。这种品质是极为常见的,只要有机会,他随时都会出损招,尽管他得不到任何好处,而且还会丧失信誉,他还是绝对的在所不惜。

      这也可以解释人类动物为什么拥有一个如此强烈的品性──嫉妒。当A、B处于均势状态时,如果双方都不施展损人本领,虽然不能打破平衡,夺取优势,但还可以维持原状,不致陷入劣势境地。而一旦B有了某种改善,不管这种改善从何而来,或新出现了态势优于A的C,这时如果A仍然无动于衷,则势必被打入劣族,踏上被淘汰的灭亡之路。此时A拯救自己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惜一切手段将B或C的好处破坏掉。最好是压到自己之下,至少也应该拉平,才能有生存的希望,最不济也大不了是两败俱伤,一同灭亡,而不至于落个他人昌盛,自己衰亡的下场。因此,嫉妒是一项极为优秀的生存品质。同样,这个品性也绝不是靠理智维持的,嫉妒者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道理,只是感到一股强烈的妒火中烧,心痛难忍,如同眼中钉肉中刺,那种痛苦的煎熬无以名状,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强大的动力,不抜除这块心病誓不罢休。就像刚孵出壳的杜鹃鸟,绝不能容忍任何物体与自己同居一巢一样,这就是中国人所称的“红眼病”的根本原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众,人必非之,”嫉贤妒能真正是一件看家的生存法宝。当实在无计可施时,也要采取诋毁污蔑、诅咒谩骂等方法,以泄心头之恨。在人类社会中,毁谤、污蔑的确可以产生损毁的实际效果,而不仅仅是心理的发泄作用。有时连诋毁污蔑也难以办到,因为面对的事情实在是污蔑不成,咒骂不得,那就只好在头脑中进行幻化、妄想,产生一些荒唐、离奇的联想、推论,把现实解释成自己能够接受的形式,那就是你这种好处终究还是不好、不行、不能。如果情况更加糟糕,连这种虚妄的幻觉也产生不出来,怎么办呢?那就干脆闭目塞听,来个眼不见为净,可见嫉妒性之强烈。这类实例实在是太多了,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野蛮凶暴,也是人类的基本性状之一。这个性状是优是劣?凶暴与和善相比,犹如铁锤碰鸡蛋。尽管有了贪婪虚伪、阴损奸诈等优秀性状,但因为这是普通的贯常伎俩,易被识破,导致手段失败,陷入被动。此时唯有凶暴才是最好的补救良方,只要施展出凶狠野蛮,即可反败为胜,至少也可以免灾救难,不致损伤太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日后可以照旧施展不误。因此常见这样的战术组合:欺诈、偷盗败露,立即凶相毕露,疯狂反扑,这差不多已经是固定套路了。此等实例多得俯拾即是,无需再引证。凶暴不仅能做后盾,更可以做先锋,江洋大盗、流贼草寇、乡痞恶霸、黑帮流氓,它们就是抛弃了虚伪、欺诈等“曲线方针”,而直接以凶暴求生存。在这里,优胜劣汰的法则显得更形象、更直观。从人群的实际表现来看,凶暴品性一定是受多基因控制的,它的强弱程度、施展对象、表现条件、表现方式等均有广泛的差异。按适者生存的原则,各种不同的表现性状,对生存的优劣利弊不同,选择淘汰的效果也不同。如有的个体控制条件发生偏差,表现过分强烈,不分时间地点,不论境况态势,不顾危及自身,异常凶暴,极端疯狂,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常被淘汰。过犹不及,过分强烈和失控的凶暴是不利的。

      从猿到人的演化初期,哪一只猿猴最先发明出了简单的器物:木器、石器等,在当时就是首屈一指的发明家,发明者首先将器物自制自用,能使生存力大幅提高,所以发明创造的智慧作为一种有利生存的性状留存下来,这就是从猿向人迈出的第一步。到原始社会晚期,发明创造已经相当多了,这时不但每个人难以掌握所需的全部技术方法,而且更无法拥有众多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于是出现了专业分工、商品交换。以后的发明创造越来越复杂,发明者越来越难以自己制造使用,有些发明更是只能用做商品,设备、原料、工具、劳力要通过交换获得,产品也要作为商品出售,因此,商业交换的智慧成为最有利生存的品性,单纯的发明创造智慧不再是有利的了。

      与商品交换相比,发明创造需要更高的智慧才能,需要真正有点头脑,有独立的思维。这种头脑不仅对自然事物,对社会也同样会有看法,他们往往对统治者不是无条件地敬畏臣服,而是要说长道短,论个是非对错,统治者的愚弄欺骗对他们难以奏效,这最遭统治者忌恨,必然遭到更多的杀戮。不管什么事,只要无人说穿,就象“皇帝的新衣”一样,大家都懵懵懂懂,还不要紧,一旦有人点破,立刻就天倾地陷。统治者怎能不视为眼中钉呢?发明“奇技淫巧”自然就成了死罪,只有天下都是蠢才傻蛋,“朕”的宝座才能坐得最安稳。平民百姓、帝王将相、达官显贵,均同一理,如果当年阿斗不是个白痴,恐怕也难逃身首异处。有时统治者会故意指鹿为马,看谁会坚持说真话,而后杀之。有些野心家、阴谋家们在举大事之前,都要搞一些鬼怪、狐仙、神示、天书之类的把戏,骗取大众归心,为其所用。而那些追随者们正是寄希望于“上苍”所示的未来,为求取荣华富贵而争趋效力,实为互相利用。如果有哪个不信邪,敢指出“那是假的,是骗人的鬼话”,他不但得不着一个铜子儿,恐怕连脑袋也保不住。这样不光是智慧才能,连不会说假话的都一并成为争权夺利的牺牲品。虽然人们极其骄狂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无与伦比,实际上真才实学是非常罕见的,倒是愚昧迷信很是普通常见。

      我们常能见到这样一种人,他的智商很低,比普通的平庸之辈还差得远,有的几乎是个白痴,根据他平时的表现可以确认无疑。但他在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时,却往往能发挥出超常的想象力,想出的主意直惊得人目瞪口呆。在常人看来,有的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有的虽然可以办到,但这种主意出得既愚蠢,又荒唐,恬不知耻,而又绝顶精明,是一种让人说不清是病态还是神奇的思维。如果真的照他的主意办,那天下的好事就全归他一个人了,而在他看来却好像理所当然应该这样。这类的想法,稍微有点清醒的头脑、顾及一点脸面的人是绝不会说出来的,这样看来愚蠢无知、恬不知耻也是相当不错的生存品质。

      从猿到人的演化过程中,特别是早期,几乎每一种新的发明创造,都对生存力产生重大影响。大多数新的用品和方法都能使存活率提高,喜欢追赶时髦的占据了这种优势地位,对时髦不感兴趣的就一代代被淘汰了。这种淘汰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过程,时至今日,存留于世的当然就是最趋时髦的品种了。追赶时髦的动力同样不是理智的选择,而是本能的欲望,是一种精神作用。只要把最新最奇的东西弄到手并展示于人,就能得到一种吞糖咽蜜般的甜美感觉,这就是追求时髦的内在动力。前几年,移动电话号称“大哥大”,是财富、地位、高贵身份的标志。于是就见到,有人手拿“大哥大”,一刻不停:“喂,我到了医院门口了,喂,我已经进了大门了,马上就进门诊大楼了,喂,已经挂上号了,喂……”。再早些年,一些年轻人戴着贴有标签的“蛤蟆镜”招摇过市,以显示其拥有洋货……。人们一向都是从道德、修养角度去批评,这管什么用呢?

      好斗性,表现得非常广泛,除了凶暴之外,还表现在本领、财富、地位、身份等许多方面,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比高低、论输赢。有实质内容的争斗往往风险、成本过高,于是广泛采用低成本、无风险的象征性替代方式,即各种比赛,当人懒得亲自动手时,甚至可以由其他动物充当替身:斗鸡、斗羊、斗蟋蟀、斗虱子等。如果还嫌不过瘾,还可以用屠杀牲畜的方法来宣泄,如斗牛。

      除了明争,还有暗斗,不公开宣战,却在暗中较劲,比豪华、比阔气、比挥霍、比财富、比地位、比权势……。表面看来,这似乎是白白耗费精力,徒劳无益,但正是这种喜争好斗的本性,驱使着人处处都想胜人一筹,由此带来了强于其他同类的生存条件,这就是它的生存意义。由于这种能力远超过实际需要的限度,所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要通过象征性的方式发泄掉。但这种方式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因而人类社会仍然是无休止地杀打争斗。这可以用老鼠的牙齿做比喻,牙齿是老鼠最主要的工具和武器,为了抵消磨损,牙齿要不断地生长,但牙齿的生长速度远超过实际需要的磨损速度,因此老鼠必须专门耗费时间和力气去咬东西磨牙齿。生物的许多能力都是远超过实际需要,以备应付偶然的意外变故。

      无论人性品质有多少种表现,其核心内容就是一个“利”字,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经济”,平民百姓,达官显贵,江洋大盗,毛贼小偷,无一不在围绕经济转。按照这个思路,可以解释,社会中存在的一切“不应该”的现象,其实是再“应该”不过了。正如那句哲学名言所说:“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一切合理的都是现实的。”经济除了作为自发的大众的思维根基,更主宰着上层建筑的所有方方面面。史学界称,人类社会从据说是极端善良高尚的原始社会转入野蛮残暴的奴隶制是“社会的进步”,理由是“生产力提高了”,“经济发展了”。这就是说,只有经济才是“进步”的唯一标志,善良高尚变成野蛮残暴是完全无所谓的,也是根本不用一提的。当今社会的一切,无不围绕经济这个中心,评定成绩的是经济,区分贵贱的是经济,追求的目标是经济,发展的方向是经济,朝思暮想的是经济,梦寐以求的是经济,经济是救苦救难的法宝,经济是改造社会的良方,经济是幸福的源泉,经济是人类的希望。全社会,全人类,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在追逐着经济而奔忙。不是经济的运转为了人,而是人的存在为了经济。人类自封为“宇宙的主宰”、“万物之灵”,而实际上,人早已将这顶桂冠拱手让给了经济,人不但成不了主宰,而且连自身的意义都找不到了。人只不过是从属于经济的附属物,只有作为对经济有用的“人口资源”(提供劳力、市场),才有其存在的价值。虽然人们至今不知道宇宙的中心在哪里,但在头脑中,早有了一个压倒一切的引力中心,这就是“经济”,人类社会的一切都在围绕这个中心运转。正所谓:“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

      按照一般的观念,人们将经济状况划分为贫困、温饱、富足等状态。人们追求经济,主观目的在于摆脱困境、获得富足。然而,人在这条道路上走得却是如此的步履维艰、重负不堪,与人类强大的能力和高超的智慧极不相称。为什么?这正是前文所述的,人类的能力绝大部分被能力自身抵消掉了。因为,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生存所需的一切都要从同类的手中取得(交换或掠夺),而不像其他生物那样从大自然中获得,结果,使得作为总体的社会,人们付出的辛劳绝大部分被用在了杀伐争斗上。所以人们在拥有了高度文明的同时,却依然生活得处处艰辛,危难四伏。尽管少数财主阔佬过得花天酒地,铺张挥霍,却并没有带来幸福的感受,仍旧沉浮于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照样品味着人性的冷酷,世事的险恶,人们梦寐以求的幸福天堂终究只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虽然技术的进步带来了暂时的舒适,但随之而来的是体质的衰退和病痛的折磨,大自然用几十亿年的漫长岁月创造的精巧物种,正在一步步滑向毁灭的深渊。

      如果能够改造人性品质,使得所有那些杀打争斗、巧取豪夺不再发生,人们只需为了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而付出劳动,商品交换也变成真正的分工合作,而不再是“无商不奸”的、追逐利润的手段,那世界将不是天堂,而胜似天堂。

                六、人性品质的变迁

      如何改造人性?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进行过无数的艰难探索,至今,社会上流行的大致有一些观点。

      有人将改造人性的希望寄托于文学,以文学为武器,对人间的种种丑恶进行揭露和批判,想以此驱除邪恶,唤起良知,将人类社会引向理想的圣殿。或者描写一些真善美的故事,想以此向人群灌输,进而改善人性和社会。我们先抛开理论不提,光是现实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过去的一段岁月里,我们在文学作品中见到许多理想化的“标准人”,他们大公无私,舍己为人,不求名利,无偿奉献,抛弃优越的生活条件,甘愿到艰苦的地方去“贡献”。这种作品还大量以电影、戏曲等形式出现,演员演得非常认真投入,当有人问那演员:“如果让你照剧中人去做,你愿意吗?”她回答:“那只是演戏,真让我去,我才不呢!”演戏的如此,看戏的又怎么样?有谁真会去做呢?有些拙劣的作品,干脆就是某种说教的图解,描写的人物总是处处跟自己过不去,怎样对自己有害就怎样干,如何使自己吃亏就如何做,同时念念不忘怎样做对他人有利,到头来,自己的一切通通是一场空,以此显示其“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那个年代,这类作品铺天盖地到处是,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尾,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怎么样?应该是深入人心,普度众生,造就出一代新人了吧?

      有一部电影,描写一些少年罪犯经过改造“重新做人”的故事。拍片时,担心用普通少年演员演罪犯,会使他们真的“学成”罪犯,而用监狱中正在服刑的真正的罪犯当演员,则可以使他们“改造”成新人。因为故事就是这么讲的,让他们亲自演示一遍,不是正好学会了吗?既拍了戏,又成了真,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于是就用了犯人当演员。片子拍成了,这些当演员的罪犯也因演戏“有功”而被提前释放,让他们在假戏之后来个真做。结果怎么样?仅几个月功夫,他们一个不剩全部回炉了。他们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在现实中继续扮演那曾经演过并因此获益的角色。如果就此事拍个续集倒是更有现实意义,假如当初用普通演员,他们也绝不会把戏一直演到现实中去。什么是真,什么是戏,他们是完全分得清的,不要说是人了,就是猫、狗,也能百分之百地分清什么是游戏,什么是真干。猫在跟人嬉戏时,绝不会把锐利的钩爪伸出来,在捕抓猎物时就毫不客气了,这是模仿学来的吗?事实证明,文学形象的影响不能改变人的品质。

      也许,虚构的东西总是不如现实的那样真实可信,如果用真人真事来充当这种角色,想必一定是效果奇佳了,榜样的力量嘛!于是大树特树英雄模范等典型人物。结果又如何呢?有了脏活累活,“你是劳模,你不干谁干?”有了好处,“你是劳模,应该往后站!”别人干一个,你必须干两个,别人不干了,你应该继续干,“谁让你是劳模来?”劳模必须把一切该吃不该吃的亏全部吃下,把一切该做不该做的牺牲全部做出,以维护“高大形象”。当了劳模,就像套上了紧箍咒,勒得你喘不过气来,结果除了劳模本人,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见义勇为的英雄,树了不少,“一个英雄倒下去,千万个英雄站起来!”有这回事吗?实际上,英雄倒下去的时候,站着的是大批的看客观众,许多情况下,只要有两、三个站出来,英雄也不至于倒下,然而千呼万唤,就是不见踪影。

      教育,这是人们寄予厚望的所在,文艺作品、典型人物等,就是一种影响性教育。人们都相信人的一切都是外界灌输的,认为教育就像制罐头那样,装进什么,就是什么。“大灰狼”,一向被当作凶恶残暴的化身,理论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宣扬灌输,才使得人与人互相疑忌、防范、不信任。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大灰狼”摇身一变,成了正直、善良、勇敢、无私的楷模。很快,“小白兔”消除了误解,与“大灰狼”握手言欢,成了生死之交。二十年过去了,教育出的一代人已经长成,社会上疑忌和防范减少了多少,理解和信任增加了几许,我们无从统计。只是,当我们的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绑架、被拐卖、被残害之后,才不得不横下一条心,告诫孩子:“对陌生人不要相信,要小心堤防,不要吃他们的东西,不要把他们带回家……”。“大灰狼”又恢复了真面目,“信任教育”前功尽弃。人们又困惑了,“到底应该怎样教育孩子呢?这实在是个两难的选择!”不管理论的进展如何,也顾不得人与人应该怎样理解,如何信任了,无奈之下,只好又回到实用主义的道路上:“狼就是狼,狼的话是不能信的……”(中央台少儿节目),“大灰狼”变“忠义犬”的戏法以失败告终。一名小学生,对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倾心迷恋,如醉如痴。家长对其开导:这些东西是不健康的,应追求高尚的情趣……云云,不料,这孩子扯起嗓门大叫:“行了行了!烦死人了!”这位家长在惊愕之余,发出了疑问:“孩子究竟应该怎样教育?”他没有问到点子上,这根本就不是教育能起作用的。如果教育能改变人的情趣,理应你说什么,他就听什么才对,何至于如此?

      人们经常批评社会上盛行的迎来送往、虚于形式等繁文缛节,认为这是低级庸俗之举。一位官员对此深有同感,自己也多次写同类文章发表,是一个积极的新风倡导者。一次,该官员到某地公干,下飞机后,见无一人前来迎接,顿时一股无名火烧得七窍生烟,“竟敢如此无礼!”不过此公还算理智,转念一想,这不正是自己大力提倡的新风尚么?怎么事到临头,却又如此反感?“看来世界观的改造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实际上,这是一种本能反应,此事很有代表性,作为旁观者时,可以理智地看待,亲身体验时,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改造”只能在理智范围内起作用,只能在讨论时认为对,文章可以写得慷慨激昂,但本能反应是改造不掉的。

      那么,退而求其次,采用直接规定具体行为的方法,指明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是不是能管用呢?这种规定的表现形式就是法规、禁令。法规作为一种指令性教育,是如何起作用的呢?人们都认为,法制效果不佳是因为人的“不懂法”,于是大力宣传普法,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可是,知法与守法之间有必然联系吗?为什么偷盗要暗中进行?为什么强贼抢了要逃走?为什么种种罪恶行径都要隐蔽伪装?如果不知道这些是违法犯禁的,那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干,从容不迫地走呢?这本身就说明他知道这是犯禁的,并不是不知、不懂。中国有个寓言故事:“徒见金,不见人”,说的是一个窃贼当众拿了金子就走,他被捉住了,就说了这样一句话。他虽然当众偷窃,但并没有说“我以为金子是让人随便拿的”,他只是“不见人”而已。为什么“不见人”呢?并不是看不见,既然能“见金”,说明视力还是正常的,而且人显然比金更容易“见”。视觉是眼和脑共同作用实现的,物体的影像印在视网膜上,再输入大脑,才能形成视觉。因为他的大脑只能接受金的信号,其他信息输不进去,所以除金之外,对其他都视而不见,当然也“不见人”。所以,宣传普及,未必能使人知法懂法(包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知法懂法,也并不等于守法。下面这个实例,可以作为知法与守法之关系的经典注释。

      一个村办小厂的厂长,上任伊始,就认真研究法律条文,犯多大事,判几年刑,了如指掌,熟记于心。他给自己定了标准:坐牢不要超过三年,只照三年以下的干。于是开始大肆挥霍,侵吞挪用公款,用各种欺骗和贿赂手段取得贷款,以维持开销。二十多人的小厂,贷款八百多万,全被挥霍、挪用、烂账抖落一空。事发之后,他被判了五年监禁,对此他还多少有点意外:“怎么多算了两年?”审讯时,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如意算盘:“我用一切手段尽可能多地获得银行贷款来维持,只要别人不知道,自己能捞多少是多少。到企业实在无法维持时,就宣布破产倒闭了事。那时顶多说我个管理不善,经营无方,可我个人已经捞足了。我今年40岁,坐三年牢,出来还有的是机会。”原来,“坐三年牢”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反正我已经贪够了,捞足了,“出来还有的是机会”,合算的很!可见知法懂法,与守法无关。

      一名盗贼坐了七年牢。他大概事先没有将坐牢列入计划,无论过去懂不懂,七年的铁窗囹圄之后,总该懂点儿了吧?至少也得收敛几天吧?就在刑满释放回家的路上,一下火车,他就顺手牵羊,偷了一辆自行车,准备骑着回家,结果又被当场活捉。他究竟懂还是不懂?怎样才能让他懂呢?还有更令人耳目一新的,广场上正在开着公判大会,台上押着十几个罪犯,有官员在一 一宣读他们的罪行,台下数万观众在聚精会神地听着。这时,混在人群中的一个毛贼,一把扯下一名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拔腿就跑。他当即被生擒活拿,送到主席台上“就座”,为大会增添了精彩的一幕。无论他以前知不知法,懂不懂规,今天台上在干什么,居然也能不懂?若真不懂,又何必跑呢?恐怕他不但知、懂,而且有人因此坐牢、杀头,他也是清楚的。某报社收到一封信,称:“贵报×月×日的文章,说某地有人办黑工厂,制造假药,赚了很多钱。我们也想制假药挣钱,但不会做,希望贵报介绍一下制假药的方法……”(《中国青年报》)。这说明了什么?为什么所有的普法宣教都进不去,而只对制假药的方法感兴趣?这就是那“徒见金,不见人”的一个现代翻版。

      一个不小的官,昂首挺胸,气度不凡,他坐在台上,挥舞着拳头,铿锵有力,咬牙切齿,声震大堂:“我们狠抓腐败,绝不只是说说而已!那是要动真格的!”没几天,他被查出还是一个足够大的贪官,后来把脑袋也丢了。他是不知法,还是不懂规?知了懂了,又能怎样?

      显然,仅仅嘴上说,你不要怎么怎么样,你应该怎么怎么样,是没有用的。能够起作用的,是杀一儆百,不许干,干了杀头,但这种作用也是有限的。杀鸡给猴看管用,因为猴能懂得这里面的因果关系,而反过来,杀猴吓鸡就不起作用,鸡根本不知道你在干什么,让它看多少遍也没用,只要不剁下它的脑袋,一有机会必伸嘴无疑。为什么明知要坐牢杀头的事,还总有人干呢?因为他们长了个“鸡”脑袋。那么,再进一步,用外力强迫,使之行为规范,久之,能否形成习惯,使其本质改变?当被迫无奈,别无选择时,行为可以被外力“规范”。但外力一撤除,规范作用也立即消失,行为依然照旧,本身的好恶不会有丝毫改变。当追求财富的欲望受到强力的压抑时,不感表露,埋藏心中。无论这种压抑多么强大多么持久,埋藏心底的欲望都不会有丝毫消减,却反而更加炽烈。压力一旦减弱,强烈的欲望就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吞没了一切。这一点中国人有着深刻的体会。人们用强制的方法改造罪犯,强迫劳动,强制规范。但这种规范作用只在狱中有效,一出监狱大门,就不再起作用。有个别的出狱后,因怕再入大牢,会暂时有所收敛,但这也只是“怕”而已,并非本质的转变。有的在狱中即勾结串通,结成新的团伙,待出狱后大干,显然他们并不怕。那个出狱后立即偷车的贯盗,大概也属此列。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罪犯,相当普遍。

      历史上有极个别的圣贤之士,历经磨难,苦苦探求,终于悟出了人类社会问题的根源在于人本身,而不是外界事物。假如人能够放弃过多的贪欲,驱除邪念,收敛恶行,不但个人能够求得某种满足与安宁,而且社会也会彻底变个样,邪恶灰飞烟灭,苦难烟消云散,种种弊端不复存在,人类社会将迎来理想的圣境。然而,这种思想境界不是普通的、外在的“行为准则”,它是高尚的情怀,宽广的胸襟,通达的睿智,和深邃的哲理,因此它无法为普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为了把这种思想在社会上推广普及,必须赋予它通俗直观的形式,形成使大众易于接受的“简明教程”,这就是宗教。各种宗教的基本思想大致相似,而说法各异,有的说人能够世代轮回,死后可以转世再生。如今世积德行善,则来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若今生行凶作恶,则转世当牛做马,变狗变猪。有的说人死后进入一个永久的世界,生前的所作所为皆记录在案,善则升入天堂,永远幸福安乐,恶则打入地狱,种种酷刑,煎熬不尽。有的称人生驱除杂念,远避凡尘,刻苦修炼,可得道成仙,永世长生。或言天神无处不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弃恶从善,可得正果。

      宗教只是一种形式,其思想内容才是本质的东西。世界上少数的几大宗教影响深远,历久不衰,它们的思想内容有积极的意义。有很多五花八门的邪教,大多有危害,当属另类。即使是正统的宗教,它的作用终究还是有限的。宗教的哲学思想不可能为一般大众所接受,越是邪恶的越是不会受宗教思想的制约,死后无论下什么地狱,变什么猪狗,只有死后才能兑现,对现实社会没有实际的约束力。世人关心的仍然是荣华富贵,权势地位。披着宗教外衣,行强盗之实的比比皆是。有些教徒不停地顶礼膜拜,其卑劣行径却并不见收敛,有的欲行偷盗抢劫之前,还不忘焚香祷告,求神保佑成功。有的得道高僧,也津津乐道谁是什么“局级和尚”、“处级和尚”。宗教也给人们提供了一种争斗的缘由和形式,是民族、种族、派系、集团等形式中的一种。教派之间互为仇敌,势不两立,你拆我的圣殿,我烧你的教堂,打斗纷争,永无宁日。宗教还是一种统治权的形式,与世俗统治权并无本质的区别。就在不久前,有的宗教统治的地方还实行着野蛮的奴隶制。宗教统治集团内部也同世俗社会一样存在着权力和地位之争。宗教的天堂,终究还是虚无缥缈,不可企及。

      总之,人们有目标地改善人性和社会的理论和实践,至今还没有一项是真正有效的。那么,这些种种社会因素对人性品质究竟有没有影响呢?如前所述,人性品质的演变是通过不同性状的生殖率和死亡率的改变实现的,而社会因素正是对“二率”产生影响的主要力量,现实中的人性品质就是这种影响力量的产物。前文已经探讨了社会因素对人性的影响作用的一般原理,下面讨论一下在各种不同情况下人性品质的不同变化,这正是在时间上和地域上的人性差异的原因。

      应用技术的普及和提高,使人的劳动和生活越来越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从家庭个体到手工作坊,从集中的工厂到庞大的社会交换体系。汽车、火车、飞机代替了人的两条腿,自来水管代替了水井和辘轳,煤炭、燃气、电力代替了农家的柴草,食品加工厂代替了碾子和石磨,服装鞋帽的工业化生产代替了家庭主妇的针线筐……。每一项变化都使统治权力机器增添了一套新的零部件,社会结构越来越庞杂,交换网络越来越紧密,盘根错节,筋骨相连,甚至产生了虚拟价值的交换。原本要用劳动来满足自身需求的事情,现在都要通过商品交换获得。劳动本身也成了交换,不是给自己干,而是给雇主干,不是为了得到产品,而是要钱。从无到有产生了许多权力职位,开辟了争权夺利的新天地。这样,勤劳和实干就越来越难以担负起生存的重任,而投机钻营、奸滑诡诈则越来越有了用武之地。这就是一些有识之士认识到的,近代的技术进步,带来的是人性品质的堕落。在有些久已形成完全的商品交换生存的地方,那里的人群特征鲜明:粗野下流,心如蛇蝎,尖酸刻薄,厚颜无耻,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狂妄傲慢,飞扬跋扈,这在民间早已是常识了。不过由于人口是经常流动的,人群中也并不个个都一样,哪里的人群也不会是百分之百的清一色。

      地域上的迁移也具有选择作用。如一个地方长期集中流放罪犯,或歹人自发地聚集该地,那里的人群就显得非常野蛮粗暴、愚蠢下流。跟这种品系打交道,使人感觉仿佛是在跟野兽打交道。前文提及的,有的地方选拔汇聚了一些品学兼优的分子,人群就表现得理智、文明、友善。某国号称“日不落帝国”,历史上以善于侵略扩张而著称于世,殖民地遍布全球,故称“日不落”。而同样著名的是该国人民的性格非常保守,这就怪了,一个性格保守的民族,怎么会把侵略的足迹踏遍全世界呢?而主要由该国移民组成的另一大国,其民众的性格却很开放,这又是怎么回事?这就是迁移的选择作用形成的。“保守国”原本并不保守,在长期的侵略扩张中,占领殖民地,开辟新大陆,向外迁出的总是一些开放、外向的活跃分子,这种性格比较容易背井离乡,去开拓新领地,他们组成的就是“开放国”。而保守拘谨、留恋故土的分子则不愿离开家园,飘流他乡,经长期筛选,留守故土的就成了“保守国”。如今的“保守国”很明显地不像他们的祖先那样热衷于侵略扩张了,而“开放国”则显出更加强烈的称霸世界的欲望。

      有些地方的偏远山区,那里的居民固守着祖先留下的生活方式,在外人看来,他们贫穷、落后、原始,跟现代都市的浮华热闹有着天壤之别。但他们的信念坚定不移,不为外界的喧闹所动。他们中如果有人走出深山,到外面去闯天下,回来时他们就会把他视为异类,加以驱逐。这种沉稳坚定、固步自封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呢?这是长期以来,他们中不愿过这种封闭生活,喜欢寻求新世界的分子都走出深山,融入了外面的社会,剩下的保守性格不断地浓缩、纯化所致。这也是人口迁移形成的。

      有的地方,那里是普天之下最富贵、最繁华的所在,历来都是那些窃国大盗、乱世英豪门争权夺利的重点目标。那里是他们安身立命的风水宝地,也是他们血光飞溅的角斗战场。那里无数次的卷入血雨腥风的旋涡中心,明争暗斗,强权暴政,血腥屠杀,凶狠残暴,手毒心黑,远非一般草民百姓的欺诈争斗所能比。这里面既有地域的迁移作用,又有生死存亡的选择与淘汰,能够在这种生存斗争中夺得胜利,并存活繁衍下来的,一定是非同一般。经过这种环境的长期培育,那里的人性显得阴险冷酷、异常狡诈,人们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敌意,那阴森森的目光和冷冰冰、硬梆梆、恶狠狠的语调,仿佛有一种无形的恐怖时刻罩在头顶上,好像眨眼之间,脑袋就会被摘走似的。跟这种地方的人打交道,处处布满了欺诈的陷阱,凶险莫测,初到此地者不了解这一点,随时都会上当受骗,随便问个路,就会让你白费两天的工夫,走上几百里冤枉路。

      有一类种群,他们极端尚武好战,视杀伐征战、穷兵黩武为极大荣耀。他们最崇拜凶暴残忍、杀人如麻的英雄好汉。他们以“武”的目光看待世界,一切从“武”的角度出发,决定自己的生存使命。他们狂妄自大,自以为是最优秀的民族,他们认为崇尚道德戒律的民族是“因本性低劣而不得不用这种人为手段予以约束”。而他们是“本性高尚”,因而不需要任何道德戒律来约束,他们的头脑就是“高尚”的原生矿,只要是他们的头脑中出来的,就全都打着“高尚”的印记。所以他们只需要随心所欲地为所欲为,他们干什么,什么就是“高尚”的。他们想杀人,杀人就是高尚的,他们想放火,放火就是高尚的,只要是他们想干的,就没有什么是不应该的。所以他们的头脑中没有善恶是非观念,没有一丝仁慈和怜悯,凶残冷酷,满脑子全是征服、掠夺,以强凌弱。他们自以为强大得足以称霸全地球,他们狂热的野心无法遏制,一刻也不曾忘记自己的“神圣使命”。对手越是无力抵抗,他们就越是神勇无比,他们在挥舞屠刀对手无寸铁的百姓进行的残暴虐杀中,感受到了亢奋的快乐与满足。他们的勇武精神与狂妄自大使他们癫狂迷乱,感觉那人群在屠刀下的哀号恍如牲畜在叫,而并不觉得是杀人。

      他们一直都把曾饱受他们的屠杀与掠夺,又给予他们无限宽容,并不曾有一兵一卒侵犯过他们的民族视为“最危险的敌人”。他们总是被原因不明的恐惧感所笼罩,惶惶不可终日,日日枕戈待旦,时时卧薪尝胆。他们暴戾乖僻,无缘由的慷慨悲歌,沉醉在自己刻意渲染的悲壮氛围之中……。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种群呢?据生存与进化的原理可知,一种品性的形成,总是由于一些内部和外部的因素综合作用,形成一种条件,使具备这种品性的个体及部落,具有比其他同类更高的生存力,持续地演变强化所致。在原始时代,这个地方生活着不止一个部落。哪个部落首先显露出这种品质,它必然主动进犯,将其他部落剿灭杀光。而不具有这种品性的部落,特别是那些无危机感,精神放松、疏于防范的部落,必定难逃覆灭。在征战中,如遇对手强大,且拼死抵抗,此时若不避锋芒,一味进击,则难免两败俱伤,甚至自取灭亡,若暂不死拼,尚可自保。如对手软弱,无力抵抗,则尽可一展英雄本色,唯斩尽杀绝为上上之策。这种态势持续久远,反复演练,优胜劣汰的法则准确无误地指明了进化方向,再加上某些地理条件的隔离,便满足了进化成种的条件,最终形成了这个品种。

      有些人总认为,只要以德报怨,给予他们极大宽容,将他们的罪孽一概赦免,他们就会感激涕零,就会佩服得五体投地,从此永世交好,精忠不二。结果怎么样呢?满不是那么回事!他们不但不会感激涕零,他们还要否认那曾经作过的滔天罪恶,他们仍然认为那是“高尚”的。他们只会强调自己是“受害者”,他们对想象中的“最危险的敌人”充满了敌意,依然惶惶不安。他们仍然把曾经惨遭他们的野蛮屠杀与劫掠,又无限宽恕了他们的“最危险的敌人”,视为“猪”。他们还把“最危险的敌人”给予他们的宽大当做是他们“高尚”的证明,“我们没有做对不起你们的事,所以你们也不好意思把我们怎么样。如果我们做了对不起你们的事,那你们为什么对我们这样宽容呢?除非你脑子有毛病!”他们认为重振当年雄风,再现昔日的辉煌,是时候了!他们越来越嚣张,越来越狂妄……。他们是人类的大敌,是真正的危险的源泉、灾难的祸根。对这个种族切不可漠然置之!

      与此相反,另一个种群则从未有过向外侵占掠夺的纪录,他们对外来的威胁麻木不仁,而最热衷于窝里斗。嫉贤妒能、尔虞我诈是他们的基本特征,即使在最要好的至交好友之间,也是表面上虚情假意,骨子里充满了欺诈。“攘外必先安内”,“宁赠友邦,勿与家奴”,内战内行,外战外行,侵略强盗在烧杀抢掠,抗敌勇士正在与敌人拼死鏖战,血染疆场,达官显贵、财主阔佬们却依然在灯红酒绿,醉生梦死,“前方吃紧,后方紧吃”……,这类故事都出在这个种群中。这是怎么形成的呢?可能是因为这个民族既古老又庞大的缘故。庞大的民族不易被外敌吞没,古老也说明它历尽沧桑而没有被征服,在这样的种群中,内斗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庞大的种群在抵抗外敌入侵时不需要倾巢倾国一齐上阵,只要出动一部分即足以御敌。这样就提供了一种筛选的机制,那些积极投身抗战,奋勇上阵杀敌的,是伤亡的主要部分,而畏缩逃避,躲在后方的,生存率则大得多。出头的椽子先烂,天塌了有高个子去顶,如果再趁机施展点别的本领,发国难财,背后捅刀子,那生存力又要高出不知多少倍。经过如此长期反复的筛选淘汰,这种品性逐渐集中、强化,成为种群的特征。因此,这个民族虽然庞大,却在强敌面前显得虚弱、病态,以致长期遭受外族的凌辱。如果是一个小的部落,出现这种情况就会灭种,他们只有同仇敌忾,一致对外,才是唯一的生存希望。因此这种特征不会出现在小的族群中。

      在这种嫉妒内斗的群体中,如果有谁不把主要力量用在与人奋斗上,而是去钻研学问、提高技艺,一旦显出超过常人的学识技能,他立刻就会淹没在嫉妒的海洋中,使他永远在汹涌的浪涛中向着可望而不可及的岸边挣扎。于是这个民族的科学发明创造只能在民间零散地自生自灭,这就限定了它的科技成果只能是初级的、低等的,而无法拿出什么高精尖的东西。因为这需要社会的总体协作,需要大气候的养育,这就是这个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在近代科学技术上毫无建树的原因。因而千百年前的“几大发明”就成了他们永远挂在嘴边的伟大成就。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如果这些拥有学识才能的分子具有特别内向的性格,就能产生一定程度的补救作用。因为藏而不露总会使周围的嫉妒之火减弱一些,能多少改善一点生存形势。久之,这种内向性格就与学识才能产生了固有联系,于是这个种群中有真才实学的个体总是表现得非常内向。

      在一个庞大的群体中,对每个人来说,越是近在身边的同类,形成的竞争压力就越大,而远在天边的就无所谓了。所以嫉妒火焰的强度也跟那个目标对象的距离成反比,特别是对超出本群体之外的,嫉妒之火根本烧不到那里,而只剩下了崇拜与羡慕,于是这个族群中涌动着崇洋媚外心理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他们对近在眼前的事情嫉妒得眼中冒血,而远隔重洋的那地方,月亮都比我们的圆。

      由于同样的原因,一个人如果锋芒毕露,将才能、本领尽情展示,得意之形溢于言表,一定让人恨之入骨,成为人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哼!把你狂的,看我怎么收拾你!”如果隐晦收敛,含而不露,自我贬损,当别人嘴上称赞“你真行,真了不起”时,就说“哪里哪里,过奖过奖,差得太远了,我实在没有那么高明,你看错了!”这样人们听了心里就觉得舒服,“嗯,这小子还有点自知之明”。于是“谦虚谨慎”就人人喜闻乐见,广受欢迎,受到整个社会的推崇,成为一种公认的“美德”。除了道德规范之外,其他如某种观点、理念等,也都有类似的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当然,一种行为、观念是否受到社会的推崇,与其本身的是非功过并不是一回事。还以“谦虚”为例,在另一些不崇尚这种谦虚的人群看来,它就成了不受欢迎的东西。我夸赞你行,你却说我看错了,这不等于说我是傻瓜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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