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商标抢注案例越来越多,除了恶意抢注以外,有很大一部分商标被抢注,源自于商标使用人商标意识匮乏。不少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并没有申请注册,也就是说他们并不享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即使先使用了,但是别人比你先注册,这商标就不属于你。
那么,你的“品牌”是不是真的是你的专属商标呢?如果不是,该怎么办呢?我们来听听“知无忧”怎么说。昨天我给你介绍过,知无忧是一家全球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商,今天这篇文章就是他们专门给你撰写的。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标先使用未注册,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第一,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过注册,使用人对该商标就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你辛苦经营,好不容易做出了点名气,但因为你没注册,别人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
第二,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后,即便你是这个商标的最先使用人,你也不能再使用这个商标。换句话说,如果不早点注册自己的商标,辛苦的经营最终只能为别人做嫁衣。
第三,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即便你是该商标的使用人,这商标产生的无形资产也不属于你。专利权、商标权都属于无形资产。
第四,未注册的商标,如果与在使用中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就会产生侵权行为,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那么,如果你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了,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明确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判断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可以对照下面三个要点:
第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第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第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成“恶意抢注”,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如果没有构成恶意抢注,又该怎么办呢?相关法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你可以享有一定的"在先权利",比如说:
第一,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第二,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这是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三,在先著作权。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第四,奥林匹克标志权
第五,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第六,特殊标志权。主要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以上这些在先权利里,企业的名称、字号权是比较常用的维权手段。可以拿出你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时间上证明。从知名度来说,企业的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都可以作为证据。
说了这么多,商标还是要尽早申请注册好,使用未注册商标,需要承担极大风险。在产品上市之初就做好商标注册保护,才是上策。为了避免抢注商标事件发生,企业应当对商标注册引起足够重视,尽早进行商标布局。因为商标就等同于一个商品的品牌,一个好商标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口可乐总裁说过,即使可口可乐一夜之间倒闭,但只要凭借可口可乐的商标,他就能东山再起。这就是商标的巨大价值赋予品牌的巨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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