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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避免——合理不合情的说法

不可避免——合理不合情的说法

作者: 丫头利贞 | 来源:发表于2017-12-30 16:59 被阅读0次

          在北京大雨的情景模拟演练中,针对“下雨淹死人”的事实,有官员会这样回答:“在这么大的自然灾害面前,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客观来看,官员这样讲是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换言之,是合理的。但合理的就是正确的吗?听起来总感觉怪怪的。

          作为一个官员经常用到的词汇,“不可避免”曾引起网民的质疑和批判。

          在2012年全国人大云南团开放日上,针对2011年被热炒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不雅照”事件,云南省省长回答说:“至于革命队伍里面有个别的出了问题,那是不可避免的。就像一个家庭里,十个孩子有的听话有的不听话,所以发改委的干部出事以后,开始不清楚,清楚了我们坚决处理。”

          如果非要只讲道理,该省长的表态是没有问题的,“就像一个家庭里,十个孩子有的听话有的不听话”,难道不是这样吗?但是,“不可避免”的表态还是受到了质疑,有人评论说:我理解,这话的中心意思就是下属干部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论据就是言下之意家长是“没有责任”的。是不是?

          看似合乎道理的“不可避免”,在这里被认为是对干部队伍中出问题的一种心安理得,成为领导者免责的托词或借口。应该说,这样的评论与发言者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其中不乏强加的味道,但无论如何,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发言人在说出“不可避免”(难免)这类语言的时候,没有考虑到群众的心理感受,没有认识到对于群众来说,官员不雅照这样的事件,是一个都不能出现的,而所出现的,也一定不能被看作是心安理得。

          “合理不合情”的现象经常有。丘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说:“丘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丘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蛮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

          和鲁迅的《立论》异曲同工: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彩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多么……。阿唷!哈哈!Hehe!he,hehehehe!’”

          一九二五年七月八日。

          人必有一死,只是早或晚的问题,但为什么会出现“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的情形呢?“中心思想说”认为,这表达了作者对怯弱而又巧滑的中庸主义哲学的深恶痛绝,但问题在于,总不至于在一个孩子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对人家的父母说“这个孩子要死了”吧?就算说得完全正确,又怎么可能不被打呢?

          因此,对于新闻发言人而言,合情与合理一定要兼顾起来,二者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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