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酵
- 2019 年 1 月,杭州电商公司有赞在公司年会宣布未来执行 996 工作制
- 2019 年 3 月,曝京东开始实行分部门的 996 或 995 工作制,京东公关在脉脉平台上表示:“全情投入”。
更多实行996的企业:https://github.com/996icu/996.ICU/tree/master/blacklist
事件最开始发酵是因为有赞公开在年会上讲企业将实行996工作制,虽然互联网企业996已是常态。但是这种公然蔑视劳动法的行为是不能忍的。
2019年3月网友在Github上建立了996.icu项目(工作996,生病ICU)。此项目旨在宣传劳动法,批判996这种不人道的加班行为。想要唤醒广大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希望大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项目开始迅速走红,关注的人越来越多,国内外媒体开始纷纷批判996制度(查看媒体报道),甚至有一些有影响力的人物开始批判996这种行为,如Python之父吉多·范罗苏姆说:“996是不人道的。”;微软的员工也自发组织签名支持“996.icu”,并表示鼓励微软不删除该存储库(Github已被微软收购)。
很快各大互联网公司开始纷纷屏蔽996相关的信息,微信,QQ,以及国内比较知名的手机浏览器对996的官网以及Github主页进行了全面的封杀。
然而自始至终中国ZF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说话,虽然很多官媒公开发声,但是他们除了批判之外也别无他法了,他们不能强制要求企业遵守劳动法。半年之后这件事不了了之,企业该996还是996。虽然公然违反劳动法,但是没有监管的法律跟没有法律又有什么区别呢?
996的主要矛盾
过度加班
《劳动法》
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章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章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996就意味着没有自己的时间,很多在城市里奋斗的年轻人都是公交地铁上下班。每天光在路上都得3~4个小时,再加上奉献给公司的12个小时,自己剩余的时间就只有7~8个小时,晚上回家再吃个便饭,甚至连一天7个小时的睡眠时间都无法保障,就更别说留给自己的放松或者学习的时间了。
很多公司8:30就开始上班了,然后经常到11、12点,然后第二天还是要照常上班。员工劳累过度猝死了,企业连句关心或者道歉的话都没有,反而要求员工家属要学急救知识,学心肺复苏。这跟十九世纪在工厂上班的工人一样,每天14~16小时的工作时间,没有一丝人权。工人阶级奋斗了100年才改变这个现状,实行了8小时工作制,而现在的资本家又想要回到19世纪。
企业家总是喜欢把说奋斗就是加班。但是真是这样吗?我认为不是的!没有一个企业家的成功是给别人打工时加班加出来的。奋斗应该是提升自己的能力,学会洞察市场行情,积累资本。以便在机会到来的时候能够抓住机会。
这是第一个矛盾点,员工因为劳累过度生病住院,企业不用出一分钱。最终员工给企业赚的钱还是员工的,而企业发个员工的工资进了医院。一旦员工因病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劳动力变弱,企业会用各种办法赶走这个员工。对于企业来说走了再招一个就行了,新来的甚至比老员工干的更好;而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很可能就是灾难性的,家庭的支柱倒下了,要么就是家散了,要么一辈子贫困潦倒,而企业不会关心这些。
无偿加班或者小偿加班
《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很多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却不想给员工对应的加班费。反而说是员工能力的问题,因为员工没有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所以才需要加班完成;要么就是画饼,洗脑式的开会,要想涨工资或者职位得到提升就得付出比别人多一倍的努力(这些当然是无偿的付出)。
有些公司是象征性的给点加班费,一个小时10块或者20块。无论工资多少都是这个价。假如你的工资每天480,每小时就是60。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该是每小时90元,如果安排周末去公司上班就是每天960,法定节假日上班就是每天1440。我不清楚其他地区的企业是怎样的,但是在郑州没有一家企业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的。
这是第二个矛盾点,让员工拼命工作,却不想支付对应的薪水。企业应该搞清楚企业与雇员的关系,并不是员工来企业上班了员工就是企业的了,企业就可以随意支配员工的时间,毕竟现在不是奴隶制社会,员工也不是企业的奴隶。
企业的态度
第三个矛盾点就是企业的态度了,把加班且没有加班工资看做理所当然。甚至说出“不想干就滚”这种话。有的老板就喜欢看着员工加班,觉得只要员工加班企业就一片大好,不管有没有任务,甚至把加班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我之前有个同事每天下班后都不回家,在公司加班,说是加班但是其实是在看电视,然后看领导来了,赶紧切换到工作界面,年底的时候被评为了优秀员工,每次开会都受到表扬,让大家向他学习。很多企业都存在这种无意义的加班,但是就是因为领导喜欢看,所以大家都必须加。
员工面临的问题
面对企业的压榨,有些员工受不了了,就离职了,但是大部分员工都是没有任何办法的。一是如果向劳务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可能面临着失业的风险,而且可能在圈内会有对自己不利的影响,毕竟没有公司喜欢多事儿的员工,自己的隐私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即使不失业在公司也可能会受到“特殊”对待。劳动仲裁处理时间长,投诉完之后不会立刻得到响应,可能会面临一个时间比较长的处理周期,但是一般情况下都能胜诉。
解决为题的建议
- 需要ZF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于违法劳动法规定的公司应该责令整改。
- 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员工的加班工资。
- 企业应该有选择的要求加班,而不应该把加班当成公司的一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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