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余华来华师大做讲座,现场一票难求,座无虚席,足见余华在年轻人心目中的地位。他打动人心的不光是因为那些经典作品《活着》、《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因为他能深刻共情当下年轻人的处境,既幽默又犀利,还非常接地气。
今天这本《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余华的成名作。他23岁开始写作,27岁时凭借这部作品登上文坛。
作为余华的早期作品,风格不如后期的长篇小说那么悲凉和绝望,但字里行间仍透着淡淡的哀伤。写出了年轻人刚刚涉入社会时的复杂心情及不可预知的现实困难。
本书共有8个短篇。首篇《十八岁出门远行》最耐人寻味。“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格外珍重他们。” 余华用路边搭车的故事,写出了一个善良单纯的年轻人在首次踏入社会时遭遇的心酸和无奈,同时也写出了社会的荒诞和险恶。
文尾的处理相当巧妙:“我”背起父亲给的红背包,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向高彩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如此兴奋又期待的心情与前文形成鲜明对比。非常真实,代入感很强,每一个长大的人都会与之共鸣。谁的十八岁不是这样呢?要么外出求学,要么外出求职,18岁就像人生的一个分水岭,意味着要独自去经历和闯荡,而未知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兴奋和忐忑。而一个人正是在这种经历中变成了大人。
《爱情故事》这篇写了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从青涩年少到年岁渐长的故事,笔触细腻动人,很写实,非常有镜头感,画面一帧一帧,女孩变成了女人,自始至终都很冷静和淡定,男孩变成了男人,但自始至终都是懦弱、无措、恐惧、逃避。
也许这些短篇写的是年轻人理想和爱情的幻灭,不过也没有这么悲观。就像余华所说: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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