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一周的时间没有写日记,源于上周累病了,给自己一个懒惰的借口,但是有些习惯形成了,反而不去做,有点不适应。
今年复工以来,遇见好几个已经打到二审判决生效的案件找来,希望能够起死回生,看见一审二审中的各种漏洞疏忽,硬生生盖歪的楼,只能对当事人说声抱歉无力回天。虽我爱啃硬骨头,但能力有限,也不想误人钱程。内心其实百感交集,一方面感慨是不是每一个律师都会把案子当作当事人的身家来认真对待,一方面在想自己如果开始去做会做成什么样子,会不会比别人更好。
前年以超龄青年律师去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回忆起自己做律师的初心,源于幼时香港律政剧的熏陶(完全暴露年龄),对于法律的崇敬,这么多年没有改变过,永远的忒弥斯女神。从业伊始,就知道对于自己办理的个案,可能是别人的人生。十几年在法律里摸爬滚打,案子都已经见怪不怪,但是每一个案子对于当事人,可能是他们人生的第一次,那么作为律师,如何保持每个案子都像从业第一个案子一样重视,其实并不容易,这两年一直在说把案子做精做细,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所以整天说不忘初心,说的都破了,初心是什么?会不会走着走着就丢了。如果一个律师,自己都不相信法律,那就只是商人而已。
做律师还是需要那么一点点情怀的,这个点有就够了,满嘴情怀的基本都是骗子,谁不用养家糊口呢?今天一个作家姐姐说,希望心怀天下,这是仁者之心了,我自己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就希望自己做好本职的工作,演好自己生命中的每一个角色,母亲、妻子、女儿、律师,就已经不容易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