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利?当一个人犯了罪,法官依法判他死刑。 这不叫权利,这叫正义。
而当一个人同样犯了罪,皇帝可以判他死刑,也可以不判他死刑,于是赦免了他,这就叫权利!
你是否也曾陷过运营商的“坑”?在他们的“坑”里,你是有“权利”为“正义”而呐喊的。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事发距今已有近小半年的时间了,一直没时间谈谈我的经历。医院的我正好可以有点时间来聊聊此事。一个关于“用户”和“联通公司”的故事。
故事要从2017年的2月份说起了。2月2日我处于寒假的一天,流量告罄,想着那就办一联通公司推出的日流量包。接着,我成功办理了联通1.5G日流量且此时话费余额显示8.21元。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那段时间正好追一热播的犯罪类电视剧《法医秦明》,想着4G网络运行速度会比较快。在和朋友娜获取了百度云盘《法医秦明》的资源后,又大估了下视频的大小并和1.5G流量作比较后,觉得大小基本差不多,可能会超点流,就算超也有8.21余额保底不会超到哪去。于是,展开了我的流量缓存视频之路。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在即将完成缓存视频之时,出于超流隐患担心,我特意差了下余量,此时清楚显示余量163.5MB 余额8.21元。想着马上要完成缓存尚有余量且有8.21余额就傻逼地继续缓存下去。缓存一完成便立马关闭了数据连接。一切完成后也没有收到超流和欠费的短信通知,于是就放心地开启了《法医秦明》缓存完成后的追剧之路。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在此期间一直没用手机,因此也没发现电话卡的异常。直到2月6日晚上发现手机欠费,就充值话费50元。充值50元后发现手机竟然还处于连一条短信都发不出去的状态。充值50元还欠费?心生纳闷便想查询下消费明细。这一查发现我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
对,你没看错,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欠费原因是上网,而因为上网居然欠费整整600元!
在怀有不解和惊讶之下,我决定和联通公司聊聊,谈谈其中原委。拨打了人工客服要求其查证账单,讲明所遇情况后工作人员当即表示会上报上级第二天给我一个较为合理的回复。
我始终只看中了“超流”这个结果,就“超流”这个结果,请求联通公司给我说法,愿意就事论事,明确责任、各自承担。我不逃避应有的责任,因为无论如何,“超流”是我自身所致,正是我而不是任何其他人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第二天联通公司给我回应,愿意就超流一事补偿200元。呃话说,“您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但是我们无能为力”。这样的解决问题办法和态度我不接受!于是工作人员称会将问题上报进一步解决。
2月8日联通公司陕西分公司联系到我,愿意就此事补偿400元。嗯2/3的处理结果,可以,毕竟我有一定的责任。我都准备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了,这时又有工作人员称,我的卡属于预付卡所以补偿方式只能抵历史欠费而不能以返现形式到账。也就是说,要想获得所谓的补偿,那么我必须先交600元话费,把所欠费的大洞给填满!只有在不欠费的状态下,所谓的补偿才能以赠送话费的形式分期返还。嗯算起来还有400元的补偿在,但是对于这样的形式我不满意,我不接受!
首先,我不想拿那么多的现金来填洞。其次,这张卡我平时都不怎么用,交了那么多话费效用也不大。
此时,工作人员给我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话费转赠,即我不需要话费可以把这个话费转赠到其他陕西联通的号卡,让受赠人再将现金转给我。嗯听着在理,可是这么多的话费又有谁愿意接受!?行,那就这样,转一部分给我妈的联通卡,剩下一部分给我卡。然而,失败。我又被告知只能给一张号卡转赠!
是的,从提出的“预付卡”、“后付卡”到只能以赠送话费的形式返还再到只能给同一号卡转赠话费,优先权主动权都在联通手中!所以,这样的处理结果我不满意,不接受!
上文有提及,我只是一味地注重了“超流”这个结果,而对于超流的过程——计费,没有细究。直到2月15日,我重新回过头详看流量账单,细算一下各个阶段的流量消费,得出结论:【流量计费问题】。我日包流量办理成功但公司系统却将全部日包流量按超流计算,最后导致共计超流2000MB。我的实际超流应该是600MB!我再次向联通公司陕西分公司人工客服说明情况,工作人员称将进一步处理。
2月16日,工作人员回应我愿意对此事补偿我500元。但是不承认计费存在问题,且补偿的500元也只能在我不欠费的状态下以赠送话费的形式到账。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我不接受!同时向客户经理提起申诉说明情况。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联通公司从上到下,从公司的客服人员到10015举报中心,他们都在为自己的额外计费找借口。前期是以超流2000MB,0.29元/MB来算,后期当我发现实际超流是600MB时,他们改口称因为我的入网时间较早,所以按旧的方式计费即超流1元/MB。对,联通公司就是这样冠冕堂皇,为了凑够所谓的600元超流费想尽办法往上凑数。此时,整个事情的性质已经完全改变了,从前期的超流问题演变到超流额外计费拒认,对于此事我一定要讨一个合理的说法来维护我作为一个用户所应有的正当权益!
我请求工信部的介入处理。工信部的介入理论上应该赔偿原服务费的3倍。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
就在我向工信部提出申诉后,联通公司再次向我回应,愿意就此事全额补偿并以现金到账形式返还。念及此事牵扯时间较长,我心较累,加之我即将开学没有太多时间处理。我同意和联通公司就这样的处理结果达成和解。
你是否也陷过运营商的“坑”?前后经历了10多天,联通公司系统额外计费拒认一事得到了相对来说较为好的处理。
出于公司营销利润的需求和平日里我们对自己所受的权益侵害忍气吞声使得运营商对自己的恶劣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地逃避或者抵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观点不应该成为我们对自己正当权益受损时的默不作声。今天你的默不作声,就是明天他们的猖狂放肆。
系维权之路,虽长而漫漫。而你,都不准备走走又怎能说看不到路之尽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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