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难道不可以像散步喝茶田间劳动一样地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平凡之举。如果能够具有这样的写作习惯或者境地,这又是一件多么值得庆贺的事情。
很多时候,一提起写作,就觉得这必须是一件,需要刻意,辛劳去做的任务,如果还给自己布置了具体的目标的话,比如说写小说。正因为它是刻意的,有高大上具体目标的,所以就觉得辛劳,艰苦,有时候甚至觉得折磨。而这时候如果觉得它是自然而然的事呢?是不是就变得轻松些,充满乐趣些,辛劳的压力是不是就降低些?
这样的状态还很少经意过。尤其在写作具体目标比如小说作品的过程中,往往需要调动起自己全身的动力来,往往觉得自己的源泉自己的能力自己的见识不够,而沉重与劳累甚至是烦躁等等这些不良反应也会随之而来。这是一种多么糟糕的状况。而如果写作的状态正好相反呢?那是不是就是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
可以说,写作是一件非常既简单又十分复杂的事。说它简单,是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他认识一些字词,会表达一些简单的句子,都可以提起笔(或打开屏幕用手指头敲)来写出一些认为可以表达内心情感或想法的话,然后,如果这些文字的达到了一定的长度,那我们就可以把它认为是在写作,或者这就是写作了。如果这样观点成立的话,那么,就可以认为我们平时的书信,在手机上发短信,吐槽,碎碎念,简短的分行,甚至我们可以练小学三四年级的小学生的写作文都可以归纳为写作。这又有什么不妥呢?从广义的概念来说,这样的归纳是没有什么错误的?不过,按照普通习惯,我们仍然把这样的写作认为是简单的一般的书写,最多只能给予作文的称呼。这又是为什么?大概是因为这样的写作太简单了,还没有达到文学的难度和高度吧?
所以,从这个意义引申开来,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写作定义为是具有文学形态难度和高度的书写才合适?对于普通作家或者初入门径的文字作者,他们的书写难度和高度其实也已达到了这样的阶次和要求。
也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写作是有文学难度和高度的书写。于是这便也有了矛盾了,既然写作是具有一定高度和难度的,那么我们是否还能够可以像散步喝茶田间劳动一样自在轻易的去实践它摆弄它呢?这似乎又变得不可能了。
或者我们可以换一种理解方式,把写作分而治之,有的写作可以像散步喝茶锄禾一样,让作者自由轻松的去完成,像写日志,写情书,写简短分行文字,这些都不需要费什么太大的力就能够完成和实现。但是有的写作就不是这样了,比如说写小说哪怕是微型小说,写报告文学等。也许,我们把这样的写作称为创作才合适,那么,创作是不会像前面所说的那样那般像散步喝茶锄禾一样自由轻松随意的了,创作应该看成是一种创造和劳作相结合的工作。它不仅包含了刻意,目标,劳动,和持续等等一些因素,更重要的它可能成为一种职责和担负。它是需要气力和精力来的。不知道这样的理解才合乎文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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