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碰篮球,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是在县城读中学的邻居小哥带回来的,在一个太阳特别猛的暑假的下午,我迷迷糊糊地从午睡中醒来,听到离家不远的学校传来玩闹声,便一激灵地跑去看看究竟。而就在那一天,我终于知道了学校操场上立着的由四条钢管支起,上面装块木板,板上还带着个圆环的叫篮球架,那一群人追着的圆形的灰色的东西叫作篮球。我与篮球的缘分便在那个夏日的午后开始滋生。但那天之后,那个邻居小哥便带着篮球回县城去了。第二次碰篮球,是在五年级转校去了县城了,当时学校体育课上有篮球,可运气不好,很快我的手指就被戳到,而手指传来的疼痛,让我当时对篮球产生了阴影,加上刚转到县城读书,为了赶上城里孩子的功课,便与篮球拜拜了,一门心思赶学习进度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我与篮球是“未曾熟悉便分手了”。
初中的时候,随着姚明登陆NBA,篮球在中国掀起一股狂潮,在这股狂潮之下,我和篮球终于开始了恋情。那段时间一到课间便跑到小卖部看NBA直播,正是在这课间10分钟里,我认识了乔丹、麦迪、艾弗森、奥尼尔、科比等等球星,点燃了对篮球的热情,除了体育课,还经常下午下课不回家,留在学校打球,然后捂着一身汗臭味上晚自修,直到上完晚自修才回家吃饭洗澡。初中三年篮球带给我的除了乐趣,还有一个受益终生的好处,那就是身高从146公分窜到了183公分,对于一个广东人而言,在那个年代的那个年纪,183公分的身高可谓是凤毛麟角,这也让我对“鹤立鸡群”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有着很深的体会。
但平时打篮球更多是为了取悦自己,也许是我和篮球的恋情还并不够热烈,很少专门去练技术,所以虽然身体条件还可以,但读书生涯中一直都没能混进校队,最辉煌的战绩是大学学院里的比赛以班级主力的身份拿下冠军(大学时没参加院篮球队选拔),而付出的代价是左眼眉骨破裂,缝了八、九针,在脸上留下一道永远的痕迹。
大学毕业出来工作之后,篮球从以前是我生活中很大的一部分,变成在自我介绍时的兴趣爱好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是偶尔和朋友、同事打打养生球,而出汗最多的也只是公司的篮球赛,可惜连这种出汗的机会也不多,因为对手太强了(实际上是我们单位太弱了),顶多撑两轮便凉凉的。直到后来买了房,小区有个篮球场,加上随着年纪增产而对锻炼身体的需要的日益增长,让我与篮球重新亲热起来,每周末两次的篮球成了我生活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期盼,而且经过一年的适应及提升,没想到我还成了小区里的大腿,这让我有了像焕发第二春的感觉。
于我而言,日常的打球生活就是一部人生感悟史。篮球教会了我只有明确篮筐目标才能投篮得分,只有保持专注才能进退有维,只有审视对手才能合理应对,只有敢于打拼才能越发出色,只有勇于担当才能获得信任,只有乐于分享才能收获胜利,只有不失信心才能东山再起。没有人是百分百的,但要让自己不断向百分百靠拢。
相比于上面的感悟,篮球最深入我内心的是在我失意时的陪伴。生而为人不容易,尤其是结婚生子之后的成年男人,重压下的男人很多习惯在下班停好车后继续坐在车里待上一段时间,放下作为上司下属、父亲儿子、老公顶梁柱的担子,在狭小的车厢里寻找自我。而每当我郁闷、烦躁、孤单的时候,我更喜欢抱着篮=球找个球场,运球、转身、投篮······那个时刻不必再压抑自己,让篮球拍打地板的声音就着汗水滑进嘴角的涩与肌肉释放乳酸的痛,撞击自己的神经大脑,直到筋疲力尽。然后洗个澡睡觉,等醒过来了再去迎候该来的人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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