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是天主教义中对人类恶行的分类。
罪行按照严重程度,从重到轻依次为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色欲。
色欲--放纵自己的欲望,只重视肉体的满足,忽略心灵的沟通交流。
色欲是指过于强烈的、不合乎道德的欲望。对性爱的渴望,对刺激的追求等都是色欲最极端的罪行。
暴食--浪费食物,沉迷享乐。
狭义的观点认为“暴食”等于浪费食物。从广义来说,就是指“沉迷”于某事物,如酗酒、滥用药物、屯积不必要的物品、沉溺于赌博玩乐而不思进取等。
贪婪(拉丁语:avaritia,英语:greed)--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的事物。
尤其是指金钱或权力的过分追求。圣多玛斯·阿奎纳认为贪婪是“背向神的罪恶,正如所有朽坏的罪恶一样,是人为了会腐败的东西,放弃永恒的东西。”与贪婪有关的罪包括偷窃、打劫、贪腐、叛国等。
懒惰--逃避现实、无责任心及浪费时间。
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1.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2.该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暴怒--憎恨他人。
产生无理的愤怒,对人复仇。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歧视、过分的警戒心、对他人有伤害的意图也算是暴怒。
嫉妒--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恼恨他人。
嫉妒跟贪婪一样,是一种因为不能满足的欲望而产生的罪恶。贪婪通常跟物质财产有关,而嫉妒则跟其他方面有关,例如爱情,或他人的成功。
傲慢--最严重的罪恶,包括对上帝不敬、对他人凶残。
傲慢被认为是七宗罪中最原始,最严重的一项,因为撒旦拥有统治世界的权力,而滥用权力正是一种傲慢。
以上内容选自百度百科
我在想,人的罪恶的根源,也许就能简化为这七个词语。
每一个案件中施害者的动机,或许就是这七个词语中的某几个。
所有不愉快的、与美好相违背的事件,都是这七钟人性之恶在作祟。
人无完人,这其中恶行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但我们更喜欢用这这些概念去分析别人,从中得到答案。
自我剖析也需要勇气,人世间也没多少哲人。
另一方面我想,我的答案可能早已确定,而我所做的就是用一系列使他人信服的论断,证明答案的正确。
对于这七种罪行,我以其原本的定义作为参考,从最贴近生活的小事出发(意味着我不会只关注于刑事案件),探索七种人性之恶对于人的影响。
追寻光明,也得避免黑暗的侵蚀。
我从未想过改变这个世界的一点一滴,因为我早已觉得世界上的黑暗已是无可救药。
那些值得被拯救的人,无需他人的拯救,只是需要时间。
对于这个社会,我不会带着天真地向往去拥抱它了。我只是想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一些人,就这样度过余生。
我不会活得唯唯诺诺,如果可以,我会用对自己利益损害最低的方法,去尽可能毁灭那些罪恶的人,包括我。
没有一个人拥有纯粹的善良,但有很多人却是纯粹的罪恶。
在之后的时间里我打算陆续写出关于七宗罪的一些思考。
本篇文章作为一个起点。
但愿有终点。但愿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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